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
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公告编号:2021-08-24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烟台正海电子网板股份有限公司和王庆凯先生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正海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烟台正海电子网板股份有限公司和王庆凯 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烟台正海电子网板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11月23日-11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750,000 股,王庆凯先生2021年11月23日-11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322,806股,上述股东本次合计减持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4719%。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烟台正海电子网板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2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 王庆凯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街**号内**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1月23日-11月24日 股票简称 正海磁材 股票代码 300224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A股 12,072,806 1.471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正海集团 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358,080,148 43.6568 358,080,148 43.65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358,080,148 43.6568 358,080,148 43.656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烟台正海 电子网板 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30,707,300 3.7438 18,957,300 2.31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30,707,300 3.7438 18,957,300 2.31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王庆凯 合计持有股份 2,251,225 0.2745 1,928,419 0.23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322,806 0.0394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28,419 0.2351 1,928,419 0.2351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1)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1-08-08),王庆凯先生计划在减持期间内减 持不超过642,806股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84%。 王庆凯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庆凯先生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2)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1-08-14),烟台正海电子网板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在减持期间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16,404,3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 烟台正海电子网板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预披露 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烟台正海电 子网板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情况与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在减持 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 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根据相关规定,烟台正海电子网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 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1:烟台正海电子网板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2:王庆凯 2021年11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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