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发教育:中标项目签署正式合同的自愿性披露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21-077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署正式合同的自愿性披露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同之一《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021-2022年智慧体育服务支撑项目框架合同》为双方合作意愿的框 架性采购约定。最终执行数量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以实际采购订单 为准。合同上限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公司最终可实 现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 2.通过本次项目合作,公司与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 司将依托各自技术、业务与资源整合上的优势,进一步探索5G智慧校 园建设的新方向、新业态,有利于深化双方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推动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 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 本次签订的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同签署概况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中标结果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2),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s://b2b.10086.cn/) 发布的《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5G智慧校园项目 (智慧体育)项目中选结果公示》和《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 限公司2021-2022年智慧体育服务支撑项目中选结果公示》中,公司 为上述项目中标人。近日,公司收到与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别签署的上述两个项目的正式合同。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B1YUJ2M 法定代表人:刘耕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和乐二街150 号1号楼2单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认证服务;通用航空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5G 通信技术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农业机械服务;通 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 疗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 及展览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物联 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 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智能农业管理;国内 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进出口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认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数 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中移 (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类似交易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移(成都) 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尚未发生过与本公告披露合同标的 类似的业务。 (四)履约能力分析: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隶属 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 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合同一 1.合同名称:《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1-2022 年智慧体育服务支撑项目框架合同》 2.合同双方: 甲方: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服务项目:中国移动为在全国扩大业务覆盖面,夯实智慧体育 信息化市场,特别是尽快为即将签约的学校提供智慧体育各类场景硬 件及服务,需要采购智慧体育整体服务、组织硬件设备落地。甲方同 意接受,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智慧体育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建 设技术方案、为需求学校配备相应的智慧体育设备及服务,具体需求 包括且不限于以下主要服务内容:AI智慧体考服务、AI智慧体教服务、 AI智慧体锻服务、体质健康测试服务、5G特色服务及配套的安装运维、 现场配套设施、售后支撑等。 4.合同价格:本合同为框架合同,本框架合同金额不含税不超过 【3,376,800.00】元,大写【叁佰叁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含税不 超过【3,579,408.00】元,大写【叁佰伍拾柒万玖仟肆佰零捌元整】, 增值税率为【6%】,增值税税额不超过【202,608.00】元,大写【贰 拾万零贰仟陆佰零捌元整】,根据甲方实际采购需求数量签订订单, 按订单约定进行费用结算。订单应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签订生效,其 实际履行期限可以超出框架协议约定有效期。框架协议约定的采购标 的价格发生变化时,双方应以补充协议形式对框架协议进行变更,不 得在订单中直接对价格进行调整。 5. 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6.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确定的服务事项由甲方向乙方按如下方 式支付: 6.1 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6.2 基本服务事项按季度依据订单总量对提供服务实际产生的 费用进行结算。 6.3 每次付款前甲乙双方按照订单核算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 确定具体工作量及结算金额。结算金额按照三笔支付,其中: 第一笔:服务验收通过后,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60%。第二笔: 服务验收通过后3个月,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30%。第三笔:服务验收 通过后满3年,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10%。 第一笔验收通过后即按当期结算金额的60%全额结算,第二、三 笔实际结算金额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按合同当期约定价款以及甲方的要求向甲 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 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并经甲方认证成功后30日内向乙方 支付。 7. 双方基本义务: 7.1乙方的一般义务 : 乙方应完全独立实施本合同服务方案,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服务内 容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实施。 乙方应在服务实施过程中通过现场交流向甲方传授相关知识。 乙方应保证其服务人员数量充裕,并具有足够的能力以履行合同 规定的服务义务。 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就服务实施同甲方进行联络。 乙方应提供服务实施进度的相关文件及服务总结报告。 乙方应承担故障部件发货至甲方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损失和费 用。 乙方提供服务时如遇第三方要求赔偿、补偿或与第三方发生纠纷 时,由乙方协调处理,不能因此而延误服务期。 7.2甲方的一般义务 : 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就服务实施同乙方进行联络。 为使乙方提供准时的服务,应允许乙方的支持人员进入需要服务 的指定地点或远程访问系统。 8.违约责任: 8.1 乙方未按本合同技术服务时间的规定,按时完成技术服务工 作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当期结算金额【1】%的违约金, 逾期【15】天以上的,乙方须按当期结算金额的【2】%每日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逾期【2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当期结算金额【30】%的违约金。 8.2 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 本合同的质量要求的,乙方须负责免费重新提供合格的服务,因此导 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即每日按当期结算金 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3 如因乙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符合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的 技术服务,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期结算金额【20】%的违约金;甲 方不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7.4 乙方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委托任 何第三方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期结算金额【20】%的违约 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5 甲方依据本合同对乙方服务进行验收,结算期内考核得分大 于等于90分的为合格,第二、三笔尾款按实际结算金额的100%结算; 考核得分低于90分且大于等于80分的,第二、三笔尾款按实际结算金 额的90%结算;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且大于等于70分的,第二、三笔尾 款按实际结算金额的80%结算;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且大于等于60分的, 第二、三笔尾款按实际结算金额的70%结算。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 第二、三笔尾款当期不结算,甲方同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6 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第三方追索的,应由乙方自 行承担责任,如因此使甲方卷入诉讼或仲裁纠纷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 失,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8.7 乙方违反保密约定,故意、过错或过失泄密的,除应立即采 取措施停止泄密行为,减小泄密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 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 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8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服务的甲方平台或系统承载的业务下 线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在提前【30】日告知乙方后可终止 履行合同,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合同终止工作,因乙方不予配合产生 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 需按甲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8.9 乙方的资质期限如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断、终止的,应当及时 在资质到期之前履行资质延续工作,并确保不能出现资质中断甚至失 去原资质的情况。