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7:36:36 中财网
原标题:中能电气: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0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CHEN MANHONG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62,0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16%)的控股股东、董事、总经理CHEN MANHONG女
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
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的,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的,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6,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
减持的时间,则停止减持股份;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董事、总经理CHEN MANHONG
女士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CHEN MANHONG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2,08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0.16%,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5,520,000股,高管锁定股46,560,000股。

CHEN MANHONG女士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



本公司为家族控制企业,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陈添旭、CHEN MANHONG、吴昊;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兼一致行动人为陈添旭、CHEN MANHONG、吴昊。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8,77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0%。截
至目前,其他一致行动人未有相关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不超过9,2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的,在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的,在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总数不超过6,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5、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个自然日内
进行。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及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
的时间,则停止减持股份。


6、减持价格:依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CHEN MANHONG女士承诺: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2)2015年7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大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
的公告》,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CHEN MANHONG女士
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本公司股票。



(3)2015年7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相关措施的公告》,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CHEN MANHONG女士承诺:从2015
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CHEN MANHONG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发生
违反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CHEN MANHONG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
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CHEN MANHONG女士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CHEN MANHONG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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