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中小盘 : 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送出日期: 2021 年 11 月 30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中小盘混合 基金代码 260115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3 月 22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 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李孟海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18 年 1 月 30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8 年 5 月 4 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中小型优势企业,充分把握其高成长特性和市值高 速扩张所带来的投资机会,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资本增值,以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 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 60 % - 95 %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3 %),将基金资产的 5 % - 40 %投资于债券和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 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盘股票的资产 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 80% 。 主要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 2 、股票投资策略; 3 、债券投资策略; 4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700 指数× 80% +中证全债指数× 20%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与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小盘股票,在混合型基金 中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 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 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 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 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 级结果应当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 : 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CN_50290000_260115_FA010080_20210001.TouZiZuHeZiChanPeiZhiTuBiao.NORMAL.0.sub_touzizuhezichanpeizhitubiao_temp.NA.jpg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CN_50290000_260115_FA010080_20210001.HTSXYLHZJSNJJMNDJZZZLJTQYJBJJZDBiJiaoTuMingCheng.NORMAL.0.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_temp.NA.jpg 注 :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1 年 03 月 22 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认购费 M<1,000,000 1.20% 1,000,000≤M<5,000,000 0.80% M≥5,000,000 1,00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1.50% 1,000,000≤M<5,000,000 1.00% M≥5,000,000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1年 0.50% 1年≤N<2年 0.25% N≥2年 0.00% 注 : 就赎回费而言, 1 年指 365 天。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0 % 托管费 0.25 % 销售服务费 - 注 :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因重点投资于中小市值上市公司的股票,并采用“自下而上”进行个股选择的投资策略,存在 由于投资对象和投资策略而产生的特有风险,包括: 1. 风格风险。风格风险指由于基金在投资风格上与市场整体产生偏差,偏重于某种风格而产生的风险。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中小市值上市公司的股票,由于中小市值股票价格具有高波动性的特点,因此可能会导 致本基金净值的波动率高于其他类型的 混合型基金或市场平均水平。 2. 模型风险。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 (SRD) ”等分析系 统及 FVMC 等选股模型作为股票选择的依据,可能因为模型计算的误差或模型中变量因子不完善而导致判断 结论的失误,从而导致投资损失。 3 、股指期货投资风险。包含市场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结算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信用风险、作 业风险等。 4 、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本基金可以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 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 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 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5 、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 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 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 风险;存 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 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 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 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三、其他风险 1 、市场风险; 2 、流动性风险; 3 、管理风险; 4 、信用风险; 5 、操作和技术风险; 6 、合规性风险; 7 、 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景顺长城中小 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2011 年 1 月 10 日证监许可【 2011 】 41 号文核准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 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 详见景顺长城基金官方网站 [www.igwfmc.com][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06] 1 、《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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