平安MSCI中国A股国际ETF联接A : 平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平安MSCI中国A股国际ETF联接A : 平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平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 一 年 十一 月 【重要提示】 平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 称 “ 本基金 ” ) 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3 月 22 日证监许可 [ 2018 ] 517 号文注册募 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正式生 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 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 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 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 节等。本基金为平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 “ 目标 ETF ” ) 的 ETF 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 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指数 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 服务、成份股停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具体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 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 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者 投资于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 股、备选成份股 , 还可 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 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 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 波动幅 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科 创板上市交易股票 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 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 本基金资 产并非必然投资 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 。 本基金 可 投资科 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 , 将承担 因 上市条件、交易规则、退市 制度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等。具 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 风险揭示 ” 章节的具体内容。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 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 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 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 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 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2021 年 11 月 16 日,对本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 经理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除上述事项外, 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2 1 年 3 月 31 日,其中投资组 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 202 1 年 3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 绪 言 ................................ ................................ ................................ ................................ . 5 二、 释 义 ................................ ................................ ................................ ................................ . 6 三、 基金管理人 ................................ ................................ ................................ ..................... 11 四、 基金托管人 ................................ ................................ ................................ ..................... 22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7 六、 基金募集 ................................ ................................ ................................ ......................... 47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8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 ................................ . 49 九、 基金的投资 ................................ ................................ ................................ ..................... 61 十、 基金业绩 ................................ ................................ ................................ ......................... 74 十一、 基金的财产 ................................ ................................ ................................ ................. 76 十二、 基金资产估值 ................................ ................................ ................................ ............. 77 十三、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83 十四、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85 十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88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9 十七、 侧袋机制 ................................ ................................ ................................ ..................... 96 十八、 风险揭示 ................................ ................................ ................................ ..................... 99 十九、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 106 二十、 基金合同的内 容摘要 ................................ ................................ ............................... 108 二十一、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26 二十二、标的指数编制方案 ................................ ................................ ................................ ... 145 二十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 .............................. 146 二十四、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48 二十五、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 .............. 150 二十六、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 查阅方式 ................................ ................................ .............. 151 二十七、 备查文件 ................................ ................................ ................................ .................. 152 一、 绪 言 《平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 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机构监督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2 号 —— 基金中基金指引》 、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 —— 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 “ 《指数基金指引》 ” ) 以 及《 平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平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原平安大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平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平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平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平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 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指 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定》修正的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 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 20 、 《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 月 18 日颁布、同年 2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 —— 指数基金指引》 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2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 3 、基金销售业务: 指 为投资人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 金份额发售、申购、赎回及提供基金交易账户信息查询等活动 2 4 、销售机构: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平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 记机构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基金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 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 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 期期限 3 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4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5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 n 为自然数 3 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 、《业务规则》: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 、认购:指在 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4 、定投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简称 ETF 47 、 ETF 联接基金:指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 ETF (以下简称目标 ETF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 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简称联接基金 48 、元:指人民币元 49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5 0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1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2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3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4 、 规定媒介 : 指 符合 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 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 报 刊 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 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媒介 5 5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 6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 7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平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59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60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0 】 1917 号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7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0 , 000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 马杰 联系电话: 0755 - 22623179 2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8,647 68.19%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763 17.51%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18,590 14.3% 合计 130,000 100%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3 、客服电话: 400 - 800 - 4800 (免长途话费)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罗春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 1966 年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 会国际部干部,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人寿总公司人事行政部 / 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 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肖宇鹏先生,董事,学士, 1970 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宁先生,董事,硕士, 1973 年生。