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电气:科林电气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5:56:31 中财网
原标题:科林电气:科林电气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3050
证券简称:
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
2021
-
038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减
持计划实施前,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长张成锁持有公司股票
17,951,8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671%;
副董事长李砚如持有公司股票
10,458,343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6.4474%;
总经理屈国旺持有公司股票
10,7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6.5964%;
监事会主席
邱士勇持有公司股票
4,492,972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7698%;
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
董彩宏持有公司股票
3,951,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363%。

张成锁、李砚如、屈国旺、
邱士勇和董彩宏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47,555,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317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
屈国旺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
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
的方式
减持
数量
不超过
2,675,000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
6491
%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张成锁

5%以上第一大股东

17,951,894

11.0671%

IPO前取得:17,951,894股

李砚如

5%以上第一大股东

10,458,343

6.4474%

IPO前取得:10,458,343股

屈国旺

5%以上第一大股东

10,700,000

6.5964%

大宗交易取得:1,000,000






IPO前取得:9,700,000股

邱士勇

5%以上第一大股东

4,492,972

2.7698%

IPO前取得:4,492,972股

董彩宏

5%以上第一大股东

3,951,865

2.4363%

IPO前取得:3,951,865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张成锁

17,951,894

11.0671%

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李砚如

10,458,343

6.4474%

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屈国旺

10,700,000

6.5964%

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邱士勇

4,492,972

2.7698%

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董彩宏

3,951,865

2.4363%

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合计

47,555,074

29.3170%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
露日期

张成锁

1,441,900

0.8889%

2020/7/10~
2021/1/5

12.09-13.49

2020年6月16日

李砚如

721,800

0.4450%

2021/9/9~
2022/3/8

17.23-18.10

2021年8月19日

屈国旺

100,000

0.0616%

2020/7/10~
2021/1/5

14.16-14.16

2020年6月16日

邱士勇

0

0

2020/7/10~
2021/1/5

0-0

2020年6月16日

董彩宏

150,000

0.0925%

2021/9/9~
2022/3/8

16.93-18.93

2021年8月19日

任月吉

176,268

0.1087%

2021/4/26~
2021/9/8

14.10-16.53

2021年4月2日

王永

0

0%

2021/4/26~
2021/10/25

0-0

2021年4月2日

宋建玲

62,283

0.0384%

2021/4/26~
2021/10/25

16.94-18.68

2021年4月2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持
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
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
来源

拟减持原因

屈国旺

不超过:
2,675,000股

不超过:
1.6491%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2,675,000

2021/12/14~
2022/6/13

按市场价


IPO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2,675,000









注:
1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
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
进行
(

20
21

12

14
日至
202
2

6

13

)
,在任意连续
9
0
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
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
总股


2%




2

2
021

8

19
日公司发布
2021
-
028
号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
李砚如
、董彩宏计划减持公
司股份,
李砚如
计划
减持数量不超过
2,832,535
股,董彩宏
计划
减持数量不超过
1,025,466

,减持数量均不超过
其个人
年初
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3
、本公告发布后,在减持区间内,李砚如、屈国旺
和董彩宏作为
公司控股股东和
一致行动


合并计算
其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



4
、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
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1
、股东
张成锁

李砚如

屈国旺

邱士勇

董彩宏

王永

任月吉

宋建

作出的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

公司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
人张成锁、李砚如、屈国旺、邱士勇、董彩宏
承诺:


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
条件的情形下,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除本人将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部分股份外的其他公司股票,并提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



①减持前提:不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在违反本
人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②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③减持方式: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④减持数量: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人减持所
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
25%
;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
定期届满后的第
13

24
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
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期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25%




⑤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人拟继
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
股东
屈国旺
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
内,
股东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
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
、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
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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