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摩万众创新混合A : 摩根士丹利华鑫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大摩万众创新混合A : 摩根士丹利华鑫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摩根士丹利华鑫万众创新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提示 】 摩根士丹利华鑫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本基 金 ” )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 6 】 1125 号 文准予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 开放式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 、市场前景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 有的一 种风险,当基金在开放期发生巨额赎回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 部基金份额,也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大幅波动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 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 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本基金产生的流动性 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本基 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 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 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 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 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A 类、 C 类基金 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 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同时,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 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谨慎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 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买 基金份额以后 ,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 募集 ................................ ......................... 46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4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4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59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7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73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75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8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82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85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86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92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1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103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118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29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30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32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133 第一部分 绪言 《 摩根士丹利华鑫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本 招募说明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 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摩根士丹利华鑫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本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 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 摩根士丹利华鑫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解释。 本基金 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 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 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人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 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摩根士丹利华鑫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摩根士丹利华鑫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摩根士丹利华鑫万众创 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摩根士丹利华鑫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摩根士丹利华鑫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摩根士丹利华鑫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 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 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 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 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5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 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 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 投资者 2 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4 、销售机构: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 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 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 情况的账户 2 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 同规定的条件,基金 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 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 过 3 个月 3 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4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5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8 、《业务规则》: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 资人共同遵守 3 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 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 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 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 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 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 完成 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 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6 、元:指人民币元 4 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 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9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2 、 规 定媒介: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 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 3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 4 、流动 性 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 5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 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 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 对待 56 、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7 、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 、销售服务费:指从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法定代表人:王鸿嫔 成立日期:2003年3月14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3号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徐 许 联系电话:(0755)88318883 股权结构: 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 4 9%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 % )、深圳市基 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 % )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周熙先生,上海交通大学理学学士,美国密西根大学安娜堡分校电子工程硕士及工商管 理硕士。曾任职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 Ericsson W ireless Communications Inc.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加入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历任副总裁、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北 京 代表处首席代表等职务, 2011 年起至 2021 年 6 月担任摩根士丹利(中国)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及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目前任考立咨询(广州) 有限公司等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关联方所管理基金的投资标的企业(或标的企业的关联 方)的董事。 现任基金管理人董事长。 俞洋先生,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曾任常州市证券 公司延陵东路营业部总经理、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无锡营业部总经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常州地区中心营业部总经理兼延陵中路营业部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 理、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华 鑫证券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鑫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目前担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长、法定代表人,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法定代表人。现任基金管理人副董事长。 田明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 计学硕士。曾任上海广电(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经济部主管、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上海广电信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副总 监、总监、财务负责人。目前担任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全创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基金管理人董事。 高杰文( Todd Coltman )先生 , 于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获得本科和研究生学位,并在乔 治敦大学取得法律学位。曾在年利达律师事务所( Linklaters )伦敦、香港和东京办公室 以及众达律师事 务所( Jones Day )的东京办公室担任律师。 2004 年加入摩根士丹利,负责 亚洲地区不动产投资( REI )业务的不动产收购融资。 2007 年至 2009 年担任日本 REI 业 务运营总监,自 2016 年起至今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所有投资管理业务运营总监。目前担任 摩根士丹利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资产服务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董 事、 Morgan Stanley Properties Advisory Corp. Limited (成立于开曼群岛)董事、 MSP China Holdings Lim ited (成立于开曼群岛)董事 , Canton Pacific Limited (成立于中国香港) 董事 。现任基金管理人董事。 侯杰明( Jeremy Alton Huff )先生,杜克大学文学学士,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曾任美 国世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NBA 中国法律副总监、 NBA 中国品牌娱乐的副总裁。 2017 年 3 月 至今任摩根士丹利董事总经理并担任中国首席运营官。目前担任摩根士丹利国际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监事,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 处普通代表。现任基金管理人董事。 王鸿嫔女士,台湾国立清华大学法学学士。曾任怡富证券投资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怡富证券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富汇财富投资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现任基金管理人总经理及董事。 贾丽娜女士,东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系学士、东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系硕士。曾于金陵 科技学院任教, 1994 年 8 月至今 2017 年 11 月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高级合 伙人, 2017 年 11 月起至今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目前兼任 倍 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现任基金管理人独立董事。 