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股份: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任杭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或“公司”) 于2021 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任杭 中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60万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1.98%)。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 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 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任杭中先生截至2021年11月30日的减持计 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股东任杭中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 知函》,截至2021年11月30日,任杭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906,63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1.21%。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任杭中先生未减持 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2021年11 月30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后续任杭中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需要、 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 况,并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任杭中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影响。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任杭中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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