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数据: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21年11月30日 20:11:43 中财网

原标题:奥飞数据: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股票简称:奥飞数据 股票代码:300738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Aofei Data Technology Co., Ltd.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进港大道
8

1508







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创业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401



联席主承销商



C:\Users\admi\AppData\Local\Temp\WeChat Files\3048be448dcecaa0727c9eb9fcf97fe.jpg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
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618




公告日期:
2021

11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
注意以下风险:


一、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栋)项目”计划建
设2,500个机柜,待建成并完全达产后,可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本次募投项目
效益测算是基于项目按期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在预计的客户导入期内实现客户
服务器上架并产生效益。公司将通过向客户出租机柜以消化产能,如果公司未能
找到下游客户、客户机柜需求数量不足或者与签约客户的合作发生变化,亦或者
未来市场出现不可预料的变化,可能会给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带来一定影响,公
司可能面临新增产能短期内不能消化的风险。


由于客户实际需求的机柜数量和本次募投项目新建的机柜数量可能存在差
距,如果本次募投项目的销售进度无法达到预期进度,未来上架率也面临不足的
风险,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净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下滑,投资回
报率降低甚至投资亏损的风险。


二、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IDC业务的机柜数量将有所提高。由
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项目实施后公司的折旧、
摊销费用也会有较大幅度增加。


本次募投项目投建后,根据假设折旧政策预测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4,207.99万元。由于发行人每年需就新增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若发行人新建数据
中心未成功出租或使用率不及预期,新增折旧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
响。


在折旧费增加的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不能按计划实现销售的风
险。若此种情形发生,则存在因固定资产大幅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栋)
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受到宏
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一些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公司能否按照预
期实施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是否能够得到消化,IDC业务市场需求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等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给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带来了不确定性,进
而导致募投项目投产后存在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在建设期内需持续投入大额资金,募投项目存在短期无法
盈利的风险,将会对公司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产生
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偿债能力和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自建互联网数据中心具有重资产的属性,在重资产运营模式下,进行数据中
心前期建设需投入大量资金,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互联网数据中心的建设对资
金需求量较大,在既定的运营效率下,业务扩张主要依靠数据中心机柜数量及运
营资金规模的扩大。


报告期内,为应对市场需求增加、扩大经营规模,发行人加快了数据中心建
设的步伐,固定资产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发行人新增较多对
外借款。截至2021年上半年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66.52%,流动比
率为0.60。本次募集资金完成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提高,流动比率和
速动比率也将进一步降低,如发行人持续增加短期借款,存在偿债能力不足和流
动性不足的风险。


公司的营运资金管理水平较高,公司的资金状况较好,但如果未来公司的应
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或者供应商的信用政策与银行的信贷政策发生不利变化,
公司的短期支付能力将面临压力。公司存在负债或资金管理不当导致的流动性及
偿债风险。


五、紫晶存储股票公允价值
波动造成大额非经常性损益的风险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非经常性损益(扣除所得税)分别为1,764.74万元、1,577.99万元、3,730.44
万元和-1,562.71万元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0.46%、15.11%、23.59%和
-21.21%,导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差异相
对较大。


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维信息参与设立的产业并购基金所投资企业紫晶存储首
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间接持有的紫晶存储股票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带来的投资收益。2020年度和
2021年1-6月,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扣除所得税)分别为
3,730.44万元和-1,562.71万元,主要为紫晶存储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考虑到紫晶存储股票价格受到其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市场供求关系、国家
相关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紫晶存储股票公允价
格未来仍然可能存在较大的波动,如果公司持续持有紫晶存储股票,则可能导致
公司未来持续产生金额和变动幅度较大的非经营性损益,并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
的影响及风险。


六、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偿债风险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需在存续期内定期支付债券利
息并在存续期满后支付未转股部分的债券票面本金,这将一定程度增加公司的偿
债压力。如果公司未来经营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及市场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
负面影响,或因自身经营不善导致公司无法按期支付债券利息或本金,则存在本
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法偿债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
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
级,
2021

3

31
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

中鹏信评【
2021
】第
Z

291
】号
01
),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
,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
股份有限公
司将对本期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
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
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担保。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设定担保
而存在兑付风险。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上市后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
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推行以现金方
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周期