彭章键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曾任职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信达律师事 务所。 2008 年至今担任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华南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和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入库专家。现任基金管理人独立董事。 苗复春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内蒙古商业局、计委科长,中国社科院技 术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务院技术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办公厅副局长,外经贸 部 办公厅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副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 裁,退休后曾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公司顾问,兼任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现任基金管理人 独立董事。 Carlos Alfonso OYARBIDE SECO 先生,西班牙巴塞罗那自治大学经济学学士,宾夕法 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大通曼哈顿银行(纽约办公室)、瑞银集团菲 利普斯 & 德鲁(伦敦办公室), 1993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期间曾任摩根士丹利欧 洲有限公 司兼并与收购部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兼并与收购部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 利西班牙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瑞士信贷集团董事总经理、亚太区金融机构部主管,摩根士 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董事总经理和摩根士丹利中国首席营运官。目前担任新黄河资 本有限公司创始人及首席执行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赵恒先生,西安大学计划统计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 西安分行干部、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监、摩根士丹利华 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鑫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裁。目前担任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任华鑫思佰益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基金管理人监事长。 莫壮伟( Tuangwei Mok )先生,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 学院硕士。曾经在瓦乔维亚证券负责发行结构化和证券化产品,并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企业融资咨询服务。 2010 年 9 月加入摩根士丹利亚太区的市场风险团队。 2014 年加入摩 根士丹利投资风险管理团队,目前担任摩根士丹利投资风险管理的执行董事。现任基金管理 人监事。 周苑洁女士,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法学学士,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 任大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经理。 2004 年加入基金管理人,历任客户服务 中心负责人、上海理财中心负责人、营销策划经理、市场发展部总监助理、销售服务部总监, 目前担任基金管理人市场发展部总监。现任职工监事。 谢先斌先生,浙江大学计算科学与工程学专业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工商 管理专业硕士。曾任中国移动(深圳)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 技术部业务经理,基金事务部业务经理、高级经理、首席注册登记师。 2011 年 5 月加入基 金管理人,曾任基金运 营部副总监,目前担任基金运营部总监。现任职工监事。 3 、 高级管理人员 周熙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王鸿嫔女士,总经理、董事,简历同上。 李锦女士,哥伦比亚大学、伦敦商学院和香港大学联合授予工商管理学硕士、吉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硕士, 2 4 年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历。曾就职于巨田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历任交易管理总部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资产管理部理财 部副经理、经理,研究所研究员 。 2003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基金运营部副总监、总监, 总经理助理 , 督察长 。现任 基金管理人 副总经理。 许菲菲女 士,中南财经大学国际会计专业学士, 1 9 年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历。曾任深 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 2005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 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监察稽核部高级监察稽核员、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现任 基 金管理人 督察长。 ZHOU HAN(周涵)先生,塔夫茨大学电气工程和计算机工程系博士,6年证券从业经历。 曾任中国邮电部北京电信局工程师;美国富达投资集团网络技术总监;Codent Networks, Inc. 副总裁;InfoGlyph USA, Inc.中国区经理;Loci Software Inc.总经理;Fidelity(大连) 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交付副总裁;FIL(大连)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技术部负责人等。2020 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基金管理人首席信息官。 (四)本基金基金经理 雷志勇先生,北京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硕士, 9 年证券行业从业经历。曾任中国移动 通信集团公司总部项目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级网络运行支撑主管、东莞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通讯行业研究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经理。 2014 年 10 月 加入本公司,历任研究管理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兼研究员, 现任权益投资部 基金经理。 2019 年 4 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科技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 根士丹利华鑫品质生活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 020 年 5 月起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 , 2021 年 3 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司巍先生, 2 017 年 1 2 月至 2 018 年 1 2 月管理本基金; 缪东航先 生, 2 017 年 1 2 月至 2 020 年 5 月管理本基金。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何晓春,助理总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副主任委员:李轶,助理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委员:王大鹏,研究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余斌,数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李 功舜,交易管理部总监 秘书:王大鹏,研究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六)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各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各类 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 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 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禁止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 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 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 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机构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禁止发生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5、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行为。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应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确保基金管理人成为一个决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安全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 2、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财产、基 金管理人固有财产、其他财产的运作必须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体系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具体包括: (1) 董事会负责决定基金管理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基金管理人基本管理制度, 对确保基金管理人建立及维持适当而有效的内部控制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 和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等事 项,并向董事会汇报。 (2)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设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 公司的部门业务规章,并确保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活动合法合规。 (3)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管理人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可独立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经营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经营管理层实施对各类业务和风险的总体 控制以及解决公司内部控制中出现的问题。 (5)风险管理部负责跟踪和报告投资管理中的市场风险,评价基金投资业绩,并根据 风险收益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为投资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支持。 (6)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检查和及时反馈,并向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 经营管理层定期或不定期报告。 (7)各业务部门及员工对风险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权限范围内, 执行公司的各项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业务风险的识别、监控,对本部门的风险管理负 全部责任。每一位员工均负有一线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控制措施落 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中,并在发现风险隐患和问题时负有报告、反馈和改进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1)建立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所管理的层次可以分为四个级别:第一级别是公司章 程;第二级别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第三级别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级别是公司各委员 会、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基金管理人根据业务需要持续修订 和更新各项制度,使其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2)建立浓厚的风险管理文化。经营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注重 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制度约束、学习培训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 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管理意识深入人心,并贯穿到各个业务环节。 (3)建立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依据自身经营特点,基金管理人建立起各岗位的自控 与互控、相关部门之间的监督制衡、监察稽核部和督察长的独立监督等内控防线。 (4)建立并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 告及监督等程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并通过清晰的汇报路径,使相关 部门及经营管理层即时把握风险状况,及时、快速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5)强化风险管理措施。随着业务发展及技术进步,基金管理人开始更多地采取系统 化监控措施,增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实时性和有效性。同时,采用数量化分析方法,提高 风险管理的科学性。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中国银行 ” )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 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 010 )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 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 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 RQFII 、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 门类 齐全 、产品丰富 的托管 业务 体系 。