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354 证券简称:东华测试 公告编号:2021-066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刘沛尧先生、王瑞先生、瞿喆女士,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一木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9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593%)的股东刘沛尧先生(控股股 东的一致行动人),计划在可减持之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78%)。 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530%)的股东 王瑞先生(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计划在可减持之日后的六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17%)。 持有公司股份34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464%)的股东 瞿喆女士(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计划在可减持之日后的六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6%)。 持有公司股份209,5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15%)的高级 管理人员范一木先生,计划在可减持之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 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78%)。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刘沛尧先生、王瑞 先生、瞿喆女士,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一木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 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别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沛尧 控股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 497,000 0.3593% 王瑞 350,000 0.2530% 瞿喆 340,800 0.2464% 范一木 高级管理人员 209,550 0.151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份(股)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刘沛尧 80,000 0.0578% 王瑞 30,000 0.0217% 瞿喆 5,000 0.0036% 范一木 52,300 0.0378%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股东刘沛尧先生、王瑞先生、瞿喆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份中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 在亲属刘士钢及其他关联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 在亲属刘士钢及其他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范一木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3、2015年7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 份。 4、控股股东刘士钢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罗沔女士、刘沛尧先生、 王瑞先生、瞿喆女士承诺:自首次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截至本公告日,刘沛尧先生、王瑞先生、瞿喆女士、范一木先生 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 露的意向及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 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 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刘沛尧先生、王瑞先生、瞿喆女士、范一 木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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