乙方超越资质或借用资质的均属于违约行为,甲方 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已结算总金额的【20%】 作为违约金。 8.10 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 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差旅费、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8.11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 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 付当期结算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 乙方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乙方未按合同约 定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5】次及以上的、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严 重损失的、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 起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8.12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 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期结算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 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3)乙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将不予退还; (4)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 参加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8.13 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 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 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 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未按 甲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8.14 本合同中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甲方有 权从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或者从应付未付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及 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8.15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因乙 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或被认定无效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 下已结算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乙方造成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 数额的,乙方须按甲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8.16 乙方在应答环节,做出配合试点展出承诺,平台对接承诺, 若未按规定时间点及甲方需求,完成承诺,则视为违约,违约金额等 于合同履约保证金。 9.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 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 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9.3如果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的十(10)日内,合同双方通过 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提交至【成都】仲裁委员。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 的仲裁规则在【成都】进行仲裁。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 的,并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 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合同双方 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4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合同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 部分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 (二) 合同二 1.合同名称:《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5G 智慧校园项目(智慧体育)IT软件产品采购合同》 2.合同双方: 甲方/买方: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服务项目: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合同系 统——【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5G智慧校园项目 (智慧体育)】软件及其相关的附件和服务。本合同标的并非仅指上 述描述中的一组软件,而是指它们结合而成的一个能够协同工作的整 体。 4.合同价格:本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2,618,200】元(大写: 贰佰陆拾壹万捌仟贰佰元整);合同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2,470,000】 元(大写:贰佰肆拾柒万元整);增值税税率为【6】%,增值税税额 为人民币【148,200】元(大写:壹拾肆万捌仟贰佰元整)。 5.付款方式: 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由买方向卖方以如下方式及比例支付: 5.1 第一笔付款:软件割接上线款。买方应在收到卖方的如下单 据并确认无误后【30】日内,通过【电汇】方式向卖方支付第一笔付 款,即合同总价的【50】%,计人民币【1,309,100】元(大写:人民 币【壹佰叁拾万玖仟壹佰】元整): (1) 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通知上标明合同名称、合同号、付 款金额、开户银行及帐号等相关内容。 (2) 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以下两种开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操 作: A.合同总价50%(百分之七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 一份,发票上标明合同号、产品名称; B.合同总价100%(百分之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 一份,发票上标明合同号、产品名称。 (3)由买方签署的软件割接上线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由软件原厂商出具的产品及维保服务下单证明文件(注明: 最终受益人、购买产品名称、数量、维保服务级别、维保服务年限等 相关信息)。 (5)结算比例根据技术规范书中的考核标准执行。 5.2第二笔付款:初验合格款。买方应在收到卖方的如下单据并 确认无误后【30】日内,通过【电汇】方式向卖方支付第二笔付款, 即合同总价的【20】%,计人民币【523,640】元(大写:人民币【伍 拾贰万叁仟陆佰肆拾】元整): (1)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通知上标明合同名称、合同号、付 款金额、开户银行及帐号等相关内容。 (2)标明合同号、产品名称、金额为合同总价【20】%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第一笔付款时已开具合同总价100% 发票,则本次不需提供)。 (3)由买方签署的合同系统试运行稳定报告复印件一份。 (4)结算比例根据技术规范书中的考核标准执行。 5.3第三笔付款:终验合格款。买方应在收到卖方的如下单据并 确认无误后【30】日内,通过【电汇】方式向卖方支付第三笔付款, 即合同总价的【30】%,计人民币【785,460】元(大写:人民币【柒 拾捌万伍仟肆佰陆拾】元整): (1)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通知上标明合同名称、合同号、付 款金额、开户银行及帐号等相关内容。 (2)标明合同号、产品名称、金额为合同总价【30】%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第一笔付款时已开具合同总价100% 发票,则本次不需提供) (3)由买方签署的终验合格证书一份、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完成 “技术开发合同”登记相关证明材料后进行支付。 (4)结算比例根据技术规范书中的考核标准执行。 6.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 约定的,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7.2买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每逾期一 日,应按逾期应付款金额的【1】%向卖方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 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7.3 如果卖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卖方应以如下方式 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1)每逾期交货一周,支付合同总价的【1】%,不满一周按一 周计算。上述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 (2)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卖方合同义务的履行。 (3)逾期交货达到【10】周及以上或逾期违约金总额达到上述 (1)所规定之限额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 的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7.4 如果在本合同规定的卖方交货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前,卖方明 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交货义务的,买方有 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 金不足以弥补买方的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 7.5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致使合同系统安装测试不能按照合同规 定的时间完成或试运行期顺延的,卖方应以如下方式向买方支付违约 金: (1)每延迟一周,支付合同总价的【1】%,不满一周按一周计 算。