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混合A : 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12月01日 10:30:57 中财网

原标题: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混合A : 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财通稳进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21

12

1
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
21

7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
21
]
2408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和
市场前景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是
混合型
基金
,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
债券

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以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
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
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

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
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
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与资产
质量有关,比如债务人违约可能性的高低、债务人行使抵消权可能性的高低,



资产收益受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的影响程度,资产收益与外部经济环境变
化的相关性等。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受上述因素的影响程度低,则资产风险小,
反之则风险高。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
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
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
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
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
较大亏损的风险、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6
个月

6
个月

180
天计算,下同)最短
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转换转入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
申购、转换转入确认日起
6
个月
内不得赎回或转换转出。因此,对于基金份
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
6
个月
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基金存续期内,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
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本基金有面临自
动清算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系由于变更基金经理而进行相应更新。








一、绪

................................
......................
4
二、释

................................
......................
5
三、基金管理人
................................
.................
12
四、基金托管人
................................
.................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6
六、基金的募集
................................
.................
3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4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2
九、基金的投资
................................
.................
54
十、基金的财产
................................
.................
64
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
.............
65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72
十三、基金费用与
税收
................................
...........
7
4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7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8
十六、
侧袋机制
................................
.................
86
十七、风险揭示
................................
.................
89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6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99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18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2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45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6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147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
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财通稳进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财通稳进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
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者
自依《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财通稳进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财通稳进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财通稳进
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
:指《
财通稳进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财通稳进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财通稳进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
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
定》
修正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

8

28

颁布、
同年
10

1

实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机构监督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
,并经
2020

3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
规章的决定》修正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4
、《流动性
风险管理
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
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
理委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
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
1

投资人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
投资人


2
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
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
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


2
4

销售机构:指
财通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
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



2
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财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
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转托管

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
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的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
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
、最短持有期:指投资者认购或申购

转换转入基金份额后需持有


短期限,
在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的相应
基金
份额不办理
赎回或转出业务。

本基金每份
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
6
个月

6
个月

180
天计算,下同)


3
4
、最短持有期起始日:对于每份认购份额
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
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
金份额申购或转换转入确认日


35
、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对于
每份认购份额,最短持有期

基金合同生
效日


6
个月(
6
个月按
180
天计算,下同)

对于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
份额,最短持有期为申购确认日或转换转入确认日


6
个月



每份基
金份额,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小于
6
个月
,则无法赎回或转换转出;当投资人
持有时间大于等于
6
个月
,则可以
于开放日
赎回或转换转出。最短
持有期

最后一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36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
请的开放日


38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9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
0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
1

《业务规则》:指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
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2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5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6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
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7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
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
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9

元:指人民币元


5
0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
的节约


51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
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
、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
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
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6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
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7
、基金份额类别:
指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



份额净值


58

A
类基金
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9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
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0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1
、摆动定价机制:指
当本基金各类
基金份额
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
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
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2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
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
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
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3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64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65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
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
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包括沪港通和深港通



66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相关证券交易所在
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
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505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1



设立日期:
2011

6

21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
人民币


联系人:
何亚玲


联系电话:
021
-
2053 7888


股权结构: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00


40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00


3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6,000


30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吴林惠,董事长,会计学本科。历任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
部副总经理兼机构运营部副总经理
(
主持工作
)
、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机
构运营部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机构运营
部总经理、运营总监兼机构管理部总经理、运营总监兼运营中心总经理。现



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



陈可先生,董事,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历任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董事;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
理、副部长,财务管理部(财务总监管理办公室)部长(主任),现任杭州
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部长兼任集团职工监事、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路先非织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唐静波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
(EMBA)
。历任诺亚(中国)财富管理
中心市场总监,上海中和至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青岛易邦
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瀚叶
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浙江
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德清瀚叶科创文化园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上海雍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王开国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国家国有资产
管理局科研所应用室副主任、政策法规司政策研究处处长、科研所副所长;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总经理,党组书记、董事长兼总经
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中平国瑀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大众公
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洪超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现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伙人,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
仲裁中心仲裁员。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易居
(
中国
)
企业控
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钜派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颖女士,独立董事,会
计专业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协会资深会员、专家库专家,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兼职教授及硕士生导师,东华大学、上
海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职工监事:


