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达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 : 富安达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二〇二一年第二号)

时间:2021年11月26日 00:32:01 中财网

原标题:富安达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 : 富安达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二〇二一年第二号)



















富安达
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型


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二〇二一年
第二
号)











基金管理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富安达
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2019

9

2
日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97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于
2020

12

22
日正式生效。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
司”)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
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
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21

10

26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至
2021

9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3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4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4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55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70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71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73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7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8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83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84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
91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
93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9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01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5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3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
露事项
................................
.....
145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6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
147

第一部分 绪言


富安达
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


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

富安达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富安达
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目标、
投资理念、
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
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
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招募说明书由本
基金管理人负责解释。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

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

富安达
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富安达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富安达长三角
区域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
招募说明书:指

富安达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指

富安达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安达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
行政
规章

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
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

8

28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
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
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实施的
,并经
2020

3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定》修正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销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



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富安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
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


35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6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
、《业务规则》:指《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规
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
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
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元: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
、基金
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4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

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5

规定
媒介:

符合
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
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


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
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媒介


56、发起式基金:指按照《运作办法》及中国证监会所规定的条件募集、



募集资金中发起资金不少于规定金额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少于
三年
的证券投资基金


57、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
管理人的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
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
可能
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公司投研人员

下同)等人员的资金。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万元,且发起资
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58、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
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
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59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60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
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61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非一方过
错情况下的电力和通讯故障、系统故障、设备故障、网络黑客攻击以及证监会、
交易所、
中国
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张睿

成立时间:2011年4月27日

电话:(021)61870999-6210

联系人:宋丽韵

注册资本:8.1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1]544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股份49%;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6%;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
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5%。注册资本为8.18亿元人民
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
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十四个一级部门,分别是:党建工作部、投资研究部、多资产投资
部、固定收益部、渠道理财部、机构业务部、电子商务部、产品创新部、信息技
术部、基金事务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和监察稽核部。党建
工作部全面负责公司党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落实党员管理工作。投
资研究部根据公司整体投资策略,管理并运作各类权益、量化等金融产品,分析
评估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保值增值;开展宏观研究、行业研究、
上市公司研究和量化研究工作,为公司投资管理业务提供有效支持;积极参与组
合产品设计,包括拟订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收益测算等;协助做好各项市场营
销活动,增强投资者对管理基金的了解。多资产投资部根据公司整体投资策略,
承担公司多类资产产品的投资策略及投资计划,确保投资组合的正常运作;负责


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运作;负责监督、指导和执行交易指令,主动
向投资经理提供建设性建议;积极参与组合产品设计,包括拟订投资范围、投资
策略和收益测算等;配合开展业务培训和客户维护等工作。固定收益部根据公司
整体投资策略,制定和实施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策略,实现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保值与增值;负责跟踪和落实基础设施不动产项目筛选、谈判、尽调、价值评估、
交易结构设计、资金对接和投资实施等;开展策略研究和信用研究工作,为公司
投资管理业务提供有效支持;配合完成产品发行路演活动,满足受众群体的投资
诉求。渠道理财部根据公司整体营销规划,负责公司公募基金、专户等产品代销
渠道的开拓与维护,代销及营销协议的签署,产品的发行和持续营销工作;负责
公司各类产品的营销策划及实施,为公司投资者做好理财服务;参与组合产品设
计,包括拟订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收益测算等。机构业务部负责公司机构客户
的开发与维护,完成相应的业务销售任务,增进并维护公司与机构客户业务关系。

电子商务部以互联网为依托推广公司品牌,推介并销售公司产品,进而扩大公司
产品规模,提升公司知名度和美誉度。产品创新部负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提供
公司产品策略建议,把握产品设计定位,提出产品设计思路,建立并完善公司高
效产品线,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信息技术部根据公司整体发展策略,规划
公司信息技术体系架构,构建完善的信息技术平台;负责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的规
划、建设、运营和维护,为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信息的安全保密和企业信
息化提供有效的保障。基金事务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负责
基金的财务核算、资产估值、注册登记、资金清算等相关业务,维护基金交易的
正常有序运作。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负责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
度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的拟定、推行、跟踪和执行效果评估工作;负责公司制度
建设、文秘管理、外部联络、内部宣传、信息调研、行政后勤管理,为公司日常
运作、领导战略决策提供支持和服务。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
划和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参与制订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负责制定、执行和优化人力
资源管理政策,运作和维护人力资源体系;建立和完善人才梯队的配置和储备;
制定并组织员工培训和开发;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部门的员工绩效管理;宣传、
贯彻公司价值理念,组织员工活动,提供员工帮助,增强组织凝聚力;维持公司
在市场竞争中的人力资源优势。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全面预算的编制、会计核算、
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公司发展和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


