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玻纤:山东玻纤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1年12月01日 18:06:30 中财网

原标题:山东玻纤:山东玻纤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股票代码:
60
5006
股票简称:
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
202
1
-
079












http://www.glasstex.cn/images/logo.gif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Fiberglass Group Co., Ltd


(临沂市沂水县工业园)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层)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山东玻纤




发行人




公司




本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
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

上交所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
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
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2
1

1
1

4

刊载于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的《
山东玻纤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
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
山玻
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
11100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量:
60
,000
万元(
60
0
万张,
60
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
60
,000
万元(
60
0
万张,
60
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
2021

12

6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即自
202
1

11

8


202
7

11

7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
2022

5

1
2


202
7

11

7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


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首日(即
202
1

11

8


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
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
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支付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公司聘请了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
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资信评级,给予公司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信用评级为
AA
-
级;
联合资信
给予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
AA
-
级,
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三节 序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21]3144



文核准,公司于
202
1

11

8

公开发行了
60
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0
,000
万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60
,000
万元的部分
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1]4
59
号文同意,公司
6
0
,000
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
1

1
2

6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山玻




,债券代码

111001


。本公司已于
202
1

11

4


《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
刊登了《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摘要》。《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全文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查询。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dong Fiberglass Group Co., Ltd.


注册地址


临沂市沂水县工业园


注册资本


50
,
000
万元


办公地



临沂市沂水县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牛爱君


成立
日期


2008

2

20



邮政编码


276400


联系电话


0539
-
7373381


传真号码


0539
-
222930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互联网网址


http://www.glasstex.cn


股票简称


山东玻纤


股票代码


60
5006


信息披露与投
资者关系


负责机构:


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王传秋


经营范围


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销售:铂、铑、黄金制品、煤炭(依法
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一)改制与设立情况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山东玻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3

11

29
日,玻纤有限股东临矿集团、至诚投资作为发起人签署了
《发起人协议》,同意玻纤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股本为
30,000
万股,全部股份以发起人拥有的玻纤有限的净资产折股。同日,玻纤有限
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确认以截至
2013

10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480,203,518.11
元人民币为基准,按
1:0.624
7351
的比例折合成
30,000
万股,剩
余净资产
180,203,518.11
元计入资本公积。玻纤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按照各



自在玻纤有限的持股比例持有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股份。

2013

12

27
日,临
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71300000000198
)。



玻纤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时的全体股东均为公司的发起人,发起人设立公
司时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临矿集团


26,370.1361


87.90%


2


至诚投资


3,629.86
39


12.10%


合计


30,000.0000


100.00%




(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及上市后的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2020

7

20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517
号)批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
超过
10,000
万股股票。



2020

8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0,000
万股,每股
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3.84
元,股票简称:山东玻纤,股票代码:
605006

发行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



20
20

8

27
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和信验字(
2020


000029



《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0]290
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0

9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山东玻纤,股票代码:
605006




三、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2
1

1
0

2
1

,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63,701,361

52.74%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263,701,361

52.74%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

-

-




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
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36,298,369

47.26%

1、人民币普通股

236,298,369

47.2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500,000,0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
1

1
0

2
1

,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限售数
量(股)


1


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63,701,361


52.74%

263,701,361


2


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9,004,300


15.80%

-


3


上海鼎鑫楚企业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6,798,639


9.36%

-


4


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北京黄河三角
洲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850,560


0.97%

-


5


胡国良


境内自然人


830,000


0.17%

-


6


西安自来水第二工程有限公



其他


800,000


0.16%

-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其他


599,100


0.12%

-


8


蔡晓珊


境内自然人


568,800


0.11%

-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535,800


0.11%

-


1
0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九零二组



其他


524,500


0.10%

-


合计


398,213,060


79.64%


263,701,361








四、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同时在沂水县范围内提
供热电产品。公司采用池窑法生产玻璃纤维,依托于持续的研发创新和不断改进
的生产技术,已经形成了玻纤纱和玻纤制品两大类产品。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
品为无碱纱,属于高性能玻纤产品。公司的产品应用领域较广,主要包括建筑材
料、交通运输、电子电气、环保风电等领域。全资子公司沂水热电提供的产品包
括电力、蒸汽和供暖。