曾任职于中国银行、中银 香港和德勤 公司。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企划中心资金部总经理,兼 任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平安消 费金融有限公司董事、平安国际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科海外财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马琳女士,董事,硕士, 1982 年生。曾任职于普华永道、香港汇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2009 年加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集团内控 管理中心银行风险管理岗、银行风险管理室经理及集团首席投资官办公室资产策 略经理,自 2018 年 5 月起至今,担任集团资产管控中心高级资产策 略经理,兼 任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玉萍女士,董事,学士, 1983 年生。曾于平安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从事运营规划,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薪酬规 划管理部高级人力资源经理。 叶杨诗明女士,董事,硕士, 1963 年生。曾任职于澳新银行、渣打银行、 汇丰银行并担任高级管理职务。 2011 年加入大华银行集团,现任大华银行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香港区总裁兼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同时兼 任崇侨托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数码通电讯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 United Investments Private Ltd 董事、 United Orient Capital G.P. Ltd 董事、 United Pte Equity Investments (Cayman) Ltd 董事、大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张文杰先生,董事,学士, 1964 年生。现任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及首席执行长,新加坡投资管理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历任新加坡政府投资公 司“特别投资部门”首席投资员,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经理,国际股票和 全球科技团队主管。 薛世峰先生,独立董事,硕 士, 1963 年生。曾任江西省行政学院老师、深 圳市龙岗镇投资管理公司投资部部长、龙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 人、深圳市鑫德莱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房地产部部长、监事会主席、法律 顾问,后加入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现任广东宏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伙人、专职律师。 李娟娟女士,独立董事,学士, 1965 年生。曾任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 师、深圳兴粤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教师、会计专业 主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处长;现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学院副院长。 刘雪生先生,独立董事,硕士, 1 963 年生。曾任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员、深圳华侨城集团会计师、财务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深 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部门临时负责人、秘书长助理;现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秘书长。 潘汉腾先生,独立董事,学士, 1949 年生。曾任新加坡赫乐财务有限公司 助理经理、新加坡花旗银行副总裁、新加坡大华银行高级执行副总裁;现任彩日 本料理私人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一合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速美建筑集 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2 )监事会成员 巢傲文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 1967 年生。曾任江 西客车厂科室助理工 程师;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公司经济研究部科员;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 营业部柜员、副主任、支行会计部副主任、总行电脑部规划室经理、总行零售银 行部综合室经理、总行稽核部零售稽核室主管、总行稽核部总经理助理;广东南 粤银行总行稽核监察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惠州分 行筹建办主任、分行行长、总行稽核部总经理;现任职于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总经理室,兼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监事长,重庆 金 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壹账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平安直通咨询有 限公司、深圳平安智汇企业信息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重金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集信 ( 上海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平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壹账通智 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冯方女士,监事,硕士, 1975 年生。曾任职于淡马锡控股和其旗下的富敦 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新加坡毕盛资产公司、鼎崴资本管理公司。于 2013 年加入大 华资产管理,现任区域总办公室主管。 郭晶女士,监事,硕士, 1979 年生。曾任广东溢达集团研发总监助理、侨 鑫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岗;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室经理。 李峥女士,监事,硕士, 1985 年生。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 员、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财务部会计主管,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 高级经理。 ( 3 )公司高管 罗春风先生,博士,高级经济师。 1966 年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部 干部,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平安人寿 总公司人事行政部 / 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平安人寿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 肖宇鹏先生,学士, 1970 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婉文女士, 1969 年生,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拥有学士和荣誉学位, 新加坡籍。曾任新加坡国防部职员,大华银行集团助理经理、电子渠道负责人、 个人金融部投资产品销售主管、大华银行集团行长助理,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大中 华区业务开发主管,高级董事。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特正先生,督察长,学士, 1969 年生。曾任深圳发展银行龙岗支行行长 助理,龙华支行副行长、龙岗支行副行长、布吉支行行长、深圳分行信贷风控部 总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信贷审批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总行公司授信审批部高 级审批师、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行长助理兼风控总监。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督察长。 王金涛先生, 1976 年生。曾任职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 司企划部主任,经理、平安基金筹备组渠道销售部经理、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业务中心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 。 2 、基金经理 成钧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南京大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博士后,曾任职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平安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ETF 指 数中心指数投资执行总经理。同时担任平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2017 - 12 - 25 至今)、平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018 - 03 - 23 至今)、平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2018 - 04 - 04 - 至今)、平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018 - 06 - 15 至今)、平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2018 - 06 - 21 至今)、平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 2018 - 09 - 05 至今)、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019 - 03 - 15 至今)、平安中证 5 - 10 年期国债活跃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9 - 07 - 30 至今)、平安中债 - 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9 - 07 - 30 至今)、平安中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交易型 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9 - 09 - 23 至今)、平安中债 - 0 - 5 年广东省地方政府 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0 - 04 - 29 至今)、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 06 - 24 至今)、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1 - 09 - 01 至今)、平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 - 09 - 01 至今)基金经理。 成钧曾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平安 MSCI 中国 A 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8 - 06 - 07 至 2019 - 09 - 12 ) 、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0 - 03 - 25 至 2021 - 08 - 16 )。 历任基金经理,钱晶 ,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6 日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 3 、资产配置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总经理肖宇鹏先生、 MOM 投资部投资执行总经理夏添凉先生, FOF 投资 中心 FOF 投资团队投资执行总经理代宏坤先生、 FOF 投资中心养老金投资团队投 资执行总经理高莺女士、 ETF 指数投资中心投资执行总经理成钧先生、基金经理 易文斐先生、 M OM 投资部 张月女士 。 4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 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 认购 、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 报告 、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但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及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 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 年以上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 7 、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 1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4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 除 目标 ETF 以外 的 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 六、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 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 、运行高 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 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 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 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 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 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 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 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 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 、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 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 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 1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 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 制 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 和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 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等。 ( 2 )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 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 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 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 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 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 3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机构认可。根据公司监 察稽核工作的需要,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 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法律合规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法律合规监察部的独立 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法律合规监察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 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法律合规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 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4 人,平均年 龄 34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 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 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 团队, 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 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 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 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 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 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服务。截至 20 20 年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160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七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 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 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7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 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 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 管部“一手抓业务 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 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 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 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 2005 年至今共十四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 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 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 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 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 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 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 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 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 险控制处及资 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 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 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 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 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 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 规范 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 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 关的规章制度。 (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 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 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 例外。 (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 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 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 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 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 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 和策略的制定者和 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 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 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 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 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 业 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 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 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 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 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 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 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 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 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 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 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 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 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 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 织结构。 (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 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 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包括:岗 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 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 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 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 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 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 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 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 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 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 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 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楼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直销电话: 0755 - 22627627 直销传真: 0755 - 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 www.fund.pingan.com 2 、其他销售机构 (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 010- 6610409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联系人:路慧雯 联系电话: 010- 66595726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胡佳敏 联系电话: 021- 58781234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汤俊劼 联系电话: 0755- 22168301 客服电话: 95511- 3 传真: 021- 50979507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 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 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电话: 0574- 8906834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 6)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竞妍 联系电话: 025- 66046166- 849 客服电话: 025- 66046166- 849 网址: www.huilinbd.com ( 7)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室 法定代表人:王舰正 联系人:曹砚财、张萌 联系电话: 010- 58349088 客服电话: 4006997719 网址: www.xiquefund.com ( 8) 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 888号 1幢 1区 1403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号世纪汇广场二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 陈志英 联系人:唐京莎 电话: 021- 53398816 客服电话: 400- 168- 1235 网址: www.luxxfund.com ( 9)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联系电话: 0755- 86013388 转 80618 客服电话: 95017(拨通后转 1转 8) 网址: https://www.txfund.com/ ( 10)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号 H区(东 座) 6楼 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号生命人寿大厦 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林志枫 联系电话: 021- 50206003 客服电话: 021- 50206003 网址: www.msftec.com ( 11)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孙博超 联系电话: 010- 59403028 客服电话: 95055- 4 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 1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电话: 021- 54509998 传真: 021- 64385308 客服电话: 400- 1818- 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 1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 903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徐超逸 联系电话: 021- 36696312 客服电话: 400- 700- 9665 网址: http://www.ehowbuy.com/ ( 14)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 021- 60897840 传真: 0571- 26697013 客服电话: 400- 0766- 123 网址: www.fund123.cn ( 1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孙娅雯 电话: 021- 20691819 ( 1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 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 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董一锋 联系电话: 0571- 88911818 客服电话: 952555 网址: http://www.5ifund.com/ ( 17)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 399号 1栋(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