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1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 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股东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 星创泓”)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交易的方式或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15,1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00%)。 2021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复星创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 况告知函》,其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 比例(%) 复星创泓 集中竞价 2021.9.15 20.156 563,400 0.2608 集中竞价 2021.9.16 20.019 21,400 0.0099 集中竞价 2021.10.18 20.096 16,500 0.0076 集中竞价 2021.10.22 20.162 499,700 0.2313 集中竞价 2021.10.25 20.055 31,500 0.0146 集中竞价 2021.10.26 20.496 833,500 0.3859 集中竞价 2021.10.28 20.152 63,000 0.0292 集中竞价 2021.10.29 20.101 77,000 0.0356 集中竞价 2021.11.1 20.298 583,700 0.2702 集中竞价 2021.11.2 20.108 10,000 0.0046 集中竞价 2021.11.8 20.520 1,280,000 0.5926 集中竞价 2021.11.9 20.358 286,300 0.1325 集中竞价 2021.11.11 21.117 315,000 0.1458 集中竞价 2021.11.15 21.057 185,000 0.0856 集中竞价 2021.11.19 21.415 1,660,000 0.7685 集中竞价 2021.11.22 22.634 197,600 0.0915 集中竞价 2021.11.23 23.104 936,400 0.4335 合计 - - 7,560,000 3.5000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 增取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复星创泓 合计持有股份 25,855,200 11.97 18,295,200 8.47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25,855,200 11.97 18,295,200 8.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复星创泓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况。 2、复星创泓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 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 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复星创泓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股东复星创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所持公司股份的限 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持股减持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本企业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满十 二个月后两年内减持,意向减持为所持有数量的100%。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的1.2倍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 资产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 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 在该期间内以低于上述价格减持其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 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复星创泓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 三、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复星创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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