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21:01:37 中财网
原标题:联合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1-102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
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君联和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2)。股东君联和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君联和盛”)计划将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11月19日期
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00%。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7)。


2021年8月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君联和盛2021年4月29日至
2021年8月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820,500股,累计减持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1.70%(此比例按照每一次减持时间点公司股本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完
成后,君联和盛持有公司股份11,234,396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62%,其不
再是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2021年8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数量减持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2021年4
月29日至2021年8月1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584,4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为2.48%。



2021年11月19日,收到君联和盛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到期暨股份减持
结果的告知函》,君联和盛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到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内,君联和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总股数
6,592,884股,占公司总股本2.93%。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君联和盛

集中竞价

2021年5月20日至
2021年5月28日

14.72

925,200

0.41%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1日至
2021年6月23日

15.51

1,037,600

0.46%

集中竞价

2021年7月5日至
2021年7月22日

17.30

221,600

0.10%

大宗交易

2021年8月4日至
2021年8月12日

14.30

3,400,000

1.51%

集中竞价

2021年11月11日至
2021年11月19日

24.14

1,008,484

0.45%

合计

6,592,884

2.93%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股

本次减持后持股

股数(股)

占比(%)

股数(股)

占比(%)

君联
和盛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54,896

6.69%

8,462,012

3.7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15,054,896

6.69%

8,462,012

3.75%



注:1.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致;

2.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使用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225,202,128
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使用截至收到告知函之日公司总股本数
225,560,616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君联和盛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和进展披露。


2、截止公司收到君联和盛告知函之日,君联和盛累计减持6,592,884股,
减持比例约为2.93%,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君联和盛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君联和盛的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君联和盛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到期暨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