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优势企业 : 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送出日期: 2021 年 11 月 30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优势企业混合 基金代码 000532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3 月 19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 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江科宏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15 年 5 月 28 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 年 7 月 16 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深度挖掘具备竞争优势的优质企业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 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 60 % - 95 %投资于股票资产,其中,投资于具备竞争优势的公司股 票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将基 金资产的 5 % - 40 %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 基金参与股指期货 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 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主要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 2 、股票投资策略; 3 、债券投资策略; 4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 80% +中证全债指数×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 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 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 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 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 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 : 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CN_50290000_000532_FA010080_20210001.TouZiZuHeZiChanPeiZhiTuBiao.NORMAL.0.sub_touzizuhezichanpeizhitubiao_temp.NA.jpg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CN_50290000_000532_FA010080_20210001.HTSXYLHZJSNJJMNDJZZZLJTQYJBJJZDBiJiaoTuMingCheng.NORMAL.0.sub_jijmnjzzzljqytqyjbjjzsyldbj_temp.NA.jpg 注 :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03 月 19 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认购费 M<500,000 1.20% 500,000≤M<1,000,000 0.80% 1,000,000≤M<5,000,000 0.20% M≥5,000,000 1,00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500,000 1.50% 500,000≤M<1,000,000 1.00% 1,000,000≤M<5,000,000 0.30% M≥5,000,000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1年 0.50% 1年≤N<2年 0.25% N≥2年 0.00% 注 : 就赎回费而言,每 1 个月指 30 天,每 1 年指 365 天。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0 % 托管费 0.25 % 销售服务费 - 注 : 本基金 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通过有效的组合管理,充分降低组合的投资风险。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股票投资 范围在 60% - 95% 之间,无法完全规避股票市场的投资风险,尤其是系统性风险。 1. 策略风险。本基金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选取相应的投资策略。此分析过程主要是建立 在一系列的 理论假设基础和定性及定量指标之上的,评估的结果可能与市场变化的实际发展情况、市场对股票的认知 和理解存在差异。 2. 模型风险。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 (SRD) ”等分析系 统及 FVMC 等选股模型作为股票选择的依据,可能因为模型计算的误差或模型中变量因子不完善而导致判断 结论的失误,从而导致投资损失。 3.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4 、股指期货投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结算流动性风险、基差风 险、信用风险、作 业风险等。 5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 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 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 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 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 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 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 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三、其它风险: 1 、市场风险; 2 、流动性风险; 3 、管理风险; 4 、信用风险; 5 、操作和技术风险; 6 、 合规性风险; 7 、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本基金可以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 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 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 基金资产投资于 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二) 重要提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1 月 15 日证监许可【 2014 】 94 号文准予 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 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 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各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igwfmc.com][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06] 1 、《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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