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精选混合A :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0:31:09 中财网

原标题:中信建投精选混合A :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请募集的
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9〕872号),注册日期为:2019年
5月
6日。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
2019年
11月
2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
中。


本基金通过多种投资策略的有机结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
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
明书的
“风险揭示
”部分。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1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本基金投资于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
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存托凭证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此外,
本基金以
1元发售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份额净
值跌破
1元发售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年
11月
15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截止日为
2021年
9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前言
................................................................................................................................1
第二部分释义................................................................................................................................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7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16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1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31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2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3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44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56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58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59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5
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
税收.......................................................................................................67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0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71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78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3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85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1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0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22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6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
.............................................................................................................127


3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一部分前言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
程序及费率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
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1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信建投策略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6、招募说明书:指《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
日实施的,并经
2020年
3月
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2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
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
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5、销售机构:指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信建投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6、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4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
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
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基金份额的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5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4、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收
取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5、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6、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7、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60、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6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3号楼
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2号凯恒中心
B座
17、19层
邮政编码:100010
法定代表人:黄凌
成立日期:2013年
9月
9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3〕1108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武菲菲
电话:010-59100288
存续期限:永久存续
股权结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75%、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占2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黄凌,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华夏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析师、高级业务董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业务董
事、总经理助理、债券承销部行政负责人,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
委员会委员、机构业务委员会主任、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联席主任,兼任中信建
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金强,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华
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7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分公司总经理、北京东直门中心营业部总经理、北京安立路中心营业部总经理,
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督察长(代行)。


丁建强,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市
公安局党校教师,北京宝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
部门总经理助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监、法律合规部行政
负责人、首席律师,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合规总监、法律合规部
行政负责人,兼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邹舢,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
国三峡总公司资产财务部主任科员,中电投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预
算处副处长、中电投集团财务部资金处主管,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与投资部总经理兼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兼战略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等,兼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高翔,中国国籍,汉族,群众,太原机械学院(现中北大学)本科学历。曾
任广东深圳蛇口新欣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开发一部高级程序员,华夏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电脑部副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大成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兼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职工董事,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监事。


胡家勇,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中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
中南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
究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家社会科学基
金评审组专家,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经济贸易名词审定委员会副主任。


王军,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
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讲师、MBA教育中心党支部书记,兼任中信建投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新智库特约研究员。


袁冬梅,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市对外
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现任中共北京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顾问/律师,兼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8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佟岩,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
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与经济学院专业学位联合教
育中心副主任,兼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
理分会理事,金融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北京易诚互动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陆亚,中国国籍,民主党派,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京房信托
证券营业部会计主管,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研发部兴业分析师,京都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部注册会计师,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主管等,现任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首席风险官、风险管理部行政负责人,兼任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许立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历。曾任华夏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脑部业务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执行总
经理等,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执行总经理,兼任中信建投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
司董事。


李慧,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航
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信贷政策制度岗、信贷审查岗、风险管理与
法律部全面风险管理岗、投资风险管理岗、流动性风险管理岗,现任航天科技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与法律部副部长,兼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张全,中国国籍,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承销部、债券销售交易部、资本市场部,中信建投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
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基础设施及不动产
投资部行政负责人,兼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元达信资本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谭淼,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华夏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路营业部客户服务部、交易清算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9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限公司交易清算部、总裁办公室,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人,
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
工监事。


谭保民,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美国杜兰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银国
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营业部客服经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注
册登记会计,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清算部高级注册登记会计,现任中
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委员、运营管理部行政负责人,兼任中信建投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
事。


3、高级管理人员

黄凌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简历同上。


金强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简历同上。


高翔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工董事,简历同上。


方俊才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南方证券郑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部经理,北海国际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
庆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零售业务部总经理,
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栾江伟先生,北京协和医学院药物分析学硕士。曾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2018年
6月加入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权益
投资一部行政负责人、基金经理。2020年
9月起至
2021年
9月担任中信建投医
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
1月起至今担任中信建投行业轮
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
11月起至今担任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9年
12月起至今担任中信建投价值甄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金强先生,简历同上。


栾江伟先生,简历同上。


周紫光先生,大连理工大学工学硕士。曾任江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中信建投基金管

10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研究员,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政负责
人、基金经理。


谢玮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曾任中证金融研究院博士
后,从事资本市场研究工作,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研究员、权
益投资部总监,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二部行政负责人、基金
经理。


许健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统计学硕士。曾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投资主办、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经理,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部行政负责人、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
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
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
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11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12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销

售办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
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
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3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份;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
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
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14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
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
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
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内容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求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机制、完善的岗位责

任制、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严格的授权控制、有效
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等。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
法合规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审慎性原则和适时性原则,制订了系统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
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15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
1月
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人:郭明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1年
6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4人,平均年龄
34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
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
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
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
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
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21年
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
证券投资基金
1215只。自
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八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16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78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
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
评。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从
2005年至今共十四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
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
可,也
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
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
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17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
”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
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
任制,建立“自控防线
”、“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以人为
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
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
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18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
”。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
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19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
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
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20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
3号楼
1室
法定代表人:黄凌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2号凯恒中心
B座
17、19层
传真:010-59100298
联系人:贾欣欣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
网址:www.cfund108.com
(2)网上直销
直销网站:www.cfund108.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王佺
网址:www.icbc-ltd.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号院
1号楼
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号院
1号楼
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林大千
网址:www.citicbank.com
21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27层
2704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刘宝文
网址:www.xinland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4)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竞妍
网址:www.huilinbd.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5-66046166-849
(5)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室
法定代表人:王舰正
联系人:张萌
网址:www.xique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7719
(6)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
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
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王笑宇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22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
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徐超逸
网址:www.howbuy.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
街道文一西路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
3幢
5层
599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antfortune.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188
(1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
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党敏
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1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3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
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李珍珍
网址: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2555

