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香料: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6:55:37 中财网
原标题:华业香料: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1-062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于2021
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
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金通安益”)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982,200股公司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其中,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1年9
月24日起至2022年3月23日止),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减持计
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1年10月19日起至2022年4
月18日止),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金通安益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
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1月19日期间,金通安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减持公司股份745,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

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99号澜溪花园39幢商601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1月19日




股票简称

华业香料

股票代码

300886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745,595

1.00%

合 计

745,595

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5,200,000

6.97%

4,454,405

5.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00,000

6.97%

4,454,405

5.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金
通安益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
在差异情况。金通安益严格履行了其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
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
未执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股份减
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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