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和鑫 :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江海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增加江海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 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海证券” )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21年12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江海证 券为代销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序号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1 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560 2 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6007 3 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6008 自2021年12月1日起,投资者可在江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 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江海证券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将在江海证券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江海证券开展的基金 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2021年12月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江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江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申购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含)。如有 变动,以江海证券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1年12月1日起, 投资者可通过江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在江海证券可 参与转换业务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 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1年12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江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业务,享有的 申购费费率优惠以江海证券的规定为准。 自2021年12月1日起, 投资者通过江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可参与转换基金 间的转换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以江海证券的规定为准。 基金 费率标准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 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江海证券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江海证券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及前述费 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江海证券的相关公告。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 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 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 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