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永长征: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21:11:17 中财网
原标题:泰永长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1-069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安天裕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安天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天宇恒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以下简称“泰安天裕”)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000,000股,即减持计
划预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3.58%。其中,泰永科技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000,000股,即减持计划预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2.68%;泰安天裕拟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2,000,000股,即减持计划预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0.89%。若减持计划
期间公司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0名(原)激励对象
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条件,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公司总股本由
223,663,700股减至223,355,600股。泰永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安天裕本次减持
计划将调整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973,700股,
即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57%。其中,泰永科技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985,900股,
即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68%;泰安天裕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87,800股,即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0.89%。


公司于近日收到泰永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安天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
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含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增加的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泰永科技

未减持

泰安天裕

集中竞价

2021.8.21—2021.11.19

12.76

1,979,200

0.89%

合计

-

-

1,979,200

0.89%



注:减持比例中的总股本计算依据为公司当前总股本223,355,600股。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泰永科技

合计持有股份

121,328,480

54.25%

121,328,480

54.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1,328,480

54.25%

121,328,480

54.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泰安天裕

合计持有股份

7,098,000

3.17%

5,118,800

2.2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098,000

3.17%

5,118,800

2.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128,426,480

57.42%

126,447,280

56.6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8,426,480

57.42%

126,447,280

56.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①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的总股本计算依据为减持计划预披露时公司
总股本223,663,700股;②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中的总股本计算依据为当前公
司总股本223,355,600股;③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不一致的情况,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
股东泰永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安天裕的减持行为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
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
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
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泰永科技及泰安天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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