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英: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达到1%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1-07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达到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禽业 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0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 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可能继续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4):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华 英禽业总公司”)因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 办理的股票融资融券业务发生违约,光大证券将对华英禽业总公司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收到华英禽业总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被 动减持情况告知函》:光大证券于2021年11月26日对我司持有的华英 农业股份进行了违约处置,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5,342,899股,约 占华英农业总股本的1%。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 住所 潢川县城关跃进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1月26日 股票简称 *ST华英 股票代码 002321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534.2899 1 合 计 534.2899 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5,733.9334 10.73 5,199.6435 9.7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733.9334 10.73 5,199.6435 9.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 份暨后续可能继续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4),对控股股东可能存在被动减持的情况进行了公告。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委托人、受 托人名称/姓 名 身份 本次委 托前持 股比例 本次委托 本次委托 后按一致 行动人合 并计算比 例 价格 日期 占总股本 比例(%)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18 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 明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 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 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情形 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华英禽业总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1,996,435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9.73%,其中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1,996,435股。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被动减持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华英禽业总公司正积极寻求解决相关问题的措施,尽力降低 或避免本次违约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华英禽业总公司的 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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