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银景气优选混合A : 信达澳银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达澳银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一年十一月 一、重要提示 1、信达澳银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21】2928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 监 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 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4、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21年 12月 03日至 2021年 12月 17日。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 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 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 人的直销机构和指定代销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 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7、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 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 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8、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 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 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9、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 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本公告仅对“信达澳银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 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信达澳银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 阅读 2021年 11月 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披露的《信达澳银景气优选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信达澳银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达澳 银 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同时在本公司网站(www. fscinda.com)上发布。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 事宜。 12、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 项详见各代销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具体规定以各 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本公司在募集期间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人可留意本公 司网站(www.fscinda.com)销售机构一览表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 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 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 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 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 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等。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 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 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 波 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 贯 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 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 股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 险与法律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 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 等 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 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 金 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 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 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 能 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 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二、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信达澳银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信达澳银景气优选混合 A,基金代码:013721;信达澳银景气优选混合 C,基 金代码:013722(二)基金类型与运作方式 混合型,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元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 L1001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刘华 直销电话:0755-82858168/83077068 传真电话:0755-83077038 客服热线:400-8888-118/ 0755-83160160 客服传真: 0755-83077039 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2、代销机构 序号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客服电话联系人网站 中国银 河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大街 35号国际企业 大厦 C座 陈共炎 北京市丰台区西 营街 8号院 1号楼 青海金融大厦 95551/40088 88888辛国政 www. chinastock. com.cn 2 中信建 投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 路 66号 4号楼王常青 北京东城区朝内 大街 2号凯恒中 心 B座 16层 95587/40088 88108刘畅 www. csc108.com 3 世纪证 券有限 责任公 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 作区南山街道桂湾 五路 128号前海深 港基金小镇对冲基 金中心 406 李强 广东省深圳市福 田区福田街道金 田路 2026号能源 大厦北塔 23-25 楼 4008323000徐玲娟 www.csco. com.cn 4 华龙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 区东岗西路 638号 兰州财富中心 21楼 李晓安同 “注册地址” 95368/40068 98888范坤、杨力 www. hlzqgs.com 5 中信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区中心 3路 8号卓越 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张佑君 北京市朝阳区亮 马桥路 48号中信 证券大厦 18层 95558杜杰 www.cs. ecitic.com 6 中信证 券(山 东)有限 责任公 司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 路 222号青岛国际 金融广场 1号楼 20 层 2001 姜晓林同 “注册地址” 95548孙秋月 www. zxzqsd.com. cn 7 国泰君 安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贺青 上海市静安区南 京西路 768号国 泰君安大厦 95521钟伟镇 www.gtja. com 8 光大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 路 1508号刘秋明同 “注册地址” 95525戴巧燕、姚 崴 www.ebscn. com 9 安信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 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 元 黄炎勋同 “注册地址” 95517刘志斌 www. essence.com. cn 10 海通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 路 689号周杰 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 大厦 95553/40088 88001李笑鸣 www.htsec. com 11 中信证 券华南 股份有 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 西路 5号 501房胡伏云同 “注册地址” 95396何雯、宋丽 雪 www.gzs. com.cn 12 中泰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 路 86号李峰 上海市花园石桥 路 66号东亚银行 金融大厦 18层 95538朱琴 www.zts. com.cn 13 长城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 6008号特区报 业大厦 14、16、17层 张巍 深圳市福田区深 南大道 6008号特 区报业大厦 14层 4006666888王涛 www.cgws. com 14 首创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 门外大街 115号德 胜尚城 E座 毕劲松同 “注册地址” 95381刘宇 www.sczq. com.cn 15 东方财 富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柳梧新区国际总部 城 10栋楼 徐伟琴 上海市徐汇区宛 平南路 88号东方 财富大厦 95357付佳 http: //www.18.cn 16 中国中 金财富 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 路与福中路交界处 荣超商务中心 A栋 第 18-21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 3.15.16.18.19.20.21. 