殷平先生,职工监事,产品战略部总监

产业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建
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个人金融部六级产品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
品研发部总监


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战略部总监。



3
、经营管理层人员:


汪海先生,副总经理
(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上海大学双学士、新加
坡管理大学财富管理硕士。历任建行上海市徐汇支行计划财务部科员、经理
助理,个人金融部客户经理
、经理
;建行上海分行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产
品经理、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财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海财通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



刘为臻先生,首席信息官兼运营总监,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南昌大
学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本科。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总
部系统开发与维护员,国联安基金信息技术部副总监,德邦基金运作保障部
总经理。

2018

10
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兼运
营总监。



4
、督察长


武祎先生,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会计与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云
南省财政厅预算处副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市场监管处副主任科
员,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监管四处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
综合处主任科员,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南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长。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督察长、上海财通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5
、基金经理:


朱海东先生,复旦大学理学硕士。历任银河基金量化研究员,平安资管
量化投资
部研究经理,负责产品投资管理以及量化模型开发工作。

2019

6



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量化投资一部总监助理(主持工作)兼
基金经理。



罗晓倩女士,复旦大学投资学硕士。历任友邦保险、国华人寿、汇添富
基金、华福基金、东吴证券。

2016

5
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
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汪海先生,副总经理(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金梓才先生,总经理助理,基金投资部总监;


马慧祎女士,集中交易部总监。



7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
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
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
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
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
级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
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
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的监督职能,
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
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
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
识,建立风险控制优先、风险控制人人有责、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
文化,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
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决
策、决议的执行中,

执行

复核


机制贯穿全程。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
权分工、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
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法律法规
培训、制度教育、执业操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
业有关的法规与监管部门规定,熟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流
程,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
)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
律风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科
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

通过收集与投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
与绩效
评估的信息技术平台。由风险管理部定期向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
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3
)内控机制


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防
止超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
第一道内控防线,以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
防线,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各机构、
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并建立
内部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机制。同时,
按照分级管理、规范操作、有限授权、
业务跟踪的原则,制定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
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
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
)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
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
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
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
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6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的工作覆盖到全公司所有业务环节,以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平台,
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层面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事前风险管理主要通过
风险管理部门介入公司的业务流程检查、参加业务部门专题会议和
进行访谈
的方式,不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风险文化教育活动来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事中
风险控制则是对相关业务进行全程的跟踪,以及实现业务人员风险控制、业
务操作规范化、精细化来进行;事后风险管理则主要通过风险事件的分析与
总结来开展。公司层面的风险管理工作包括对公司投资风险、业务风险、操
作风险、信息系统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的系统评估,对公司层面的风
险进行详细的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解决。在投资风险环节,
针对不同产品所具有的特定投资风险进行量化研究和分析,超过阀值由风险
管理部门及时提醒业务部门,并根据风险管理
制度的规定,报告相关责任人;
在业务风险环节,协助营销部门和产品研究部门前瞻性地对新产品的风险和
结构进行规划和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和了解,切实
解决实际业务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操作风险环节,对公司层面的制度、
流程、系统和项目等方面,建立并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发现和解决后台运行
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评估公司信息系统和信息系统安全风险。



风险管理工作主要由督察长管辖的风险管理部及监察稽核部进行开展,



在组织结构及报告制度上均独立于公司日常的投资、运营部门。风险报告由
风险管理部及监察稽核部进行调查取证
和撰写签发,能保证报告独立性与客
观公正。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
理层的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法定代表人:
张金良


联系人:
马强


电话:
010

68857221


成立时间:
2007

3

6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869.79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

