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国泰沪深300增强A : 国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基金名称国泰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泰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051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4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11 月 16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 2021 年度第二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国泰沪深 300 指数增强 A 国泰沪深 300 指数增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512 002063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 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元) 1.4812 1.4533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元) 63,461,359.81 18,827,688.60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 : 元 /10 份基金份额) 0.735 0.721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 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 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M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23 日 除息日 2021 年 11 月 2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11 月 24 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照 2021 年 11 月 23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对红利再投资所确定的基金份额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21 年 11 月 25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2002 】 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 ( 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 从基金利润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 暂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M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 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国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20日 1M公告基本信息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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