22.23单元 高涛 深圳市福田区益 田路与福中路交 界处荣超商务中 心 A栋第 18-21 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 2.13.15.16.18.19. 20.21.22.23单元 0755-82026 586张丹桥 http: //www.cjis. cn 17 中信期 货有限 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 三路 8号卓越时代 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 室、14层 张皓 深圳市福田区中 心三路 8号卓越 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 14层 4009908826刘宏莹 www.citicsf. com 18 西部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 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徐朝晖同 “注册地址” 95582张吉安 www. west95582. com 19 上海天 天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 路 190号 2号楼 2层其实 上海市徐汇区宛 平南路 88号金座 东方财富大厦 95021/40018 18188屠彦洋 www. 1234567. com.cn 20 蚂蚁(杭 州)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 区五常街道文一西 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祖国明 浙江省杭州市西 湖区万塘路 18号 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4000766123韩爱彬 www. fund123.cn 21 和讯信 息科技 有限公 司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 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02室 王莉同 “注册地址” 4009200022陈慧慧、陈 艳琳 licaike. hexun.com 22 华林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柳梧新区国际总部 城 3幢 1单元 5-5 林立 深圳市南山区深 南大道 9668号华 润置地大厦 C座 32层 400-188-38 88汪思彤 http: //www. chinalions. com/ 23 浙江同 花顺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杭州市文二西路一 号 903室吴强 杭州市余杭区五 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4008773772朱琼 www.5ifund. com 24 上海联 泰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富特北 路 277号 3层 310室 燕斌 上海市长宁区金 钟路 658弄 2号楼 B座 6楼 4001181188兰敏 www. 66zichan. com 25 北京展 恒基金 销售股 份有限 公司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 峪镇安富街 6号闫振杰 北京朝阳区北四 环中路 27号院 5 号楼 A座 6层 11室 4008188000闫振杰 www. myfund.com 26 上海长 量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 翔路 526号 2幢 220 室 张跃伟 上海市浦东新区 东方路 1267号 11 层 4008202899苗明、党敏 www. erichfund. com 27 上海陆 金所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上海市自由贸易试 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 元 王之光同 “注册地址” 4008219031程晨 www. lufunds.com 28 上海利 得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 路 5475号 1033室李兴春 上海虹口区东大 名路 1098号浦江 国际金融广场 53 楼 95733陈洁 www. leadfund. com.cn 29 珠海盈 米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 华路 6号 105室 -3491 肖雯 广州市海珠区琶 洲大道东 1号保 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89629066梁文燕、邱 湘湘 www. yingmi.cn 30 中证金 牛(北 京)投资 咨询有 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 头 1号 2号楼 2-45 室 钱昊旻 北京市西城区宣 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座 5层 4008909998孙雯 www.jnlc. com 31 上海万 得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王廷富上海市浦东新区 福山路 33号 8楼 4008210203徐亚丹 www. 520fund.com. cn 32 上海基 煜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 镇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 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王翔 上海市黄浦区广 东路 500号 30层 3001单元 4008205369居晓菲 www. jiyufund. com.cn 33 北京汇 成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 村大街 11号 E世界 财富中心 A座 11层 1108号 王伟刚 北京市海淀区中 关村大街 11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层 4006199059王骁骁 www.hcjijin. com 34 北京植 信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北京市密云县兴盛 南路 8号院 2号楼 106室-67 王军辉 北京市朝阳区惠 河南路盛世龙源 10号 4006802123吴鹏 www. zhixin-inv. com 35 京东肯 特瑞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 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王苏宁 北京市通州区亦 庄经济技术开发 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 部 A座 15层 95118黄立影、江 卉 kenterui.jd. com/ 36 济安财 富(北京) 基金销 售有限 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 宫中路 16号院 1号 楼 3层 307 杨健同 “注册地址” 4006737010李海燕 www. jianfortune. com 37 北京蛋 卷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 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钟斐斐 北京市朝阳区创 远路 34号院融新 科技中心 C座 17 层 4005199288王悦 www. danjuanapp. com 38 北京度 小满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 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葛新同 “注册地址” 95055孙博超 www. baiyingfund. com 39 嘉实财 富管理 有限公 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 纪大道 8号上海国 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层 5312-15单元 赵学军 北京市朝阳区建 国门外大街 21号 北京国际俱乐部 C座写字楼 11层 4000218850李雯 www. harvestwm. cn 40 江苏汇 林保大 基金销 售有限 公司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 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吴言林 南京市鼓楼区中 山北路 2号绿地 紫峰大厦 2005室 025-660461 66张竞妍 www. huilinbd.com 41 宜信普 泽(北 京)基金 销售有 限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 望路 1号 9层公寓 1008 才殿阳同 “注册地址” 4006099200魏晨 www. yixinfund. com 42 大连网 金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 口区体坛路 22号诺 德大厦 2层 202室 樊怀东同 “注册地址” 4000899100于秀 www. yibaijin.com 43 泛华普 益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 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室 于海峰 广州市天河区珠 江城大厦 42楼普益财富 4000803388隋亚方 https: //www. puyifund. com/ 44 恒天明 泽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宏达北路 10号 五层 5122室 周斌 北京市东城区东 三环北路甲 19号 嘉盛中心 30层 3001号 400-8980-6 18孙德馨 https: //www. chtfund.com/ 45 鼎信汇 金(北 京)投资 管理有 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 路 40号院 1号楼 3层 306室 齐凌峰同 “注册地址” 400-158-50 50陈臣 https: //www. 9ifund.com/ 46 北京唐 鼎耀华 基金销 售有限 公司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 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李佳 北京市朝阳区东 三环北路 38号院 1号泰康金融大 厦 37层 400-819-19 58侯艳红 https: //www. tdyhfund. com/Index 47 玄元保 险代理 有限公 司 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号 1105室 马永谙 北京市海淀区知 春路甲 48号盈都 大厦 A座 28层 400-080-82 08姜帅伯 https: //www. licaimofang. com/ (五)份额发售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 2021年 12月 03日至 2021年 12月 17日止。