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时间:2021年11月24日 20:56:38 中财网
原标题:金丹科技: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9 证券简称:金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于培星、财务总监陈飞、董事王然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
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1.持有本公司股份7,91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38%)的董事于培星
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
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1,44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0%)。


2.持有本公司股份4,683,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9%)的财务总监陈
飞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
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727,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


3.持有本公司股份4,193,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32%)的董事王然明
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
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703,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9%)。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收到董事于培星、财务总监陈飞、董事王然明
《关于所持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获悉截至
2021年11月24日,公司董事于培星、财务总监陈飞、董事王然明已经完成上
述减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

于培星

集中竞价

7月6日-11月24日

55.26

1,443,978

0.80

陈飞

集中竞价

7月7日-11月24日

55.85

727,120

0.40

王然明

集中竞价

7月9日-11月24日

54.55

703,520

0.39

合 计

2,874,618

1.59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含该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本公告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
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于培星

合计持有股份

7,912,000

4.38

6,468,022

3.58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1,978,000

1.09

534,022

0.30

有限售条件
股份

5,934,000

3.28

5,934,000

3.28

陈飞

合计持有股份

4,683,200

2.59

3,956,080

2.19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1,170,800

0.65

443,680

0.25

有限售条件
股份

3,512,400

1.94

3,512,400

1.94

王然明

合计持有股份

4,193,600

2.32

3,490,080

1.93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1,048,400

0.58

344,880

0.19

有限售条件
股份

3,145,200

1.74

3,145,200

1.7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董事于培星、财务总监陈飞、董事王然明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定的要求。


2.董事于培星、财务总监陈飞、董事王然明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
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具体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
存在违反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3.董事于培星、财务总监陈飞、董事王然明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首中教育产业发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崔耀军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于培星、财务总监陈飞、董事王然明《关于所持河南金丹乳酸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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