(二)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主
要产品分为玻纤产品和热电产品两大类。



1
、玻纤产品


报告期内,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无碱纱

中碱纱和玻纤制品等

不同产品的市
场针对性强,能满足多个领域的产品需求。



产品
分类


产品
名称


产品图片


产品
介绍


主要用途


无碱



粗纱





主要包括直接纱
、加捻纱、

股纱

组合
纱、短切纱等;具
有纱质柔韧、张力均匀和良好
的机械性能等特点。



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化
工、建筑、电子电器、体育
器材、汽车、轨道交通、建
材等行业。



纺织
细纱





主要包括淀粉型、增强型、硅
烷型等;具有纱线耐磨性好、
毛羽少、弹性模量高、浸透快
而完全等
特点。



主要应用于织造各种增强、
绝缘、耐腐蚀、隔热等用途
的纺织品,如制造模具、风
电叶片、机舱罩等。



中碱










主要包括直接纱

喷射纱


用纱等

具有耐酸性好
、优异
的耐化学腐蚀性等特点。



主要应用于冷藏室、游乐设
施、储罐、游泳池、容器、
过滤材料、汽车离合器、摩
擦材料、密封及保温材料
等。



纺织
细纱





主要包括奶瓶纱

淀粉纱等

具有线密度均匀、毛羽少、耐
腐蚀、耐热、物化性能好等特
点。



主要应用于织造各种耐腐
蚀、隔热等用途的纺织用
品,如制成蓄电池复合隔板
毡等。






玻纤
制品


湿法
薄毡





主要包括
覆铜
板毡、
地毯用


防水材料毡
、复合隔板毡、
表面毡、短切毡、连续毡等;
具有厚度均匀

浸透速度快

抗拉强度高

尺寸稳定性好

抗老化

耐腐蚀等特点




主要应用于
汽车内饰件、汽
车结构件、冷藏车箱体、干
式变压器高压绝缘材料、玻
璃钢拉挤型材、玻璃钢缠绕
制品、电器外壳等。



方格






采用无捻直接粗纱按平纹组
织编制而成;具有毛羽少、浸
透速度快、厚度均匀、机械强
度高等特点。



主要应用于手糊成型
FRP
产品如船艇、容器、汽车部
件、建筑构件等。



壁布





主要包括经典

梦幻

简约和
预涂四个系列

具有阻燃性

、耐水、
耐腐蚀

抗冲击强
度高

使用寿命长

成本低

易维护等
特点。



主要应用于酒店、机场、学
校、医院、公寓、家庭装饰

建筑装饰材料






2
、热电产品


公司热电产品分为:电力、蒸汽、供暖,服务于公司内部及沂水县地区。


产品名称


主要用途


电力


工业及生活使用


蒸汽


工业使用


供暖


居民用暖
、办公使用




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拥有无碱纱、中碱纱、湿法薄毡、壁布和方格布等多个品种的玻纤纱及
玻纤制品,玻纤纱设计产能达约29万吨,织物年产能约2.3亿平方米,公司产
品通过了ISO9001/ISO14001体系认证,销售市场遍布全国绝大部分省、市、
自治区,远销欧、美、亚、非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先后荣获省级重合同守
信用企业、省管企业文明单位、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技术中心、山东名牌产品
等多项荣誉称号。


公司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公司产能产量逐步提升,截至本公告出具日,
公司玻纤纱设计产能达到37万吨,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国内排名第四,与中国
巨石、中材科技、重庆国际尚有一定差距。


(四)公司的竞争优势


1、管理优势

公司深耕玻纤行业十余年,形成了以

质量致尚,精益求精


为核心的企业




化,打造了一支吃苦耐劳、质量为先、责任为本的优秀本土管理团队,公司的管
理层对客户需求理解较深、服务方式较灵活、产品性价比较高,具有一定的本土
优势。公司管理层拥有多年玻纤行业管理实战经验,对玻纤行业的产业政策、行
业变化、产品发展趋势以及行业特有的生产模式、工艺管理、成本控制等都有着
深刻的理解,公司管理有序,做到了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和信息化。



玻纤行业生产链较长,玻璃熔制和拉丝工艺控制要求较高,精准高效的生产
工艺管理和设备管理对于生产系统的稳定运行十分关键。



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一方面基于长期生产实践不断
完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
程,并制定相应的产品质量、物料考核指标,确保生产系统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最大限度发挥生产潜能、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公司不断提高设备自动化水
平,厂区内产品运输大量采用自动化装置,在功能上实现
5