本基金的募集期 限 不超过 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 内 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本基金通过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 机构进行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投资人可留意本公司网 站(www.fscinda.com)销售机构一览表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六)基金的认购方式与费用 1、基金份额面值:本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 2、认购费率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费率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 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 购 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1.20%,且 随认 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 认购金额 M(元) (含认购费)认购费率 M<100万元 1.2% 100万元≤ M<300万元 0.8% 300万元≤ M<500万元 0.5% M≥500万元每笔 1000元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全额预缴的原则。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如果投资人选择认购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其中: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 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 利息为 5元,则其可得到的 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5)/1.00=9,886.42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 息 5元,可得到 9,886.42份 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如果投资人选择认购本基金的 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金额=申请总金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 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 为 50元,则其可得到的 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0+50.00)/1.00=100,05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 50元,可得到 100,050.00份 C类基金份额。 (七)认购金额的限制 1、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 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 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 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账户的认购和持有基金份额的限制进行调整,具体限制请参见 相关公告。 2、认购最低限额 (1)本基金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元(含认购 费),具体按照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的约定为准,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本基金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万元(含认购费),追加 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万元(含认购费); (3)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单笔认购最 低金额不受上述限制,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认购的数额限制,基金管 理人应于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7:00(17:00以后的认购申请于下一发售日提交;周六、周 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申请)。 2、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和基金交易账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警官证、文职证、外国人永久居 留证等)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投资者本人当面签字确认或经公证的授权 委 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指定的银行储蓄账户(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开户申请表(个人版)》(一式两份); (4)提供由本人签字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5)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6)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 (7)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军人、武装警察无需填 写此声明文件); (8)开通电话/传真交易的,需提供本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电话交易协议书》 /《开放 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9)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需使用直销机构制作的账户和交易业务申请表等有关 文件,或者从本公司网站(http://www.fscinda.com)上下载有关文件,但必须在办理业务 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注:其中指定的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 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为同一身份。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 (1)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建 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清算账户: 账户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201532700052509483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 大额实时支付号:105584000683 账户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000324292001517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大额实时支付号:102584003247 账户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73890086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泰然支行 大额实时支付号:308584001483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 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日后(包括 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 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公司网站查询。 (2)投资者 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日后(包括 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 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公司网站查询。 认 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公 司网站查询。 (3)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人可以使用银行转账等付款方式进行认购交款,但本基金管理人不接受现金缴款 或现金汇款等付款方式进行的认购。因现金缴款或现金汇款导致认购失败带来的损失,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信达澳银直销柜台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中准确填写其在信达澳银直销柜台开立基金账户时的名称 或交易账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责任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但认购 金额会受相关银行卡单笔认购金额和日交易金额限制。 目前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如下所示(本公司可以在发售期间增加 支持网上直销业务的银行卡,并将不再另行公告): 建设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农业银行借记卡、广发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 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中信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 中 国银行借记卡、光大银行借记卡、邮储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民生银行借记卡、 华夏 银行借记卡、上海银行借记卡、北京银行借记卡。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 7×24小时受理(17:00以后的认购申请于下一发售日 提交;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期间的认购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 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本公司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进行本基金的认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 https://trade.fscinda.com/etrading/account/login/init 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咨询电话:400-8888-118(三)其他销售机构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1、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7:00(17:00以后的认购申请于下一发售日提交;周六、周 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申请。)