上述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 (2)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卖方合同义务的履行。 (3)延迟达到【10】周及以上或逾期违约金总额达到上述(1) 所规定之限额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的损失 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7.6 如果工程进度由于买方的原因推迟,则本合同履行相应顺延。 双方应按顺延后的日期履行合同,顺延日期以买方书面通知的为准。 7.7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买方有权终止本合 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 以弥补买方所受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 (1) 因卖方原因导致买方设备损坏、重大通信故障、系统信息 丢失、人员伤亡等事故,买方遭受损失的; (2) 卖方不遵照安全、消防等规定开展工作,造成人员伤亡或 者安全、消防等责任事故的; (3)卖方违反信息安全义务,给买方造成损失或影响的; (4)因卖方的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 7.8 如卖方产品达不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且未能在【1】个月 内免费达到,则按合同总价的【2】%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金 额超过合同总价的【10】%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9 若合同系统发生同类型故障次数达到【5】次以上,并且卖 方未在【1】个月内解决,则卖方按合同总价的【2】%向买方支付违 约金,违约金总金额超过本合同总价的【10】%的,买方有权解除本 合同。 7.10 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 买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 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 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包括不限于出现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 送达发票次数达【3】次的、卖方违约给买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卖方 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买方可终止合同,卖方应赔偿买 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卖方在买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 参加买方及买方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7.11 卖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 发票的,卖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卖方应按买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 (2)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 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 (3)卖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买方将不予退还; (4)买方终止合同,卖方在买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 得参加买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7.12 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 买方不能抵扣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 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 卖方未按买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7.13 卖方违反保密义务,除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泄密行为、减 小泄密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所受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同时, 买方还有权根据泄密造成损失的大小,单方解除本合同。 7.14 卖方违反本合同知识产权条款,应按知识产权条款约定处 理,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 弥买方所受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 7.15 合同任何一方因承诺不实或保证无法实现,造成本合同无 效、被撤销或给对方/第三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该方应就此 向对方承担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7.16 买方依据上述条款解除本合同后,卖方在承担相应违约责 任同时,应在买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20】日内全额退 还买方已支付的款额及相应的利息,计息时间从买方支付日期开始到 卖方退还日期为止,利率以归还上述款额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基准】利率为准。逾期退还的,按日需支付应退款额万分之【1】 的违约金。买方应把已接收合同软件和相关技术文件退还给卖方,卖 方负责拆卸、卸载或删除。相关拆卸、卸载、搬运、运输和投保费用 均由卖方负责,买方对此期间发生的毁损和灭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7.17 合同双方应在对方发生违约行为后,以书面形式向违约方 发出违约或解除合同的通知。该等通知中应详细列明对方违约的时间、 违约行为、违约造成的损失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违约方 可就此向发出方提出解释或质疑,双方应及时确认违约责任的承担。 但此种确认不影响双方按合同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和应行使的其他权 利。 7.18 在合同系统生命周期内,因合同系统质量缺陷而造成的买 方和/或第三方人身和/或财产损失的,卖方应负责赔偿。 8.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8.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 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 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8.3如果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的十(10)日内,合同双方通过 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提交至【成都】仲裁委员。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 的仲裁规则在【成都】进行仲裁。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 的,并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 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合同双方 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合同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 部分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两份合同,是继双方2020年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后,公司与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再度升级。通过 本次两个项目,中国移动将联合佳发教育技术赋能,为学生、学校和 区域打造更智能的体育产品。5G加持,将学生中考成绩、日常评测、 体质健康数据、日常锻炼、家庭作业等相关数据接入智慧体育平台, 为学校与区域体育教学及管理提供数据支撑。落实国家“双减政策”, 为“2025全民健身计划”做出贡献。 通过本次项目合作,公司与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将依托各自技术、业务与资源整合上的优势,进一步探索5G智慧校园 建设的新方向、新业态,有利于深化双方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 动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本次合同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署和执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 不会因履行上述合同而对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形成业 务依赖。 五、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合同之一《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 司2021-2022年智慧体育服务支撑项目框架合同》为双方合作意愿的 框架性采购约定。最终执行数量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以实际采购订 单为准。合同上限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公司最终可 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 (二)本次合同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 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虽然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良好,但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存在遇到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合同签订前三个月内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 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2021年8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大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 减持2,80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72%,详 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 划时间过半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本合 同签订前三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 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接到公司 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 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1-2022年智慧 体育服务支撑项目框架合同》 (二)《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5G智慧校园 项目(智慧体育)IT软件产品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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