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17:11:20 中财网
原标题:新宙邦: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1-084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
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1-041),股东周艾平、谢伟东、赵大成、毛玉华、姜希松计划自减持
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均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序号

股东姓名

计划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
(股)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减持股份来源

1

周艾平

300,000

0.073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持有股份、股权激励授予

2

谢伟东

350,000

0.0852

非公开发行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

3

赵大成

28,247

0.0069

股权激励授予

4

毛玉华

40,000

0.0097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持有股份

5

姜希松

100,000

0.024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持有股份、股权激励授予

合计

818,247

0.1992





注:公司目前总股本以410,792,913股计算,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
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于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对本次减持计划实施
时间过半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自减持计划预披露截至目前,股东赵大成、毛玉华、姜希松未通过任何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其他股东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周艾平

集中竞价交易

2021-5-31

90.59

20,000

0.0049

集中竞价交易

2021-6-4

95.21

10,000

0.0024

合计

-

-

30,000

0.0073

谢伟东

集中竞价交易

2021-5-21

81.45

108,500

0.0264

集中竞价交易

2021-5-31

90.54

61,500

0.0150

合计

-

-

170,000

0.0414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
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股份来源:周艾平先生此期间减持的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包括
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谢伟东先生此期间减持的股份系非
公开发行股份和股权激励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期间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期间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周艾平

合计持有股份

1,200,048

0.2921

1,170,048

0.28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0,012

0.0730

270,012

0.0657

有限售条件股份

900,036

0.2191

900,036

0.2191

谢伟东

合计持有股份

1,409,852

0.3432

1,239,852

0.301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2,463

0.0858

182,463

0.04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57,389

0.2574

1,057,389

0.2574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
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2、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