200
6

484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关于核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
2009

673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
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劵;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
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
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
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资产托管处、
产品管理处、风险管理处、运营管理处等处室。现有员工
27
人,全部员工



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基金从业资格,
90%
员工
具有三年以上基金从业经
历,具备丰富的托管服务经验。






(三)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简称“邮储银行”)是中国领先的大型零售银行,
拥有中国商业银行中最大的网络渠道、客户基础和优异的资产质量。根据国
务院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在改革原有邮政储蓄管理体制基础上,
2007

3
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是中国最年轻的大型商业
银行,拥有显著的成长潜力。

2012

1

21
日,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15
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引入十家战略投资者,实现了从单一股东向股权多元化的成功迈进。

2016
年,邮储银行在香港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正式登陆国际资本市场,完成“股


引战

上市”三步走改革目标。

2017
年,邮储银行成功发行境外优先
股,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拓宽资本补充渠道。



中国邮政储蓄的历史可以上溯至
1919
年开办的邮政储金业务,至今已
有近百年的历史。

1986
年,邮政储蓄正式恢复开办。在各级政府、金融监
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普惠金融理念,
自觉承担“普之城乡,惠之于民”的社会责任,走出了一条服务社区、服务
中小企业、服务“三农”的特色发展之路。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金融改革
纵深推进、信息技术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邮储银行紧抓战略新机遇,充分
发挥自身优势,不断丰富业务品种、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能力,为广大
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金融服务,致力于成为最受信赖、最具价值的一
流大型零售商业银行。



2020
年,邮储银行强化战略引领,直面复杂的经营
环境,统筹疫情防
控和改革发展,各项业务全面发力,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主要表现在:
截至
2020
年末,邮储银行全行总资产规模
11.35
万亿元,同比增长
11.12%

其中贷款总额
5.72
万亿元,同比增长
14.92%
;负债规模
10.68
万亿元,同



比增长
10.43%
;其中存款余额
10.36
万亿元,同比增长
11.21%
;存款占总
负债比重达到
97%
,居行业首位;存贷比
55.21%
,较上年末提升近
1.8

百分点。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实现营业收入
2865
亿元,同比增长
3.4%
;净
利润
643.18
亿元,增长
5.38%
;净利差(
NIS
)和净息差(
NIM
)分别为
2.36%

2.42%
,继续保持行业领先水平。资产质量持续保持良好,不良贷款率
0.88%
,不到行业平均水平的一半;不良
+
关注类贷款比例
1.75%
,处于行业
较低水平;拨备覆盖率
408.06%
,是行业平均水平的两倍多,较上年末提高
18.61
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
3.60%
,较上年末提高
0.25
个百分点。核心一
级资本充足率
9.6%
,一级资本充足率
11.86%
,资本充足率
13.88%
,均满足
监管要求。



最新评级为
2021

3

16
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维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AAA
主体评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

7

23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我国第
16
家托管银行。

2012

7

19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获得保险资金托管资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
心、以服务为基础的经营理念,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灵活的托管业务系统、
规范的托管管理制度、健全的内控体系、运作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为广大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
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
务,并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
2020

12

31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
167
只。至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
划、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等多种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
模达
42741.17
亿元。





)基金托管人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
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
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
内部风险控制处室,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的工作职权和能力。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
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
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员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
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六)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
资运作。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
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
以风险提示,要求其限期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
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
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
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
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
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
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
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
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要求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财通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505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1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电话:
021
-
2053 7888


传真:
021
-
2053 7999


联系人:何亚玲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209 888


公司网址:
www.ctfund.com





2
、其他销售机构


(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
021
-
20333333


客服电话:
95531

400
-
8888
-
588


公司网址:
www.longone.com.cn





(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樊忠亚


联系方式:
0551
-
65161675


客服电话:
95318


公司网址:
www.hazq.com





(3)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11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11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江恩前


