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卓越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A : 华富卓越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华富卓越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1月 26日 重要提示 1、华富卓越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21年 10月 15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279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的 募集申请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对于每份基 金份额设置一年最短持有期限,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 金 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 “华富基金”),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农业 银 行”)。 4、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 2021年 12月 20日至 2022年 1月 10日。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的直 销机 构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如有)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的具体情况,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个月,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 6、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 须另行开立。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如有)下属销售网点为投资 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7、投资人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人可 在 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人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 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 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本公司和其他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 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 代销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 户和 认购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8、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 销。 9、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10、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单笔最 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元 (含 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 定 为准。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元(含认购费)。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 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1年 11月 26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hffund.com)和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华富卓越成长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富卓越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和《华富卓越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人 亦 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份额发售相关事宜。 12、在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可视情况调整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网站公示的 基金销售机构名录、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其他各基金销售机 构 投资者服务电话咨询。 13、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或其他 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4、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 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可分 离交易 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股指期货、资产支持 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 具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 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 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 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 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 的损失。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 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 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 理财方式。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充分考虑自身的 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基 金管 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基金可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存在因投资股指期货而带来的风险,包括市场 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结算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信用风险、作业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 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 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 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基金资产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港股通交易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 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 为 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 下 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 股 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最短持有期限,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 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 短 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基金份 额 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华富基金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和华富基金旗下其他基金的业绩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华富基金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 16、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华富卓越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简称及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华富卓越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 A 基金代码:014024 基金简称:华富卓越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 C 基金代码:014025(三)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 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者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于申购份 额而言);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一年后的对应日。如无此 对 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 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对 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 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 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 一个工作日。 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额最短 持有期到期时间一致,因多笔认购、申购导致原持有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不一致的,分别 计 算。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 资产的长期增值。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风险等级详见销售机构公示信息。 (八)直销机构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栖霞路 18号陆家嘴富汇大厦 A座 3楼、5楼 联系人:陈明珠 咨询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传真:021-68415680 网址:http://www.hffund.com(九)其他基金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人:李紫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客服电话:95318 公司网址: www.hazq.com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客服电话:95551或 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号 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黄欣文 电话:021-80358201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jjmmw.com,www.zlfund.cn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黄以宁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传真:010-65884788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孙娅雯 电话:021-2069-199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号邮电新闻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晋荣 联系电话:010-59601366转 7167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1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王维 电话: 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2)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号楼 A座 9层 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座 9层 04-08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联系人:李艳 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服电话:400-012-5899 公司网址:www.zscffund.com (13)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号 1号楼 11层 B-1108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姚付景 手机:15652437866 电话: 010-59422766 客服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1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15)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769号 1807-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期 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 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甄宝林 联系电话:8621-34013996-3011 客户服务电话: 021-34013999 网址:https:// www.hotjijin.com (1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61101630 客服电话:95733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1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1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孙博文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money.jrj.com.cn/ (1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王宇昕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站: www.yingmi.cn (1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冯鹏鹏 电话:025-66996699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2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叶健 深圳办公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号码: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2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李珍珍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22)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衡欢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3)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于秀 电话:0411-39027810 传真:0411-390278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网址:https:// www.yibaijin.com (24)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竞妍 电话:025-66046166转 849 传真:025-56878016 网址:http://www.huilinbd.com (2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号 30层 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项阳 电话:021-65370077 客户服务电话:400 820 5369 网址:www.jigoutong.com (2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 4层 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 4层 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柴筱琳 电话:010-562509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 619 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2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联系人:张戈 电话: 021-51327185 客户服务电话 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28)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号 1号楼 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号东航滨江中心 1号楼 1203-1204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沈骁佳 电话: 021-3376813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67-523 网址:http://zzwealth.cn/ (29)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 A座 法定代表人:李骏 联系人:隋斌 电话: 95118 传真:010-89189566 网址:https://kenterui.jd.com/ (30)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弄 107号 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号通华科技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卞仪伟 电话:021-608185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31)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号 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299号丁香国际大厦西塔 19层 03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 联系人:黄子珈 电话:021-60608983 网址:http://www.ajcf.com.cn (32)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号 18层 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5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2号楼 18层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联系人:毛善波 电话:021-50810673 网址:http://www.wacaijijin.com/ (3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号 7层 