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星: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1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德平先生的通知,获悉何德平先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 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称 是否为控股股 东或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 本次解除质押 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质押交易起 始日 质押到期 日 解除质押 日 质权 人 何德平 是 14,000,000 14.90 4.72 2020/11/18 2021/11/18 2021/11/18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何德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 比例 (%) 累计质 押数量 (股)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股) 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 未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股)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何德平 93,989,399 31.71 0 0 0 0 0 0 0 何云涛 68,687,520 23.17 0 0 0 0 0 0 0 建水县 德运企 业管理 有限公 司 15,376,400 5.19 0 0 0 0 0 0 0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未包 含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何德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原质押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其所持公司股份 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拍卖等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其股权解除质押行为不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变化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有关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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