在国 内 ,中国银行首家 开展绩效评估、风险 分析 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 服务 ,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 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968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920 只, QDII 基金 4 8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 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 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 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 SAS70 ”、“ AAF01/06 ” “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 20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 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 相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联系人:时亚蒙 电话:(0755)88318898 传真:(0755)82990631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院1号楼12层120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院1号楼12层1205单元 联系人:张宏伟 电话:(010)87986888 传真:(010)87986889 3、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45楼011-1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45楼011-111单元 联系人:朱冰楚 电话:(021)63343311-2100 传真:(021)50429808 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目前已开通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银联通、快付通等支付渠道以及基金汇款交易业 务。支持银联通渠道、快付通渠道支付的银行卡详见本公司官方网站 (www.msfunds.com.cn)。以上支付渠道支持的银行卡均指银行借记卡,信用卡等贷记 卡不支持购买基金。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668 客户服务信箱:[email protected] 深圳、北京或上海的投资人单笔认购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可拨打直销中心的上述电话进行预约,基金管理人将提供上门服务。 (二)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 网址:www.boc.cn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同业易管家平台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0层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张正岳 联系电话:021-23262719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interbank.nbcb.com.cn (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 房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刘熠 联系电话:18621576160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秦夏 联系电话:010-60838614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中信建投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10-6560823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0928123 客户服务电话:95551/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王薇安 联系电话:010-83252170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21层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021-38032284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陈宇 联系电话:021-3338821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戴巧燕 联系电话:021-52523576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1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198号一座世纪汇广场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1-6875186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1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1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经纪业务总部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朱琴 联系电话:021-20315161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16)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联系人:范坤 联系电话:0931-4890208 客户服务电话:95368/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1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9号投资广场18楼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021-20333363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1907室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联系电话:0512-62938521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1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34号方正证券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丁敏 联系电话:010-59355997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20)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系人:彭昱 联系电话:021-87341251 客户服务电话:95304/4008-366-366 网址:www.hxzq.cn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2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刘志斌 联系电话:0755-82558323 客户服务电话:95517/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2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LCM置汇旭辉广场11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联系电话:021-3863213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2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909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赵静静 联系电话:010-58124967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2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58号迎龙大厦二楼 法定代表人:张巍 联系人:金夏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95514/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26)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区3层 法定代表人:冯周让 联系人: 李宛真 联系电话:0755-8283033311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882 网址:www.wanhesec.com.cn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2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商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021-20655183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2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层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联系人:陈宇 联系电话:021-3338821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2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陈瑀琦 联系电话:028-86692603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3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人:任敏 联系电话:010-650511661753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3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3幢1单元5-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林立 联系人:胡倩 联系电话:0755-83255199 客户服务电话:400-188-3888 网址:www.chinalin.com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3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何伟 联系人:邵珍珍 联系电话:021-536862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3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 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梁美娜 联系电话:18800126143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34)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付佳 联系电话:021-23586603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3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联系电话:022-2845192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注:仅代销本基金C类(基金代码:011713)。 (36)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室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胡兴良 联系电话:020-88834780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3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谭磊 联系电话: 010-66045182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555 网址:www.txsec.com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3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联系人:陈慧慧 联系电话:010-85657353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3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 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4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28号德力西大厦12楼小邮局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37494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4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李珍珍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653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4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联系电话:021-36696312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王遂一 联系电话:021-545099778150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詹慧萌 联系电话:021-2069183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4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东码头园区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21-80358749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4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孙博文 联系电话:19931667791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money.jrj.com.cn (47)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20层20A1、20A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层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魏晨 联系电话:010-52413385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48)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6号中期大厦A座4层 法定代表人:田宏莉 联系人:尹庆 联系电话:010-65807865 客户服务电话:010-6580-7865 网址:www.cifcofund.cn (4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西楼6层604、6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晓芳 联系电话:1833470998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50)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王瑶 联系电话:010-661548288047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网址:corp.5irich.com (51)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769号1807-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甄宝林 联系电话:021-340139963011 客户服务电话:021-340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注:仅代销本基金C类(基金代码:011713)。 (5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联系人:李童 联系电话:021-20662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53)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21-52822063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zichan.com (54)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高皓辉 联系电话:021-63333389230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注:仅代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85)。 (55)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2号楼17层1735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大厦1008 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联系人:钱景财富公共邮箱 联系电话:010-56183769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5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57号6幢22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洁 联系电话:021-60195121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5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曾健灿 联系电话:020-89629023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