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铁塔: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01日 17:37:16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铁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83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95,333,734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7.66%)。

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
12,440,620股。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铁塔”)近日收到股东汝州
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汝州顺成”)的《关于计划减持
东方铁塔股份的告知函》,现将该告知函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汝州顺成持有本公司股份95,333,734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7.6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公司2016年10月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以下简称“该次重组”)
获得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2、减持原因:偿还公司业绩补偿款。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比例及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超过12,440,620股。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其他说明: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减资、
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
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汝州顺成就该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中取得的新增股份自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36个
月内不转让;(该承诺已于2019年10月30日履行完毕)

(2)如果汇元达在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均实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
定的业绩目标,或者汇元达在2016年、2017年及2018年未实现业绩目标但承诺主
体已经充分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则承诺主体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东方铁塔股份的
58.33%的部分(如果届时承诺主体已履行了股份补偿义务,则为58.33%的部分中扣
除已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后的剩余股份且扣除后的股份数应大于零)将自上款约定的
锁定期满后解锁,其余41.67%的部分将自上款约定的锁定期满之日起的12个月后解
锁。(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2、汝州顺成承诺履行情况

汝州顺成关于该次重组的相关承诺得到了积极履行。具体履行情况详见2021年
9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之“二、(二)股东承诺履
行情况”等相关信息。


3、汝州顺成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东方铁塔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实
施与否存在不确定性。


(三)汝州顺成不属于东方铁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
会对东方铁塔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计划减持东方铁塔股份的
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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