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提前结束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20:41:52 中财网
原标题:飞凯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1-131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
暨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艳霞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1-105),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控股”)及
其一致行动人ZHANG ALAN JIAN、ZHANG JUSTIN JICHENG、张艳霞计划通
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422,885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不超过3.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
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2021年11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出
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1月22日期间,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艳霞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已超过1%。同时,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决定提前结束本
次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内,飞凯控
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3,21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以公司最新披露
的数据为准)后的股份总数的2.57%。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均价
(元/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飞凯控股

大宗交易

2021年9月13日
-2021年11月22日

9,117,000

17.40

1.77

集合竞价

3,148,100

19.54

0.61

张艳霞

集合竞价

2021年9月22日
-2021年11月22日

949,500

18.75

0.18

合计

--

--

13,214,600

18.01

2.57



注:(1)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截至2021年11月19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剔除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以公司最新披露的数据为准)后的股份总数514,096,672股计
算得出;

(2)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系四舍五入造成。


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艳霞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
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计划实施前

减持计划实施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飞凯控股

合计持有股份

168,342,604

32.75

130,077,504

25.30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8,342,604

32.75

130,077,504

25.30

ZHANG
JUSTIN
JICHENG

合计持有股份

6,156,717

1.20

6,156,717

1.20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6,156,717

1.20

6,156,717

1.20

ZHANG
ALAN JIAN

合计持有股份

6,156,716

1.20

6,156,716

1.20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6,156,716

1.20

6,156,716

1.20

张艳霞

合计持有股份

3,798,036

0.74

2,848,536

0.55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2,848,527

0.55

2,848,527

0.55

无限售条件股份

949,509

0.18

9

-




合计持有股份

184,454,073

35.88

145,239,473

28.25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2,848,527

0.55

2,848,527

0.5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1,605,546

35.33

142,390,946

27.70



注:(1)上述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均
按照披露其有关公告时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以公司最新披露的数据
为准)后的股份总数计算;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上述飞凯控股合计持有股份变动股数与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中飞凯控股合计减持数量之间的差异系飞凯控股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26,000,000股股
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致,上述协
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

(3)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股份变动超过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飞凯控股有限公司

张艳霞

住所

香港告士打道38号1101-04室

上海市宝山区菊盛路50弄****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1月22日

股票简称

飞凯材料

股票代码

300398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6,230,700

1.21

合计

6,230,700

1.21

说明:上述“减持比例”以截至2021年11月19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以
公司最新披露的数据为准)后的股份总数514,096,672股计算得出。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请注明)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77,481,863

34.52

145,251,163

28.25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2,855,207

0.56

2,855,207

0.56

无限售条件股份

174,626,656

33.97

142,395,956

27.70

说明:(1)上述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变动前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均按照披露其有关公告时
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以公司最新披露的数据为准)后的股份总数计算;

(2)本次变动前后上述飞凯控股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变动股数与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中减持股数之
间的差异系飞凯控股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26,000,000股股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国盛海通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致,上述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1月4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123);

(3)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系四舍五入造成。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 否□

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了减持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
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
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是 □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 否 √




6、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2、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实施完毕,实际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
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飞凯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及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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