办公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联系人:郑理 电话:400821903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http://www.lufunds.com/ (34)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号楼 20层 20A1、20A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B座 11层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王涛 电话:010-56856293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35)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号腾讯滨海大厦 15楼 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联系人:李睿豪 电话:0755-86013388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0-555 网址:http://www.tenganxinxi.com/ (36)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号院 20号楼 9层 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奥北科技园 20号楼国泰大厦 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董宣 电话:010-88312877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s://www.yilucaifu.com/ (37)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号 4层 40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号 4层 407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闫丽敏 电话:010-67000988 客户服务电话:010-67000988 网址:http://www.zcvc.com.cn/ (38)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号 1501-1502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号 1501-1502室 法定代表人:林劲 联系人:梁云波 电话:400-6533-789 客户服务电话:400-6533-789 网址:https://www.xds.com.cn/ (39)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号楼 10层 1001号 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号楼 10层 1001号 04室 法定代表人:张昱 联系人:李艳 电话:021-60818588 客户服务电话:400-012-5899 网址:http://www.prolinkfund.com/ 本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调整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本公司 网站。 二、认购份额的发售 本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按初始面值发售。 (一)发售时间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21年 12月 20日起至 2022年 1月 10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的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发售时间,具体安排 另行公告,但本基金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 排 可以适当调整。 (二)发售方式 本基金将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 统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投资人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 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hffund.com)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 交易的开通范围和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四)基金认购费用 1、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 基 金财产。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单笔认购金额 (M,含认购费)认购费率 M<100万 1.20% 100万≤ M<200万 0.80% 200万≤ M<500万 0.40% 500万≤ M每笔 1000元 (3)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认购费,但本基金从 C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5%。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1)当投资者选择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时,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当投资者选择认购 C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3)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 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人民币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 其适用的认购费率为 1.2%,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人民币 100.22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 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100.22)/1.00=98,914.45份 例:某投资者投资人民币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 假定该笔认购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 10.00元,则可认购 C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10.00)/1.00=100,010.00份 (五)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制 (1)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3)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单笔最低认购 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 认购 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为 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认 购 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元(含认购费)。 (4)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 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 为准。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认购的数额限制,基金 管理人最迟于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六)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基金募集期间 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有效认购款项 在 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 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七)认购确认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 认 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 人 自行承担。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期间的 9:0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等); (2)本人的储蓄账户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4)《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表》(个人); (5)《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6)如果是登记基金账户业务,必须填写原基金账号,并注意使用的证件、客户名称必 须与开户时使用的证件、客户名称完全一致,所需资料与开户一致。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 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个人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2)认购资金银行划款凭证; (3)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发行期间个人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一: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银行账号:31001520313050004917 直销专户二: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银行账号:310066771018150013747 直销专户三: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7020153850000070 直销专户四: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444259213750 直销专户五: 账户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1190729013314161 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2)个人投资者 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 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 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3)个人投资者 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 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受理结 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 公 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4)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其它基金销售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期间的 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 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传真交易协议书》。 (5)《开放式基金业务印鉴卡》。 (6)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预留同名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证明文件。 (9)《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是 “消极非金融机构”,则需增加填写《控制人 税 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10)《非自然人客户所需材料及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对应的不同类型机构 所需材料。 (11)《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机构版)》 (12)机构资质证明:如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基金管理资格证书、社保局或国家相应部 门对于年金/社保基金等成立的批复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 证书、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 国 保监会的批复文件等。(如有) (13)若需开立中登基金账户或场外 ETF账户,需出示证券账户卡。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机构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 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机构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金融产品类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产品)》。 (2)金融产品管理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 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传真交易协议书》。 (5)《开放式基金业务印鉴卡》。 (6)金融产品管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预留同名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证明文件。 (9)《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是 “消极非金融机构”,则需增加填写《控制人 税 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10)《非自然人客户所需材料及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对应的不同类型机构 所需材料。 (11)《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机构版)》。 (12)产品的获批证明或备案证明文件。 (13)金融产品管理人机构资质证明:如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基金管理资格证书、社保 局或国家相应部门对于年金/社保基金等成立的批复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监会、 中 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的批复文件等。(如有)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机构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 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机构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5.机构投资者和金融产品类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 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章及经办人签字。 6.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7.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2)机构投资者 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 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受理结果,或 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3)机构投资者 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 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 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 公 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二)其它基金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 行过户登记。 六、退款 (一)投资人通过其他基金销售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 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等账户划 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 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二)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 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固有财产承担因 募 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份额 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 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募集期届满或基金 管 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 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二)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三)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栖霞路 26弄 1号 3层、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栖霞路 18号陆家嘴富汇大厦 A座 3楼、5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赵万利 设立日期:2004年 4月 19日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4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邵恒 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887997(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2009年 1月 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秦一楠 (三)直销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栖霞路 18号陆家嘴富汇大厦 A座 3楼、5楼 联系人:陈明珠 咨询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传真:021-68415680 网址:http://www.hffund.com(四)登记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栖霞路 26弄陆家嘴富汇大厦 A座 3层、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栖霞路 18号陆家嘴富汇大厦 A座 3楼、5楼 法定代表人:赵万利 联系人:潘伟 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887997(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场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 1366号华润大厦 B座 31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电话: 021-62281910 传真: 021-62286290 联系人:曹小勤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小勤、朱慧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1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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