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
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
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4、利润分配条件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年底货币资金余额足以支付现金分红金额的;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或公
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过5,000万元的。


(2)公司拟实施股票股利分红的条件: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
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制定股票股利分配
方案。


5、现金分红比例

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除非存在《利润
分配管理制度》规定的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形。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
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公司可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如下情况进行现金分红安排: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

1)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
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并结合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建议、拟定预案,经董事会过
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
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及监事
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网络、电话、
邮件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
行审议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或其他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亦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5)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


6)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做详细的情
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
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
方式审议批准。


(2)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
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不得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
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需经董事会详细论证并充分考虑监事会和公众投资
者的意见。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
发表独立意见,且股东大会审议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变更事项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
表决或其他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利润分配政策的监督及披露


1)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若公司出现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
红预案的情况或者出现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公司监
事会应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
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A.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B.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C.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D.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
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
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详细说明。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变化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延续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如监管
部门或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提出新的要求,公司将根
据相关要求对现有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修订,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9

4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6,526.60
万股为
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8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
11,747,880.00

现金股利,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将增加至
11,747.88
万股。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5月8日实施完毕。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0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47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11,747,880.00元现金股利,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
9,971.396
万股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4月29日实施完毕。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2,024,808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0.7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15,901,860.60元现金股利,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8,164.4654万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4月8日实施完毕。


2、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近三年,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披露的分红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1,590.19


1,174.79


1,174.79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659.88


10,379.21


5,792.83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10.15%


11.32%


20.2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


3,939.76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净利润


10,610.6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最近三年年均
可分配净利润

37.13%








目 录



................................
................................
................................
...........................
1
重大风险提示
................................
................................
................................
...............
2
一、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风险
................................
................................
................
2
二、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
................................
....
2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
................................
........................
3
四、偿债能力和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
................................
........
3
五、紫晶存储股票公允价值波动造成大额非经常性损益的风险
........................
3
六、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偿债风险
................................
....
4
重大事项提示
................................
................................
................................
...............
5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
5
二、关于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
............................
5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
................................
............................
5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上市后利润分配情况
................................
................
5


................................
................................
................................
.........................
11
第一节


................................
................................
................................
...........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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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
一、公司基本情况
................................
................................
................................
..
16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
......................
16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
......................
28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
..................
30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31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31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
33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
..........................
50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
.......
54

一、审计意见
................................
................................
................................
..........
54
二、财务报表
................................
................................
................................
..........
54
三、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
64
四、主要财务指标
................................
................................
................................
..
67
五、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
................................
......
69
六、财务状况分析
................................
................................
................................
..
72
七、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
................................
....................
135
八、现金流分析
................................
................................
................................
....
154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
................................
............................
156
十、技术创新分析
................................
................................
................................
157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159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
................................
........................
159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
.....................
161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
................................
........
161
二、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
161
三、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的匹配关系,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

................................
................................
................................
............................
176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本性投入情况
................................
................
177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177
六、本次募集资金管理
................................
................................
........................
17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
................................
.....
179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
募集
说明书
及其摘要
中,除非文中
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
特定含义:


奥飞数据、公司、上市公司、
发行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
本次向

特定对
象发行





奥飞数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保荐人、保荐机
构、
华泰联合证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大成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正中珠江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实讯通信、有限公司





