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智能领先A : 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1号)
原标题:永赢智能领先A : 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1号)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1 号 )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 【7】月【18】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49号文准予注 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进 行了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3月26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 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 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 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风险和中等预期收益产品,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综合运用多种投资 策略,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回报。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 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 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 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引发的信用 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含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 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 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 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 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在募集过程中及成立运作后,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 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 超标的除外),且基金管理人承诺后续不存在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 50%集中度要求的情形。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 理等人员出资认购的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不受此限制。 本基金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的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该类债券不能公开 交易,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 协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交易不活跃,潜在流 动性风险较大;并且,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限制,本基金 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 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 险。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通过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 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 年10月31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21年第3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21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第一部分 绪言 ................................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33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 35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4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5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60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6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66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68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2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提示 ................................ ................. 79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4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86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17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服务 ................................ 137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39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 ............................ 142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 文件 ................................ .............. 143 第一部分 绪言 《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招募说明书 ” 或 “ 本招募说明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基 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 合同 ”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 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 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永赢智 能领先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 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 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 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 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 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 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 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 35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6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n 为自然数 3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 、《业务规则》:指《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元: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 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等媒介 54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5 、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6 、 C 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7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等 58 、摆动定价机制:是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 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 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9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非一方过错 情况下的电力和通讯故障、系统故障、设备故障、网络黑客攻击以及证监会、交易 所、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 46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号 21 世纪大厦 21 、 22 、 27 层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设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7 日 联系电话:( 021 ) 5169 0188 传真:( 021 ) 5169 0177 联系人:沈望琦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1280 号文件批准,于 2013 年 11 月 7 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 亿元,经工商 变更登记,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公告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2 亿元。 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完成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 亿元增加至人民币 9 亿 元。 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643,410,000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71.49% ;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Oversea - 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出资 人民币 256,590,000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8.51% 。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马宇晖先生,董事长,硕士。 15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 公司金融市场部产品开发副经理、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 理、宁波银行副行长。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 章宁宁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金融市场部兼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金融市场部兼资 产管理部总经理、资金营运中心总经理。现任宁波银行副行长。 邹忠良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销售部副经理、市场部高 级副经理、业务发展部高级副经理;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行长助理(零售公司)、余 姚支行副行长(零售 公司)、余姚支行副行长(个人银行);宁波银行个人银行部总 经理助理;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宁波银行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现任宁波银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 陈首平先生,董事,学士,新加坡籍。曾任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投资经理、货 币市场主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执 行副总裁、财务总监、利安资金管理公司董事。 陈友良先生,董事,硕士,马来西亚籍。曾任职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风 险分析师;巴克莱资本操作风险管理部经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业务经 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主席办 公室主席特别助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资金部副 总裁;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资产负债管理总经理。现任职于华侨永亨银行有 限公司。 芦特尔先生,董事,硕士。 18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融市场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巍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中国外运大连公司、美国飞驰集团无锡 公司。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华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建军先生,独立董事,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上海分所兼上海 自贸试验区分所所长,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学勇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 作。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 、监事会成员 施道明先生,监事长,硕士,经济师。曾任宁波银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宁 波银行总行零售公司部(小企业部)副总经理;宁波银行上海分 行行长;宁波银行 总行个人公司部、信用卡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宁波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总 经理。 虞俏依女士,监事,学士。 17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运营部注册登记岗,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登记部总监,圆信永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登记部总监,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 王妙如女士,监事,硕士。 9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高级审计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风控经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3 、管理层成员 芦特尔先生 ,总经理,硕士。 18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金融市场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汪成杰先生,督察长,硕士。 8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上海证监局副主任 科员,陆家嘴金融城发展局证券机构服务办公室副主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 规部总监。