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创新 : 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9:01:22 中财网

原标题:央企创新 : 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于
2019

7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

1354
号文注册。



2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




1
)样本空间


指数样本空间
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
ST

*ST
沪深
A
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组
成:


1
)科创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2
)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前
30
位。




2
)选样方法


1
)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20%
的证券;


2
)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选取国务院国资委及其下属央企集团实际控股的上市公司证
券为待选样本;


3
)在上述待选样本中,剔除过去一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且过去两年扣非净利润
为负的证券;


4
)在剩余待选样本中,计算非金融行
业上市公司研发支出占总市值比例、研发人员占比、
专利质量得分、参与制定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数量等四项指标的升序百分比排名,计算金
融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专利质量得分、参与制定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数量等
四项指标的升序百分比排名,均以
40%

10%

40%

10%
的权重求和得到创新得分;然后按照
创新得分从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前
50%
的剩余待选样本为创新主题证券;


5
)在上述创新主题证券中,计算非金融行业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速、盈利
质量、财务杠杆等四项指标的升序百分比排名,再以
30%

35%

25
%

10%
的权重求和得到质
量得分,计算金融行业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速两项指标的升序百分比排名,以
50%

50%
的权重求和得到质量得分;以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的升序百分比排名为规模得分;



6
)将规模得分与质量得分以
80%

20%
的权重求和得到创新主题证券的综合得分,根据
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靠前的
100
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http://www.csindex.com.cn


4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
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
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
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是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
报偏离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
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
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的表现,
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其特定风险包括标
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
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
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在股指期货交易中有基差风险及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
风险。本基金投资
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可能会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特有的信用风险、利率
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以及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证券公
司短期公司债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
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成份股中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

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
参与
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
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
金合同》,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5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对本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进行修订,更新内容截止日为
2021

11

17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其他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6

1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

3

31

(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6
第二部分
释义
................................
.............................
7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12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3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
...........
40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
41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56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68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70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7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77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79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82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83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
......................
90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
清算
..........................
98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00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16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服务
................................
......
133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34
第二十五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35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
....................
136

第一部分 绪言

《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
指数基金指引》(
以下简
称“《指数基金指引》”)以及《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
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
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
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
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并经
2020

3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上交所《业务细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及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6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
实施细则》定义的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17

ETF
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紧
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18
、《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

1

22
日颁布、同年
2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
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9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
、银行业监
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1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2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3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4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5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6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7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8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9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30
、直销机构: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包括发
售代理机构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代办证券公司)


32
、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代理
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33
、发售协调人: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协调本基金发售等工作的代理机构


34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
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35
、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6
、登记结算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7
、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确认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4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2
、工
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4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7
、《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
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
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人业务规则等
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4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5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基金合同所规定对价的行为


51
、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


52
、赎回对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3
、标的指数: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及其未来可能
发生的变更


54
、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55
、完全复制法:指一种构建跟踪指数的投资组合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
成份证券,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达到复制指数的
目的


56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人申购或赎回
的基金份额数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7

现金替代:指申购或赎回过程中,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
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8
、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
T
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单
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人申购或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59
、预估现金差额:指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
T
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
预估值,预估现金差额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


60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根据申购
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发布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
IOPV



61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62
、元:指人民币元


63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4
、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标的指数增长率差额之日


65
、基金净值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
减去
1
乘以
100%
(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66
、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
盘值之比减去
1
乘以
100%
(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
算)


6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9
、基金份额净值:指
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7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71
、基金份额折算: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将投资者的基
金份额进行变更登记的行为


72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73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74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75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1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49848
(集中办公区)


3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
-
33



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
、设立时间:
2003

8

5



6
、电话:
020
-
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828


7
、联系人:程才良


8
、注册资本:
14,097.8
万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533%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187%


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187%


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093%


嘉裕元(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7%


嘉裕祥(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3%


嘉裕禾(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5%


嘉裕泓(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9%


嘉裕富(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6%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兼任第一届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委
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兼职副会长,广东金融学会理事会副会长、理事,广东省金融发展研究
会常务副会长,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会员代表,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专



家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国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处长,河北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中
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
作部副部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董事长、总经理。



孙晓燕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兼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会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
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副总经理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凡先生:董事,博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会主席。曾在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
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戈俊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任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
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总裁。



刘根森先生:董事,学士,现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香江集团有
限公司副总裁,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大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深
圳市政协
委员,中国侨联青委会副会长,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理事。曾任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
分析员,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龙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董事。



匡丽军女士:董事,硕士,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广州南沙资讯科技园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植物龙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云客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微量元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广州市纽帝亚资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蓝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瑞立科密汽车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共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副书记。曾任广州科技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科员,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
公司人事部(办公室)部长,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
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罗海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兼任保监会行业风险评估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曾任中



国人民保险公司荆襄支公司经理,长江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

国际保险部党组书记、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汉口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保险有
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中国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太平保险有
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
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茂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复旦大学兼职教授,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恒顺醋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复旦大学法
学院副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法学院教授。



姚海鑫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教授、辽宁大学学术
委员会委员,兼任东北地区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会常务理事、辽宁省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
会长、中兴
-
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软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辽宁大学发展规划
处处长、财务处处长等。






2
、监事会成员


符兵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中级经济师,兼任广东省广发基金公益基金会理事长。曾
任广东物
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长,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世贸支行行长、总行资金部处长,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市场拓展部总经理、营销服
务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