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和基金交易账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及经办人签字的《开户申请表(机构版)》(一式 两份),请见附件; (2)提供填妥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字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产品)》或《投资者基 本信息表(机构)》; (3)提供填妥并加盖公章的《非自然人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 (4)填妥并加盖公章的《机构信息采集表》(产品户无需填写); (5)加盖公章且是最新年检过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原件复印件; (6)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8)金融机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开展金融业务相关资格证明以及机构登记证明材料; (9)提供加盖公章的预留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开户证 明的复印件,保险产品、企业年金或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产品托管 账户证明; (10)填妥并盖章的《开放式基金业务印鉴卡》(一式三份),请见附件; (11)填妥并加盖公章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如有两个以上 的授权经办人且授权范围不同的,须分开授权,请见附件; (12)提供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份,请见附件; (13)填妥并签字加盖预留印鉴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一份,请见 附件; (14)填妥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字或签章的《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 份),请见附件; (15)填妥并签字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中央银行、 金融机构或者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以及事业单位、军队、武警部队、 居委会、村委会、社区委员会、社会团体等单位无需填写此声明文件)、《控制人税收居 民身 份声明文件》(如有,具体见《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说明); (16)如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息, 如无,请在开户申请上选择无; (17)如是保险产品、企业年金或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机构投资者,除以提供以上 文件外,还需提供相应监管部门的批复函文件,并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 (18)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使用直销机构制作的账户和交易业务申请表等有关 文件,或者从本公司网站(http://www.fscinda.com)上下载有关文件,但必须在办理业务 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经本基金管理人确认同意的,机构投 资者也可使用自行设计的直销业务表格。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 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同一身份。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 请表(一式两份)》及加盖公章的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建 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清算账户: 账户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201532700052509483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 大额实时支付号:105584000683 账户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000324292001517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大额实时支付号:102584003247 账户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73890086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泰然支行 大额实时支付号:308584001483 6、注意事项 (1)投资者 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确认结果,或通 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公司网站查询。 (2)投资者 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认购接受结果, 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公司网站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 公司直销柜台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公司网站查询。 (3)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投资人可以使用银行转账等付款方式进行认购交款,但本基金管理人不接受现金缴 款或现金汇款等付款方式进行的认购。因现金缴款或现金汇款导致认购失败带来的损失,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B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信达澳银直销柜台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 称; C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中准确填写其在信达澳银直销柜台开立基金账户时的名 称或交易账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责任由投资者承担。 (二)其他销售机构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 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 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利息的具体金额,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 录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退款事项 (一)基金发行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大于其认购申请金额的,直销机构按认购申请表填写金额办 理;或投资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认购申请表,若不重新提交的,余下金额作退款处 理。 (二)投资人的无效认购资金,将由直销机构、代销机构于本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 3个 工作日内划往投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募集失败 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募集份额总份额小于 2亿份、募集资金金额少于 2亿元人 民币而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少于 200人,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届时本基金管理人 承 担因募集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投资人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 集期结束后 30天内退还投资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符合《证 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 认购户数证明。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基金募集份额总额 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基金管理人将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 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 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八、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 L10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邮政编码:518063 电话:0755-83172666 传真:0755-83196151 联系人:韩宗倞 客服热线:400-8888-118/0755-83160160 客服传真:0755-83077038(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日期:2004年 09月 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李莉 (三)联系电话: (021)6063 7259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 L10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电话:0755-83172666 传真:0755-83196151 联系人:刘玉兰 (四)直销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 L10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电话:0755-82858168/83077068 传真:0755-83077038 联系人:刘华 (五)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的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告第二章 “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的第 (四)款的第 2条“代销机构”部分。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黄丽华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昌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叶锦明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1月 30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