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徐翔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 15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国家开发银 行总行资金局交易中心交易员;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环球市场 部交易员; 澳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全球金融市场部交易总监;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环球市场部交易主管;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兴先生,副总经理,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 15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郑凌云先生,总经理助理,金融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1 年证券 相关从业经验。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办公室副科长、科长, 宁波银行总行办 公室副主任、总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总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现任永赢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黄庆先生,首席信息官,硕士, 18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国联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网络管理员、高级经理,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 部总经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厉大业先生,首席产品官,博士, 14 年证券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秘书、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产品总监,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产品官。 4 、 本基金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于航先生,复旦大学理学博士, 11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在中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先后任投研中心助理分析师、分析师、高级分析师兼基金经理助理,权益投 资部基金经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其在职期间管理 基金的产品名称及管理时间如下表所示: 序号 产品名称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1 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20-06-30 - 2 永赢成长领航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20-12-01 - 3 永赢科技驱动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21-02-26 - ( 2 )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1 李永兴 2019-03-26 2020-07-31 2 乔敏 2019-10-16 2020-10-30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总经理芦特尔先生、副总经理徐翔先生、副 总经理李永兴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 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以下投资 或活动: ( 1 )承销证券; (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禁止行为的,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4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 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5 )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根据全面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防火 墙原则 和成本收益原则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由一 系列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业务处理、控制程序组成,具体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 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等要素。 1 、控制环境 良好的控制环境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有效的监督管理、合理的组织结构和有 力的控制文化。 ( 1 )公司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有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下设资格审查 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其中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管理层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 委员会、 IT 治理委 员会、产品委员会、估值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 2 )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既互相合作,又互相核对和制衡, 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 ( 3 )公司坚持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重视员工的职业道德的培养,制定和颁 布了《员工合规守则》,并进行持续教育。 2 、风险评估 公司各层面和各业务部门在确定各自的目标后,对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进 行分析。对于不可控风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决定是否承担该风险或减少相关业 务;对于可控风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分析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来控制风险程度。风 险评估还包括各业务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新出现的风险进行再评估并完善相应的制 度,以及新业务设计过程中评估相关风险并制定风险控制制度。 3 、控制活动 公司对投资、会计、技术系统和人力资源等主要业务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 在业务管理制度上,做到了业务操作流程的科学、合理和标准化,并要求完整的记 录、保存和严格的检查 、复核;在岗位责任制度上,内部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 确,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 1 )投资控制制度 ① 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管理决策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严格隔离,实行 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 执行机会。 ② 投资授权控制。建立明确的投资决策授权制度,防止越权决策。投资决策委 员会负责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配置比例;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 围内,负责确定与实施投资策略、建立和调整投资组合并下达投资指令,对于超过 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 格的审批程序;交易部负责交易执行。 ③ 警示性控制。按照法规或公司规定设置各类资产投资比例的预警线,交易系 统在投资比例达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数值时自动预警。 ④ 禁止性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基金禁止投资受限制的证券 并禁止从事受限制的行为。交易系统通过预先的设定,对上述禁止进行自动提示和 限制。 ⑤ 多重监控和反馈。交易部对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风险管理部进行事中及 事后的监控。在监控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反馈并督促调整。 ( 2 )会计控制制度 ① 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和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 循。 ② 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人相关业务 的相互核查监督制度。 ③ 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制 度。 ④ 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 3 )技术系统控制制度 为保证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数据传输与网 络安全管理、软硬件的维护、数据的备份、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危机处理等方 面都制定了完善的制度。 ( 4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涵盖科学的招 聘解聘、培训、考核、薪酬等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 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 ( 5 )监察制度 公司设立了审计部,负责公司的监察工作。监察制度包括违规行为的调查程序 和处理制度,以及对员工行为的监察。 ( 6 )反洗钱制度 公司设立了反洗钱工作小组作为反洗钱工作的专门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反 洗钱和反恐融资合规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设立了反洗钱岗位,配备反洗钱负责人 员。除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外,公司还制定了《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 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依法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4 、信息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 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 流渠道,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信息及时送 交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目前公司业务均已做到了办公自动化,不同的人员根据其 业务性质及层级具有不同的权限。 5 、内部监控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审计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价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 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6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 1 )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责任。 (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8 号 邮 政编码: 200336 注册时间: 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742.63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 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 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 行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 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 年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 市, 2007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通银行连续 13 年跻身《财富》 (FORTUNE) 世界 500 强,营业收入排名第 137 位;列《银行家》 (The Banker) 杂志全 球千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 11 位。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1.47 万亿元。 2021 年三 季 度,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人民币 643.60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文简称“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 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 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 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20 年 1 月起任交通银行董事长(其中: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7 月代为履 行行长职责)、执行董事, 2018 年 8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交通银行副董事长(其中: 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1 月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执行董事, 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12 月 任交通银行行长; 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 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 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1 月任 中国银行副行长, 2003 年 8 月至 2014 年 5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 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1988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 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 年 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刘珺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刘先生 2020 年 7 月起担任交通银行行长; 2016 年 11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中国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 理; 2014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 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11 月期间先后兼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 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 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09 年 9 月至 2014 年 6 月历任中国光大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期间先后兼任中国光 大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中国光大银行金融市场中心总经理); 1993 年 7 月至 20 09 年 9 月先后在中国光大银行国际业务部、香港代表处、资金部、投行业务部工作。