广州实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前身


昊盟科技





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控股股东


昊盈科技





广州市昊盈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奥佳软件





广州奥佳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奥维信息




广东奥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奥缔飞梭




广州奥缔飞梭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广州奥融




广州奥融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廊坊讯云




廊坊市讯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河北缔云




河北缔云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
数据曾经全资子公司


固安聚龙




固安聚龙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廊坊复朴




廊坊市复朴奥飞协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奥飞数据
控股的合伙企业


广州复朴




广州复朴奥飞数据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奥飞数据子公司奥维信息投资的合伙企业

佛山融奥




佛山融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奥飞数据子
公司奥维信息投资的合伙企业

北京德昇




北京德昇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北京云基




北京云基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上海永丽




上海永丽节能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河南磐云




河南磐云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全资子公司





奥飞新能源



广东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控股子公司

云南呈云




云南呈云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控股子公司


金禾信




深圳市金禾信科技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控股子公司


奥飞国际





奥飞数据国际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设在香港的全资子公



PTA




PT Abhinawa Sumberdaya Asia,为奥飞数据控股孙公司

廊坊新能源





廊坊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
为奥飞数据控股孙公司


奥飞新加坡




AOFEI DATA (SINGAPORE)PTE.LTD,为奥飞国际全资
子公司

奥飞印度




AOFEI DATA INDIA PRIVATE LIMITED,为奥飞国际控
股子公司

奥飞德国




AOFEI DATA GERMANY Gmbh,为奥飞国际全资子公司

天津盘古云泰





天津盘古云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云中鹤




深圳云中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奥飞数据投资的参股公


紫晶存储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奥维信息参与设立的产业并购基金所投资的企业,于2020
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万国数据




万国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世纪互联




世纪互联集团

光环新网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数据港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数据




中联云港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2018年、2019年、2020年、
2
021

1
-
6



报告期各期末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
年6

30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股票或A股



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东大会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公司章程》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IDC






中国
IDC
圈,成立于
2006
年,隶属于中科智道(北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数据中心及云计算行业较
有影响力
的媒体平台和咨询机构,
IDC
圈每年发布的《中国
IDC
产业发展研究报告》是数据中心行业较有影响力的研究报
告,被研究机构广泛引用。



IDC





互联网数据中心(
Internet Data Center
),是互联网络的基
础设施,主要为用户提供服务器的托管、租用、运维、带
宽租赁等基础服务以及网络入侵检测、安全防护、内容加
速、网络接入等增值服务。



云计算





一种通过互联网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动态可伸缩的虚拟化
的资源的计算模式。狭义云计算指
IT
基础设施的交付和
使用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资
源;广义云计算指服务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通过网络以
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服务。云计算被认为是
IT
行业发展中继个人计算机、互联网之后第三次重大革命性
突破。



PUE





Power Usage Effectiveness
,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评价数据
中心能源效率的指标,是数据中心消耗的所有能源与
IT
负载使用的能源之比,基准值是
2
,越接近
1
表明数据中
心的绿色化水平越高。



5G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全称为
5th Generation






注:本募集说明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Aofei Data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进港大道
8

150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简称:奥飞数据


股票代码:
300738


成立日期:
2004

9

28



法定代表人:
冯康


注册资本:
381,644,654.00



经营范围: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
技术进出口;计算
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增
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数量、证券面值、发行价格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3,500.00万元(含
63,500.00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6,350,000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三)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奥飞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3,500.00万元的部分由华泰联
合证券包销。


2、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
月2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
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四)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承销,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华泰联合证券包
销。华泰联合证券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基
数为63,500.00万元,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
大包销金额为19,05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华
泰联合证券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
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华泰联合证券将调整最终
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
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2、承销期

承销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9日。


(五)发行费用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645.00


律师费用

7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55.00


资信评级费用

25.00


信息披露、发行手续及其他费用

81.57


合计

876.57




注:上述费用均为预计费用(含税),均根据协议条款及实际情况确定。


(六)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


1、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时间安排

日期

交易日

事项

停牌安排

2021年
12月1


T-2日

1、刊登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
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2021年
12月2


T-1日

1、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2、网上路演3、网下申购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在17:00前提交《网下申购表》等相关文件,
并于17:00前缴纳申购保证金

正常交易

2021年
12月3


T日

1、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2、原A股普通股股东优先
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3、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确定网上申购中签率

正常交易

2021年
12月6


T+1日

1、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2、网上申购摇号
抽签

正常交易

2021年
12月7


T+2日

1、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2、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
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
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3、网下投资者根据配售金额缴款(如
申购保证金低于配售金额)

正常交易

2021年
12月8


T+3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
金额

正常交易

2021年
12月9


T+4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
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
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2、上市时间安排、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设持有期的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八)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1
、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1年12月3日至
2027年12月2日。


2
、票面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
、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7%、第三年为1.2%、第四年为1.8%、第五年
为2.5%、第六年为2.8%。


4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其中,I 为年利息额;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
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
、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12月9日(T+4日)起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本次可转债转股股份仅来源于新
增股份。