同时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财务有关的内控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
行公司资产清查,监督公司自有财产的管理,保证公司自有财产记录准确和安全;
并接受并配合国家监管机构、社会审计机构和公司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的检查。监
察稽核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审核,检查、监督各部门执行
情况;对基金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风险管理;负责公司专项审计、信息披露
内容的审核、对外文件的法律审核,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

公司设北京分公司,主要从事基金销售、基金产品开发以及基金管理公司授权的
其他业务。


截止到
2021年
10月
26日,公司总人数
89人,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数为
84人,其中
68.54%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
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


张睿女士,197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闽发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经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兼上海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兼投资银行业务总
部、业务二部总经理。现任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副董事长:


杜文毅先生,196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南
京交通学校财会教研室工作,江苏交通规划设计院计划财务室副主任、主任,江
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处副处长,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处
副处长、处长,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会计师、财务管理部部长、富安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总会计师

江苏金
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跃进汽车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董事:



胥海先生,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南京证券公司电
脑部、营业部、基建办职员;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部职员兼团委副书
记,公司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行政管理部副经理兼公司团委副书记;南京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大厂营业部副总经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云南北
路营业部副总经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凤凰北街营业部副总经理,南京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惠新西街营业部副总经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先
烈中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云南北路营业
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
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现任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兼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张敏先生,
1968 年
11 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南京市医药管
理局科员,国泰证券公司南京营业部交易管理部副经理,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
有限公司投资财务部,南京城建项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计划考核岗,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融资岗,南京城建
项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副经理,河西国资集团投资部投融资管理、合
同管理主管

河西国资集团投资与资产管理部投资
管理、资产管理主管
,现任

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主管




金领千
先生

1976年
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南京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南车站路营业部财务部经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存管中
心主办会计、计划财务部高级经理;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
总监;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现任富安达资产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吴战峰先生,
1968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大投资公司投资部经
理,平安证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招商证券研发中心高级分析师,国信证券研
究所首席分析师,国投瑞银基金高级组合经理,国泰基金基金经理,天治基金总

理助理兼研究总监。现任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
研究部总监、富安达优
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安达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达科技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富安达长三角区域主题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独立董事:



赵顺龙先生,
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教授。历任南
京化工学院社科部教师,南京化工大学社科系教师,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系副主任、副教授,南京工业大学(原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


院长
。现任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党委书记、教授




刘健先生,
1955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律师。历任南京绵
织厂劳动干事、人事负责人,南京内燃机配件五厂党务、人事负责人,南京大量
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
务所副主任。现任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江涛女士,
1967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历任深
圳赛格集团市场部外贸业务员,深圳石化集团秘书科长、海外企业管理部副总,
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总部总助、北京代表处副主任,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董办副主任(主持),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办主任、执
委会委员。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


刘宁女士,
1967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审
计师。

历任南京市审计局政财金融审计处科员,金融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宁
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南京巨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南京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长。



监事:


林海涛先生,
1969年
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
安徽水利电力学校教师,安徽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下属南京金帆
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

南京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玮先生,198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深圳市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管理部职员,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职员、
副主管、主管

副部长、江苏交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苏南硕放国际机场有限



公司董事、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发展改革
事业部部长、战略规划办公室主任、企地合作办公室主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
司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智库理事长。



黄懿稚女士,
1974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金新信托上

管理总部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主管,民安证券上海管理总部人力资源部副总经
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富安达基金筹备组人力资源负责人,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历任部门经理,部门副总监(主持工作)。

现任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



戚明龙先生,197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南京证券上海
南车站路营业部市场部副经理、南京云南北路营业部市场部经理,现任富安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兼党建工作部总监。



孙丽女士,
1986年
7 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平安
保险
集团公司稽核监察部稽核监察岗,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审计技术部审计师,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内审经理,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察稽核部内审经理、合规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部(筹)投资监督岗(借调)。现任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
部总监助理(主持工作)。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


胥海先生(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副总经理:


沈伟青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南京市证券公司上海长宁支路营业
部、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南车站路证券营业部员工,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南车站路证券营业部交易部经理,西北证券托管组银川福州南街证券营业
部托管小组成员,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吉祥商城证券营业部、南京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南车站路证券营业部、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西藏南路证券
营业部、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华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南京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番禺路证券营业部、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


李理想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
核部法务,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
监,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督察长,兼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首席信息官:


孙爱民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历任南京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程师、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IT工程师、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华路营业部
IT工程师,富安达基金信息技术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现任富安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兼信息技术部总监兼北京分公司负责人。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吴战峰
先生(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胥海先生(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吴战峰先生(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飞先生,博士研究生。历任上海技术应用技术学院财政经济系教师,聚源
数据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项目经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研究部高
级宏观债券研究员,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公司多资
产投资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固定收益部
负责人
,富安达增强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富安达富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
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
报告

中期
报告
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
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
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
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各项业务和各个岗位,渗透业务的决
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
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
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有效性原则

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
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成本效益原则

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
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防火墙原则

