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股东关于减持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股东关于减持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达到1%的公告 股东陈汉康先生、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汉康、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千岛湖镇******、浙江省千岛湖镇新安东路601号 204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11月26日 股票简称 康盛股份 股票代码 002418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 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4,074,230 1.24 合 计 14,074,230 1.24 本次权益变动方 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 资金来源(可多 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07,956,239 9.50 93,882,009 8.26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7,956,239 9.50 93,882,009 8.2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 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 计划 是. 否. 陈汉康先生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一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9 日向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下发《协助执行通知 书》和《执行裁定书》【(2021)桂01执恢68号】,要求其 变现处置陈汉康先生所持公司股票11,364,000股。上述股份已 分别于2021年7月27日、2021年11月25日和2021年11 月26日处置完成。 光大证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京 02 执 325 号】, 要求其协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竞价 交易方式处置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 2,710,230 股。上述股份已于 2021年11月15日处置完成。 本次变动是否 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是. 否. 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的公司股份2,710,230股,未按照相关监 管规定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 划。 陈汉康先生于2021年7月26日向公司提交减持股份告知函, 称持有的公司股份11,364,000股计划在2021年7月27日至 2021年9月6日被动减持处置。2021年7月27日,陈汉康先 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6,486,500股,距 减持预披露公告未满15个交易日,违反相关监管规定。作为 康盛股份股票持有人,陈汉康先生和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后续将严格遵守并督促相关方遵守股票减持相关监管要求。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的 规定,是否存 在不得行使表 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 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汉康先生、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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