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21:40:44 中财网
原标题:康达新材: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6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管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
事长、总经理姚其胜先生,副总经理陆巍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姚其胜先生持有公司1,092,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3%,计划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
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8,100股;陆巍先生持有公司
1,092,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3%,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8,012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姚其胜、陆巍。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情况:

姓名

是否为公司董监高

持有公司股票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姚其胜



1,092,800

0.43%

陆巍



1,092,600

0.4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的情况:


姓名

减持方式

本次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股)

本次减持计划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姚其胜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和集
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

478,100

0.1894%

陆巍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和集
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

478,012

0.1893%



注1: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区间为2021年12月14日-2022年6月13日,每年的拟减持股
份数不超过本人当年可转让股份的法定额度;其中,姚其胜先生、陆巍先生2021年度可减持
额度分别为273,200股、273,150股。


注2: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
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
后的6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上述股东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发行时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其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
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姚其胜先生、陆巍先生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
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
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
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
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六、查备文件

1、相关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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