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部分董事、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18:32:24 中财网
原标题:中原内配: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1-050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董事张冬梅女士、薛亚辉先生及监事薛建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
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14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1838%(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
则不得减持。根据股份减持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减持公司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一;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收到董事
张冬梅女士、薛亚辉先生及监事薛建军先生的书面《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上
述人员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7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38%(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张冬梅

副董事长

30,745,276

5.0975%

薛建军

监事会主席

7,951,875

1.3184%



薛亚辉

董事

330,000

0.0547%



二、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份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张冬梅、薛建军、薛亚辉;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拟减持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本次计划减持数
量不超过(股)

本次减持计划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冬梅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和集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

5,000,000

0.8290%

薛建军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和集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

2,000,000

0.3316%

薛亚辉

集中竞价

140,000

0.0232%

合计

-

7,140,000

1.1838%



注: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
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相结合的方式。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
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
则不得减持。根据股份减持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减持公司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一;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股份来源

张冬梅、薛建军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该等
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薛亚辉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解锁的股份。


7、价格区间: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关于股份变动承诺及履行情况

1、张冬梅女士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发行时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
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薛建军先生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截止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所涉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董事、监事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
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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