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鹭钨业: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和陈伟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龙贸易”)和陈 伟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启龙贸易持有公司股份51,836,4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按2021年11月17日总股本计算,下同)比例18.99%,陈伟东 持有公司股份15,292,970股,占公司总股本(按2021年11月17日总股本计算, 下同)比例5.60%,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460,032股, 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启龙贸易和陈伟东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各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2,730,016股(均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实施。减持期间如果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 项,则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陈伟东 2、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 51,836,400 18.99% 陈伟东 15,292,970 5.60% 注:上表持股比例按公司2021年11月17日总股本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启龙贸易公司系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及因权益分 派转增的股份,陈伟东系2021年3月17日与上饶众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受让公司股份股权转让协议的股份15,292,970股。 3、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如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 拟减持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 减持方式 潮州启龙贸易有 限公司 2,730,016 1% 大宗交易 陈伟东 2,730,016 1% 大宗交易 注:减持期间如果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 则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后续由于公司可转债等事项导致股本变动,减持股数将相应调整 以保证减持比例不超过2%。 4、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 价格(指按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下同)。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不减持)实施, 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启龙贸易和陈伟东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做出以下承诺: (一)启龙贸易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限自动延长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陈伟东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或本人近 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申报离职后半年内, 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申报离职6个月 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 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公司上市后3年内,如果公司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 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 息处理。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三)作为公开发行前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启龙贸易就减持意 向承诺如下: (1)启龙贸易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启龙贸易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 (3)若上述股票锁定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启龙贸易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本 人/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启龙贸易和陈伟东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股 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和陈伟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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