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富利精选混合 : 银华富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富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1-11-26 送出日期: 2021-11-29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富利精选混合 基金代码 009542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富利精选混合 A 下属基金代码 009542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富利精选混合 C 下属基金代码 014044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日 2020 - 08 - 13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焦巍 2020 - 08 - 13 1994 - 09 - 01 秦锋 2020 - 08 - 13 2011 - 02 - 16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 进行清算。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精选符合中国经济发展方向、具备利 润创造能力、并且估值水平具备竞争力的优势上市公司,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的投资回报,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股票、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 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 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 单、现金、股指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 – 95% (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5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经济基本面、宏观政 策、市场情绪、行业周期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对相关资产 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决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60%+ 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 *20%+ 中债综合指 数收益率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 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 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 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富利精选混合 A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 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200 万元 1.5% 200 万元≤ M < 500 万元 1% 500 万元≤ M < 1000 万元 0.6% 1000 万元≤ M 1,000 元每笔 赎回费 N < 7 天 1.5% 7 天≤ N < 30 天 0.75% 30 天≤ N < 365 天 0.5% 365 天≤ N < 730 天 0.25% 730 天≤ N 0% 银华富利精选混合 C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 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 < 7 天 1.5% 7 天≤ N < 30 天 0.5% 30 天≤ 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 托管费 0.25% 销售服务费 银华富利精选混合 A - 银华富利精选混合 C 0.60%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 基金的 费用与税收 ” 章节。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 、股票最低仓位风险:基金管理人重视股票投资风险的防范, 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最低将保持在 60% 以上,无法 完全规避股票市场的下跌风险。 2 、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1 )基差风险( 2 )系统性风险( 3 ) 保证金风险( 4 )合约展期风险。 3 、港 股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 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 )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2 )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3 )汇率 风险( 4 )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 5 )境外市场的风险。 4 、投资资产 支持证券的风险: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 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 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 险等。 5 、基金合同终 止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 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 同终止的风险。 6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包括:( 1 )市场风险;( 2 )流动性风险( 3 )信 用风险;( 4 )集中度风险;( 5 )系统性风险;( 6 )政策风险。 7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 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 及与创新 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8 、侧袋机制的相 关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 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 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yhfund.com.cn] ;客服电话 [400 - 678 - 3333 、 010 - 8518655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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