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产业动力6个月持有混合A : 华安产业动力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产业动力6个月持有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时间:2021年11月30日 11:50:55 中财网
原标题:华安产业动力6个月持有混合A : 华安产业动力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产业动力6个月持有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华安产业动力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
产业动力6个月持有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
2021

11

29



送出日期:
2021

11

30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产业动力
6
个月持
有混合


基金代码


014389


下属基金简称


华安产业动力
6
个月持
有混合
A


下属基金代码


014389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可申购,
6

月最短持有期限内不可
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
务。



基金经理


蒋璆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07
-
11
-
01




注:基金类型为偏股混合型。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
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或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
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
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
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其中现金不包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
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本基金的投资比例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7、参与融资业务投资策略

8、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
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持有期限(
N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 < 100
万元


1.20%


非养老
金客户


100
万元

M < 300
万元


1.00%


非养老
金客户


300
万元

M < 500
万元


0.60%


非养老
金客户



M

500
万元



每笔
1000



非养老
金客户


-



每笔
500



养老金
客户
(直
销)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
万元


1.50%


非养老
金客户


100
万元

M < 300
万元


1.20%


非养老
金客户





300
万元

M <
500
万元


0.80%


非养老
金客户



M

500
万元



每笔
1000



非养老
金客户


-



每笔
500



养老金
客户
(直
销)




赎回费: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
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
6
个公历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
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之前一日止的期间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
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
一工作日(含)起可申请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为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
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最短持有期风险、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等衍生品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参与融资
业务相关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
险等。



(三)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
、最短持有期风险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
认日(含)(对于
申购份额而言)起至
6
个公历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之前一日止的期间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
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前
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2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衍生品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杠杆
风险、保证金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
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



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具有低流动性、
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与基金资产密切相关,因此会
受到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及现金流预测风险等的影响;当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信



用评级发生变化时,本基金将需要面对临时调整持仓的风险;此外当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发
行人、管理人、托管人等出现违规违约时,本基金将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
风险。



4
、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


5
、参与融资业务相关风险


6
、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7
、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
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
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金融仲裁院,根据该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
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huaa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
-
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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