(1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洁
网址:www.lead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733
(1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网址:www.sn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1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
4层
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号院
2号楼
17层
19C13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于伟伟
网址:www.hc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9059
(15)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2栋
236室
24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号院
1号泰康金融大厦
37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国壮
网址:www.tdy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9868

(16)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
路8号院
2号楼
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联系人:吴鹏
网址:www.zhixin-inv.com
客户服务电
话:400-680-2123
(17)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
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
4楼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李卓南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1016
(18)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
大街28号
C座
6层
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B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杨家明
网址:www.niuniu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16-7531
(1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
广东路500号
30层
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
大厦1503室
25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李关洲
网址:www.jiyu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5369


(2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号
7层(实际楼层
6层)
办公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
嘴环路1333号
14楼
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联系人:程晨
网址: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2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香香
网址:www.yingmi.cn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22)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
5楼
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
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联系人:董亚芳
网址:www.hgccpb.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23)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
东管头1号
2号楼
2-45室
26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沈晨
网址:www.jnlc.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9-998

(24)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
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
总部
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李骏
联系人:陈龙鑫
网址:www.kenterui.j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18、400-098-8511

(25)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
大厦2层
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杨雪松
网址:www.yiba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99-100
(2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
6号楼
15层
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
6号楼
15层
1501室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王悦
网址:www.danjuanapp.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27)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
三路131号希尔顿商务中心
27楼、30楼
27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
11-B,名义层

11-A,8-B4,9-B、C
法定代表人:王广学
联系人:刘芸
网址:www.cfc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7780、023-63600049

(2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
路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鸿安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2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任立秋
网址:www.cinda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3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网址:www.nesc.cn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3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28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号中国人寿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网址:www.cnht.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6088


(3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付佳
网址:www.18.cn
客户服务电话
:95357
(33)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3号楼中建财富国
际中心27层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徐晓霞
网址:www.lczq.com
客户服务电话:010-86499400
(34)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
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
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
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网址:fund.sinosig.com
客户服务
电话:95510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
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29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
3号楼
1室
法定代表人:黄凌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2号凯恒中
心B座
17、19层
电话:010-59100230
传真:010-59100298
联系人:谭保民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
心19层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联系人: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
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
心11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3277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薛竞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郭蕙心

30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募集,经2019年
5月
6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872号
文件准予注册。


本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募集期自
2019年
11月
5日至
2019年
11月
25日,共募集
349,526,037.07份基金份额,募集户数为
4,399
户。


31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9年
11月
29日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

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2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
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
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
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20年
1月
2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但申请
经登记机构确认的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
“先进先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顺序赎回;

33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
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
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
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
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
(T日),在正常情况
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
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1、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金额不设限制。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

34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金额不设限制。各
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
准。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1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
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
余额少于1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
回。


3、基金管理人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费用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A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申购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
计算。申购费率如下:

2: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A类基金份额
()申购购费金额含申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0%
100(含万)至
200万元
1.20%
200(含万)至
500万元
0.80%
500()万元含以上每笔
1,000元

35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C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率为
0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


(1)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
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
30日但
少于3个月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
有期长于或等于
3个月但
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
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收取赎回费。赎回费中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的手续费。



3: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结构表

持有期限(Y)赎回费率
Y<
7日
1.50%
7日≤Y<
30日
0.75%
30日≤Y<
6个月
0.50%
6个月
≤Y
0%

(注:1个月按
30日计算)

(2)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
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的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结构表

持有期限(Y)赎回费率
Y<
7日
1.50%
7日≤Y<
30日
0.50%
30日≤Y
0%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36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后,基金管理人
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和赎回数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的有效份额单位为份。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申购份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选择申购
A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金额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
40,0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申购费
率为
1.50%,假设申购
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

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40,000.00/(1+1.50%)=39,408.87元
申购费用
=40,000-39,408.87=591.13元
申购份额=39,408.87/1.0400=37,893.14份
投资人投资
40,000.00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1.50%,

37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假设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元,则其可得到
37,893.14份
A类基
金份额。


(2)若投资人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50,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
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00/1.0500=47,619.05份

即投资人投资
50,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
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其得到
47,619.05份
C类基金份额。


3、赎回金额的计算

若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A类或
C类),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
=赎回份额
×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三:某投资人赎回
A类基金份额
100,000份,该笔份额持有时间为
20天,
则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75%,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600元,则
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0×1.0600=106,000.00元

赎回费用=106,000.00×0.75%=795.00元

净赎回金额=106,000.00-795.00=105,205.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0份
A类基金份额,该笔份额持有时间为
20
天,假设赎回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6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5,205.00元。


例四:某投资人赎回
C类基金份额100,000份,该笔份额持有时间为
40天,
则对应的赎回费率
为0%,假设赎回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600元,则可得
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0×1.0600=106,000.00元
赎回费用=106,000.00×0%=0元
净赎回金额=106,000.00-0=106,000.00元


38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0份
C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
为40天,假设
赎回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6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6,000.00
元。



4、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类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发行在外的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当天收市后分别计算,并在
T+1日内分别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
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
施。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
行。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
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39


中信建投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

3、证券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