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函
证券代码: 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 临 2021- 071 债券代码: 175812 债券简称: 21宁港 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特定 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 及 全体董事保证 本 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 、准确 性 和完整 性 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宁波港”)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646号)的 要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即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港口”)及其一致行动人招商局国际码头(宁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宁波”)出具了《招商港口及招商局宁 波关于不存在减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行为或计划的承诺 函》。 招商港口及其一致动人招商局宁波出具的《招商港口及招商局宁 波关于不存在减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行为或计划的承诺 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自宁波港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声明承 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减持所持宁波港股票的情形。 2、本公司自出具本声明承诺函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 内不存在减持宁波港股票的计划。 3、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 定的情形。 4、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因减持宁波港股票所得收益将全 部归宁波港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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