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新材: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0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进 军先生通知,王进军先生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业务,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股 东 名 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延期购 回质押股份 数量(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是否为 限售股 是否为 补充质 押 质押起 始日 原质押 到期日 延期购 回后质 押到期 日 质权人 质押 用途 王 进 军 是 12,516,000 16.33% 5.86% 是 否 2020年 11月19 日 2021年 11月19 日 2022年 11月18 日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个人 资金 需求 7,504,000 9.79% 3.51% 是 否 2020年 11月19 日 2021年 11月19 日 2022年 11月18 日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个人 资金 需求 合 计 - 20,020,000 26.13% 9.38% - - - - - - - 注:1、如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2、王进军先生所持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3、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增4股),王进军上述两笔质押股数分别由8,940,000股、5,360,000股变更为12,516,000 股、7,504,000股。 2、本次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 股份数量 (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为 补充质 押 质押起始 日 质押到期 日 质权人 质押用 途 王进 军 是 1,121,000 1.46% 0.53% 是 是 2021年11 月19日 2022年11 月18日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个人资 金需求 1,859,000 2.43% 0.87% 是 是 2021年11 月19日 2022年11 月18日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个人资 金需求 合计 - 2,980,000 3.89% 1.40%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22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本次变动前 质押股份数 量(股) 本次变动后 质押股份数 量(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股) 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 未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股)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王 进 军 76,625,409 35.89% 20,020,000 23,000,000 30.02% 10.77% 23,000,000 100.00% 34,469,056 64.28% 王 武 军 12,958,984 6.07% 0 0 0% 0% 0 0% 9,719,238 75.00% 王 孝 军 8,036,000 3.76% 0 0 0% 0% 0 0% 0 0% 王 娟 2,258,200 1.06% 0 0 0% 0% 0 0% 0 0% 合 计 99,878,593 46.78% 20,020,000 23,000,000 23.03% 10.77% 23,000,000 100.00% 44,188,294 57.48% 注:王进军先生、王武军先生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为董事、高管锁定股。如各加数直接 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1年11月22日,王进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99,878,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8%。本次变动后,王进军及其一致行动人 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为23,000,000股,占王进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 的23.03%,占公司总股本的10.77%。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对应融资余额0元;未来一 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3,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3.03%,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10.77%,对应融资余额160,000,000元。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 平仓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质押股份、追加 担保物或追加保证金等措施以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质 押及相关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大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