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竞争力先锋一年持有混合A : 关于《鹏扬竞争力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更正公告
关于《鹏扬竞争力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的更正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 2021年 11月 18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 披露网站、《中国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鹏扬竞争力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对报告中“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中投资者以 1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的金额 认 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更正为“0.80%”,以 1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 的金额认 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更正为“0.08%”,详细如下: (八)认购费用 1、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认购费,具体如下: 认购金额(M)认购费率 M<100万 1.20% 100万≤ M<500万 0.80% M≥500万每笔 1000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M)认购费率 M<100万 0.12% 100万≤ M<500万 0.08% M≥500万每笔 1000元 注:养老金客户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 年 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 划 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 房公 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 金管理 人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1月 1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