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宝钢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7. 44 元 / 股的价格 ( 2020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8.09 元 / 股调整为不 超过 人民币 7.79 元 / 股 ; 2021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 由不超过人民币 7.7 9 元 / 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44 元 / 股 ) 回购公 司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4 亿股,不超过 5 亿股,占公司回 购前总股本约 1.80% - 2.25%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宝钢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临 2021 - 011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现 将公司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1 月,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 4500.00 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 20 % ,购买的最高价为 6.85 元 / 股、最低价为 6.17 元 /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8873.26 万 元。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 购股份 4 6610 .52 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09 % , 购买的最高价为 8.07 元 / 股、最低价为 6. 17 元 /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 为 3 45527.25 万元 。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 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2 月 1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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