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合锦明混合A : 关于嘉合锦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09:01:43 中财网
原标题:嘉合锦明混合A : 关于嘉合锦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关于嘉合锦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

称嘉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合锦明混合
基金主代码01298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9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合锦明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嘉合锦明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
定。

赎回起始日2021年12月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21年12月1日
下属基金类别的基金简称嘉合锦明混合A 嘉合锦明混合C
下属基金类别的交易代码012987 012988
该基金类别是否开放赎回和转换
转出
是是
2G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自2021年12月1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
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时,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或转
换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G日常赎回业务
3.1G赎回份额限制
3.1.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
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含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限额有其他
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1.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2赎回费率
3.2.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A类基金
份额
情形(持有期限N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1日≤N<7日1.50% 100%
7日≤N<30日0
.
75% 100%
30日≤N<90日0.50% 75%
90日≤N<180日0.50% 50%
N≥180日0% -
C类基金
份额
情形(持有期限N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1日≤N<7日1.50% 100%
7日≤N<30日0.50% 100%
N≥30日0% -
3
.
2
.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
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等费率。

3.2.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
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0日常转换业务
4.10开通转换业务基金明细
与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包括: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合锦程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嘉合睿金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合锦创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合消费升级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合磐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合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嘉合磐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合同顺智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合锦鹏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嘉合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合中债-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嘉合
锦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合磐固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20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及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等相关内容可参照我司于2015 年12 月15 日发布的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并在直销机构实行申购补差费率优惠的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1)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楼
法定代表人:金川
电话:021-60168270
传真:021-65015087
联系人:陆凯杰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0-3299
网址:www.haoamc.com
(2)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
t
rade.haoamc.com/etrading/
(3)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交易平台
微信公众号:嘉合基金
5.20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公示。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
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等费率。

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
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
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
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
申请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赎回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
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
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
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

投资人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haoamc.com) 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060-3299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
款类金融机构。在投资本基金之前,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