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
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以达到风险防
范的目的;

3、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良好的控制环境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有效的监督管理、合理的组织结构和
有力的控制文化。


①董事会下设资格审查和薪酬委员会、合规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其中合规和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②公司管理层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
公司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
和投资组合的原则。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全面
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③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既互相合作,又互相核对和制衡,形
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


④公司设有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
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⑤公司注重内控文化的建设,树立员工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的理念,定期对
员工进行合法合规的相关培训。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
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
及可能性。对于不可控风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决定是否承担该风险或减少相关
业务;对于可控风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分析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来控制风险程度。

风险评估还包括各业务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新出现的风险进行再评估并完善相应
的制度,以及新业务设计过程中评估相关风险并制定风险控制制度。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
程,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
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
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
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
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
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
立性,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督察长、董事会及中国证监会。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
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
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通银行连续13年跻身《财
富》(FORTUNE)世界500强,营业收入排名第137位;列《银行家》(The Banker)
杂志全球千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11位。


截至2021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47万亿元。2021年三季
度,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643.60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文简称“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
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
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
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
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20年1月起任本行董事长(其中: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代为履行


行长职责)、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20年1月任本行副董事长(其中:2019年
4月至2020年1月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
本行行长; 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
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
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
国银行副行长,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
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
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1988
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刘珺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刘先生2020年7月起担任本行行长;2016年11月至2020 年5 月任中国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
经理;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2014年6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先后兼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
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
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2009年9月至2014年6月历任中国光大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期间先后兼
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中国光大银行金融市场中心总经理);1993年7
月至2009年9月先后在中国光大银行国际业务部、香港代表处、资金部、投行业
务部工作。刘先生2003年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


徐铁先生,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徐铁先生2014年12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2000年7月至2014
年12月,历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客户经理、保险与养老金部副高级经理、高级
经理、保险保障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徐先生2000年于复旦大学获经济
学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597只。此外,交通银行
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
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


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
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 QDIE资金、QDLP资金和QFLP资金等产
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
管理,托管部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
评估、控制及缓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
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部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
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部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
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
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
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部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
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
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部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
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
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
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部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
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
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


产托管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部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
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
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
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
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
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
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部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
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
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
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
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

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
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
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
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
大道
1568
号中建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张睿

电话:

021

61870808


传真:

021

61601555


联系人:
宋丽韵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
-
630
-
6999
(免长途)


2

其他
销售
机构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客户服务电话:
95386


网址:
www.njzq.com.cn



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法定代表人:
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4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0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4008895523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266061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swhysc.com



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00109


网址:
www.gjzq.com.cn



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热线:
4008
-
888
-
888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1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9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


网址:
www.essence.com.cn



11
)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08


网址:
www.csc108.com



1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户服务电话:
0512
-
33396288


网址:
www.dwzq.com.cn



1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1
4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

20

2005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http://www.swhysc.com



1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
-
25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
-
25



法定代表人
:
何之江




: 021
-
38631117


网址:
http://stock.pingan.com



16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法人代表:张皓



电话:
400
-
990
-
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17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8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电话:
95531/400
-
8888588


网址:
www.qh168.com.cn



18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21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21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电话:
95368


网址:
www.hlzqgs.com



1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2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电话:
95531/400
-
8888
-
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2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号院
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
010-85632771、
95510


传真:
010-85632773


网址:
http://fund.sinosig.com/


2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电话:
95579或
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2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客服热线:
95519


公司网站:
www.e-chinalife.com



2
4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11



法定代表人:
高振营


客服热线:
95351


公司网站:
www.xcsc.com



2
5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法定代表人:
胡伏云


客服热线:
95396


公司网站:
www.gzs.com.cn



2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法定代表人:何伟


电话:
4008-918-918


公司网站:
www.shzq.com



27)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
1号
4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
11层


法定代表人:
张智河


电话:
95385


网址:
www.grzq.com



2
8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21

22

23






办公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21

22

23



法定代表人:
严亦斌


电话:
95564


公司网址:
www.ykzq.com



29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客服电话:
95537


网址:
http://www.xzsec.com/



3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26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公司网址:
www.1234567.com.cn



31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1

202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
4000
-
766
-
123


公司网址:
http://www.fund123.cn/



32
)浙江同花
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法定代表人:吴强


电话:
952555


网址:
http://www.ijijin.com.cn/



3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16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
-
82
0
-
2899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3
4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1033



法人代表:李兴春


电话:
95733


网址:
http://www.leadfund.com.cn/



3
5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658

2
号楼
B

6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热线:
400
-
118
-
1188


网址:
www.toutoujinrong.com



36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法定代表人:
罗细安


客服电话:
400
-
001
-
8811


公司
网址:
www.zcvc.com.cn



3
7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21

5399


公司网址:
www.noah
-
fund.com



3
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公司网址:
www.howbuy.com



3
9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楼
10

1001

04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
10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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