6
、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2.0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7
、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
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
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来制订。


8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
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9
、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
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
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
0
、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转股价格
调整
日及之
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
1
、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
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
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
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
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
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
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
算尾)。


1
2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
3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奥飞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日,
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奥飞数据”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6638元可
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


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16638张可转债。发行人现有A股股本
381,644,654股,公司不存在回购专户库存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A股
股本为381,644,654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
债上限总额约6,349,803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69%。


1
4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办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的回售;

4)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
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5)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的
本金和利息;

6)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享有其作
为债券持有人的信息知情权;

7)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
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
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当公司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
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可转债债券本息、变
更本次可转债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
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保证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
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
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
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
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
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对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作出决议;

7)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8)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除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事项外,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次可转债
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
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4)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
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本次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息;

4)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5)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及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的减资除外)、
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6)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
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
性;

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
项。


(5)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6)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广
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
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
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募集说明书》和《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


(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1
5
、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
6
、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
级,
2021

3

31
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

中鹏信评【
2021
】第
Z

291
】号
01
),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
,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可转债的
存续期内,每年至少将对可转债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本次发行
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康


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进港大道
8

1508



董事会秘书


何宇亮


联系电话


020
-
28630359


传真号码


020
-
2868282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B7

401


保荐代表人


孙大地、谢瑾


项目协办人


闵瑞





项目组成员


吕吉、吴强、许焕天


联系电话


0755
-
8249201
0


传真号码


0755
-
82493959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618



项目组成员


但超、崔晓雯、倪良辉、胡良发、房琪琪


联系电话


020
-
66338365


传真号码


020
-
87553600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


彭雪峰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7



经办律师


倪洁云、陈结怡


联系电话


010
-
58137799


传真号码


010
-
58137788




(五)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度审计机构:

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


肖厚发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
22

901
-
26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杨诗学、凌莉


联系电话


010
-
66001692


传真号码


010
-
66001392




2018、2019年度审计机构:

名称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


林宝明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6F
-
9F


经办注册会计师


陈航晖、林希敏、马云山、
俞健业


联系电话


0591
-
87852574


传真号码


0591
-
87840354




(六)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联系电话


0755
-
82083333


传真号码


0755
-
82083164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振华支行


开户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


4000010209200006013




(八)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剑文


住所


深圳市
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经办人员


杨慧(已离职)、蒋申


联系电话


0755
-
82871605


传真号码


0755
-
82872090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
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

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
2021

6

30
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



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304,800.00


0.87%


1
、国家持股


-


-


2
、国有法人持股


-


-


3
、其他内资持股合计


3,304,800.00


0.87%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3,304,800.00


0.87%


4
、外资持股合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78,339,854.00


99.13%


1
、人民币普通股


378,339,854.00


99.13%


2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
、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381,644,654.00


100.00%




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21,202.4808
万股增加至
38,164.4654
万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4

8
日实施完毕。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6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

数量

持股

比例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

状态

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

数量

持股

比例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

状态

数量

1


广州市昊盟
计算机科技
有限公司

167,002,560

43.76%

167,002,560

-

质押

65,365,400

2


冷勇燕

7,803,324

2.04%

7,803,324

-

质押

3,071,185

3


秦美芳

7,411,258

1.94%

7,411,258

-



-

4


中意资管-
招商银行-
中意资产-
优势企业1
号资产管理
产品

7,386,509

1.94%

7,386,509

-

-

-

5


深圳索菲亚
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5,055,867

1.32%

5,055,867

-

-

-

6


唐巨良

4,776,552

1.25%

4,776,552

-

质押

3,182,070

7


何烈军

2,999,120

0.79%

2,999,120

-

质押

2,415,600

8


杨茵

2,769,941

0.73%

2,769,941

-

-

-

9


财通基金-
浙江省发展
资产经营有
限公司-财
通基金发展
资产1号单
一资产管理
计划

2,308,284

0.60%

2,308,284

-

-

-

10


何宇亮

2,203,200

0.58%

550,800

1,652,400

质押

1,390,500

1
0


唐仲良

2,203,200

0.58%

550,800

1,652,400

质押

958,000





、公司的
组织
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二)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情况

截至
202
1

6

30
日,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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