刘先 生 2003 年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 徐铁先生,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徐铁先生 2014 年 12 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2000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历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客户经理、保险与养老金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 理、保险保障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徐先生 2000 年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硕 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597 只。此外,交通银行还 托管 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 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 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 QFII 证券投资资产、 RQFII 证券投资资产、 QDII 证券 投资资产、 RQDII 证券投资资产、 QDIE 资金、 QDLP 资金和 QFLP 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 理,托管部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 估、控制及缓释 ,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 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托管部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 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 、全面性原则:托管部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 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 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 、独立性原则: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 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 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 管理。 4 、制衡性原则:托管部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 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 部控制中的盲点。 5 、有效性原则:托管部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 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 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 行。 6 、效益性原则:托管部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 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 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 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 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部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 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 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 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 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交通银行资 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 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 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部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 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 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 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 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 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 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 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 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 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 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 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 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 46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号 21 世纪中心大厦 27 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联系电话:( 021 ) 5169 0103 传真:( 021 ) 6887 8782 、 6887 8773 联系人:施筱程 客服热线: 400 - 805 - 8888 网址: www.maxwealthfund.com (二)其他销售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客服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服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 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服服务电话: 0755 - 82026592 网址: www.cicc.com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服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 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s://www.cmbchina.com/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客服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客服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 http://www.psbc.com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服务电话: 95511 网址: https://bank.pingan.com/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客服服务电话: 95319 网址: www.jsbchina.cn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 - 115 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服务电话: 4006 - 433 - 389 网址: www .vstonewealth.com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服务电话: 400 - 990 - 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服务电话: 4008 - 888 - 108 网址: www.csc108.com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服务电话: 95551 网址: www.yhzq.cn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htsec.com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客服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服服务电话: 95517 网址: www.essence.com.cn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客服服务电话: 95351 网址: www.xcsc.com 中信证券(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客服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sd.citics.com 信达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客服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501 房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gzs.com.cn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服服务电话: 95360 网址: www.nesc.cn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 - 25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服务电话: 95511 转 8 网址: www.stock.pingan.com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服服务电话: 95318 网址: www.hazq.com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客服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网址: www.hysec.com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 、 577 号 8 - 11 层 法定代表人:李抱 客服服务电话: 400 - 916 - 0666 网址: www.yongxingsec.com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客服服务电话: 95391 、 400 - 8005 - 000 网址: www.tfzq.com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客服服务电话: 95594 网址: www.bosc.cn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客服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客服服务电话: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155 号华侨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碧娟 客服服务电话: 40089 40089 网址: www.oc bc.com.cn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howbuy.com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95021 、 400 - 1818 - 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 号 7 层 ( 实际楼层 6 层 )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766 - 123 网址: www.fund123.cn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 95177 网址 : www.snjijin.com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 : 020 - 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59 - 9288 网址: www.danjuanapp.com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服电话: 95357 网址: www.18.cn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号 17 号平房 157 法定代表人:李骏 客服电话: 95118 网址: fund.jd.com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 952555 网址: www.5ifund.com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服电话: 95055 - 4 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电话: 95017 (拨通后转 1 转 8 ) 公司网站: www.txfund.com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99 - 1888 网址: www.520fund.com.cn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 2 号楼 17 层 19C13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服务电话: 400 - 619 - 9059 网址: www.hcfunds.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 最新的销售机构名单。 二、登记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 46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27 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联系电话:( 021 ) 5169 0188 传真:( 021 ) 5169 0179 联系人:刘沁宇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438 号双鸽大厦 18G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438 号双鸽大厦 18G 负责人: 奚正辉 电话: 021 - 5036 6225 传真: 021 - 5036 6733 经办律师:张磊、陈成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电话:( 021 ) 22288888 传真:( 021 ) 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会计师:蒋燕华,费泽旭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基金募集申请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8 】 1149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一、基金名称 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的认购 本基金募集期间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期为 2019 年 3 月 4 日至 2019 年 3 月 22 日。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 集的净认购金额为 1,918,574,327.62 元,折合 1,918,574,327.62 份。募集资金在募 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983,289.61 元,折合 983,289.61 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基金募集期间含本息共募集 1,919,557,617.23 元,有效认购户数为 26,955 户。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3 月 26(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