吴晓辉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工程师,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经理、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保障部副总
经理。



孔伟英女士:职工监事,学士,经济师。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曾任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成柱先生:职工监事,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部交易员。曾任广州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
术部工程师。




刘敏女士: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广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助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
理。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凡先生:总经理,博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曾在财政部、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平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
经济师。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投资银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
负责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魏恒江先生:副总经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在水利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
助理。



张敬晗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农业科学
院助理研究员,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监察局科员,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及处长,私募基金监管
部处长。



张芊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管
理总部总经理、基金经理。曾在施耐德电气公司、中国银河证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工
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



程才良先生:督察长,博士,副教授。曾在辽河石油勘探局研究院、重庆商学院、广东民

学院、广东证监局、厦门证监局、珠海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窦刚先生:首席信息官,硕士,工程师。曾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部总经理、运营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



傅友兴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席投资总监、价值投资部总
经理、基金经理。曾在原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机
构理财部副总经理、规划发展部总经理、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权益投资一部副总经理。



刘格菘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席投资总监、成长投
资部总
经理、基金经理。曾在中国人民银行、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
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一部副总经理、北京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4
、基金经理


陆志明先生,经济学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大鹏证券有限公司研
究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部门总监,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总经理、指数投资
部副总经理、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

2011

6

3
日至
2016

7

28

)
、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2011

6

9
日至
2016

7

28

)
、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2

5

7
日至
2016

7

28

)
、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4

10

30
日至
2016

7

28

)
、广发中证医疗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7

23
日至
2016

7

28

)
、广发中证全指能源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7

9
日至
2018

10

9

)
、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8

18
日至
2018

12

20

)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8

18
日至
2018

12

20

)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
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7

1
日至
2019

4

2

)
、广发中
证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2017

6

13
日至
2020

8

21

)
、广发中证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7

6

13
日至
2021

2

10

)
、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

2014

6

3
日至
2021

6

17

)
、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4

12

1
日至
2021

6

17

)
、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1

8
日至
2021

6

17

)
、广发中证全指
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1

29
日至
2021

6

17

)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3

23
日至
2021

6

17

)
、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4

15
日至
2021

6

17

)
、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5

6
日至
2021

6

17

)
、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6

25
日至
2021

6

17

)
、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6

25
日至
2021

6

17

)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7

9
日至
2021

6

17

)
。现任广发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21

6

17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全指汽车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21

6

17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全指建筑材料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21

6

17
日起任职
)
、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

2021

6

17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
10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21

6

17
日起任职
)
、广发上
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

2021

7

15
日起任职
)
、广发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2021

10

20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2021

11

17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
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21

11

17
日起任职
)




历任基金经理:刘杰,任职时间为
2019

9

20
日至
2021

11

17
日。






5
、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基金管理人权益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副总经理傅友兴先生、副总经理刘格菘先生、总
经理助理陈少平女士和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李巍先生等成员组成,傅友兴先生、刘格菘先生担
任权益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
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
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
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
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
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措施等。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基金绩
效评估考核制度、集中交易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员工保
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
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
一、严密有效的四道内控防线:


1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各
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
担各自职责。



2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位
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
的责任。




3
、建立以合规风控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
监控防线。合规风控部门属于内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
务活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4
、建立以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为核心,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第四道监
控防线。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4

1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1

6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4
人,平均年龄
34
岁,
95%

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
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
形象和影响
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
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
的托管服务。截至
2021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215
只。自
2003
年以
来,本行连续十八年获
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
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78
项最佳托管银
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
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
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

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


的做法
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
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
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
2005
年至今共十四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
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
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
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
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
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
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
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

内控优



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
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
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
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
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
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
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
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

自控防线




互控防
线




监控防线


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以人为本


的内控文
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
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
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
。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
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



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

随机演



。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
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
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
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
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
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
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
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
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
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
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
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
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
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为,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



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
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
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二级市场交易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2、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1)公司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84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2)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公司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20层(266061)

法人:姜晓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4)公司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6层

法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联系电话:010-85156310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5)公司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

法人:李峰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6)公司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0755-82026907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7)公司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人:霍达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8)公司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人:曹宏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755-83461832

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电话:95514;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9)公司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0928123

传真:010-835748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公司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1)公司名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010-83561000

传真:010-83561001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12)公司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人:高振营

联系人:江恩前

联系电话:021-38784580

传真:021-68865680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13)公司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栋12层


法人:罗钦城

联系人:甘蕾

联系电话:020-38286026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14)公司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法人:韩志谦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5)公司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人:杨玉成

联系人:余敏

联系电话:02133388252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6)公司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法人:何之江


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17)公司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人:俞洋

联系人:虞佳彦

联系电话:021-54967656

传真:021-54967293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18)公司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9)公司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021-20655183

传真:021-20655196

客服电话: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20)公司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825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21)公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2)公司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六楼

法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3)公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人:贺青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95521 /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4)公司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人:徐丽峰

联系人:周欣玲

联系电话:0791-86281305

传真:0791-86282293

客服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25)公司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大厦

法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6)公司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人:翁振杰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7)公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28)公司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人:闫峻

联系人:龚俊涛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9)公司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A座40层

法人:施华

联系人:程博怡

联系电话:010-56437060

传真:010-56437030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30)公司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法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2938521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31)公司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2)公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33)公司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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