联系电话:
021
-
38784580
-
8920


客服电话:
95351


公司网址:
www.xcsc.com





(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1
-
68751860


客服电话:
95579/4008888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5)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600

32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600

32



法定代表人:祝健


联系人:姚盛盛


电话:
021
-
32229888
-
33366


传真:
021
-
68728703


客服电话:
4001
-
962
-
502


公司网址:
www.ajzq.com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
021
-
23219061


客服电话:
95553

4008888001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7)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至
18层

法定代表人:
张海文


联系人:
孙燕波


电话:
010
-
85556048


客服电话:
95390


公司网址:
www.hrsec.com.cn






(8)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
025
-
58519523


客户服务电话:
95386


传真:
025
-
83369725


网址:
www.njzq.com.cn





(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张晓辰


电话:
010
-
83252184


客服电话:
95321


公司网址:
www.cindasc.com





(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
:
王常青


联系人
:
许梦园


电话
: 010
-
85156398


客服电话
: 400
-
8888
-
108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11)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李盼盼


电话:
0371
-
69099882


客服电话:
95377


官网:
www.ccnew.com





(1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
010
-
83574507


客服电话:
95551

4008
-
888
-
888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3)
中国中金
财富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4
层、
18
-
2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4
层、
18
-
21



法人代表:高涛


联系人:胡芷境


电话:
0755
-
88320851


客服电话:
95532


公司网址:
www.ciccwm.com






(
14)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
;
010
-
59366070


传真:
010
-
59366055


客服电话:
95381


公司网址:
www.sczq.com.cn





(1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
0512
-
62938521


客服电话:
95330


公司网址:
www.dwjq.com.cn





(1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8

10000



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8

10000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张吉安


电话:
029
-
87211668


客服电话:
95582


公司网址:
www.westsecu.com






(
17)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姜志伟


联系电话:
0451
-
87765732


传真:
0451
-
82337279


客服电话:
956007


公司网址:
www.jhzq.com.cn





(18)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30



办公地址: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30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联系人:龙莹


联系电话:
021
-
20655746


客服电话:
956011


公司网址:
www.huajinsc.cn





(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618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5

7

10

18

19

35

36

38

39
-
44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人:马梦洁


电话:
020
-
87555888
-
6932


客服电话:
020
-
95575


公司网址:
www.gf.com.cn





(
2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7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7



法定代表人:何伟


联系人:邵珍珍


联系方式:
021
-
53686262


客服电话:
4008918918


公司网址:
www.shzq.com





(2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黄静


电话:
010
-
84183333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公司网址:
www.guodu.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
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505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1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电话:
021
-
2053 7888



联系人:
刘为臻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
021
-
31358666


传真:
021
-
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
办公楼)
16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0



公司电话:(
021

2228 8888


公司传真:(
021

2228 0000


签章会计师:朱宝钦、骆文慧


业务联系人:朱宝钦






六、基金的募集

(一)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并经中国证监会
20
21

7

15
日证监许可
[20
21
]2408
号文准予注册募
集。





(二)基金类型及基金存续期间


1
、基金类型:
混合



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6
个月

6
个月按
180
天计算,下同)

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转换转入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或申购、转换转入确认日起
6
个月
内不得赎回或转换转出。




1
)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
于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或转换
转入确认日。



对于每份认购份额,最短持有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

6
个月

180
天计算,下同)
;对于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最短持有期为申购
或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
6
个月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得办
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即对每份基金份额,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小于
6
个月

则无法赎回或转换转出;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大于等于
6
个月
,则可以于开放
日赎回或转换转出
。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2
)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开放日(含该日)起可
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管
理人按照本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事宜。



3
、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三)募集方式和募集场所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
网站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基金份额的认购


1
、认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

C
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认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的认购费率如下所示:


单笔认购金额(
M



认购费率


M

100



0.6%





100
万≤
M

200



0.4%


200
万≤
M

500



0.2%


M

500



每笔
1000





(注:(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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