准确


,即准确的
物料、准确的数量、准确的地点、准确的质量、准确的时间,以提高生产过程的
自动化运作和高效率,优化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减少线边库存,实现精
益化生产管理,形成了以

过程控制有效


为核心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在设备管理方面,通过集成控制系统实现对各生产装置的远程调控、数据采
集和实时
监测。公司重视设备管理,为各主要设备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了设

TPM
管理体系和
“7S”

精益化管理体系,即从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
安全、节约
7
个方面对设备进行全面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数据分析,查找短板
并制定管控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用数据指导管理方向。



2、产品优势

产品质量优势是公司的主要竞争优势之一,公司拥有玻纤行业内先进的制造
设备和技术,确保公司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符合特定标准。公司拥有
国内领先的工艺技术、齐备的生产检测设备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其产品通过

ISO9001

2015

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

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1

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通过了欧盟的
RoHS
测试和
REACH
测试。



公司凭借稳定、优质的产品质量获得了国内外客户的认可,公司产品销往全
国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远销欧、美、亚、非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
公司于
2015

12
月与欧文斯科宁(
OC
)签订合作协议,持续为欧文斯科宁(
OC

提供
Advantex
玻纤产品和在线短切产品,稳定的供货质量得到欧文斯科宁(
OC




肯定。



同时,公司产品种类较为齐全,拥有无碱纱、中碱纱

C
-
CR
特种纱、玻璃
纤维装饰壁布、湿法薄毡、方格布等多个品种的产品体系,能够满足不同行业、
不同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公司拥有完整的加工生产工序,各个工序产能有效匹配,
可生产多行业需求的品种。为能更好地抓住潜在客户,公司产品结构根据市场变
化积极调整,产品被广泛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等多个行业。另外,当
某个细分行业出现较高风险时,完善的生产工序和丰富的产品制造能力可提高公
司生产的自由度和灵活性。



3、技术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技术方面的投入及研发队伍的建设,通过持
续自主研发为企业发展不断输入源动
力,形成雄厚的技术和研发实力,确立行业
领先的技术研发优势。公司建立技术研究院,通过实施内部培养及外部引进优秀
人才策略,拥有了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专业研发团队。



公司自
2012
年起被连续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


,拥有
19
项发明专利及
28
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获得了多项荣誉与奖项,主要奖项如下:


序号


时间


奖项名称


颁发机关


1


2020



国家绿色示范工厂


工业和信息化部


2


2019



山东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18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局


4


2018



公司

一种短切毡用玻璃纤维浸润剂及其制备
方法


项目获得《临沂市专利奖》


临沂市人民政府


5


2017



公司

一种玻璃纤维膨化纱专用浸润剂及其制
备方法


项目获得《临沂市专利奖》


临沂市人民政府


6


2017



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7


2016



公司

多用途高压管道用玻璃纤维无捻粗纱的
开发


项目获得《临沂市科学技术奖》


临沂市人民政府


8


2015



公司

高压管道用环氧
ECR
玻璃纤维无捻粗



项目获得《临沂市科学技术奖》


临沂市人民政府


9


2015



临沂市工程研究中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10


2014



公司
“EP
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技术研究与产
业化


项目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奖》


山东省人民政府


11


2014



公司

亚光型高强度平织纱窗的开发


项目获
得《临沂市科学技术奖》


临沂市人民政府


12


2014



公司

亚光型高强度平织纱窗的开发


项目获
得《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审定委员会


13


2014



公司

高强度耐腐蚀玻璃钢锚杆的开发


项目


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序号


时间


奖项名称


颁发机关


获得《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审定委员会


14


2013



公司

耐腐
蚀高强玻璃纤维研究与开发


项目
获得《临沂市科学技术奖》


临沂市人民政府


15


2012



公司

单丝涂塑纱浸润剂


产品获得《山东省技
术创新优秀新产品》


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促
进会


16


2012



科技创新先进企业


临沂市人民政府


17


2012



山东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


18


2010



临沂市企业技术中心


临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




公司的技术优势保证了未来的经营中可通过不断的研发创新获得新的利润
增长点,能够为公司大规模发展提供强劲的技术动力支持。根据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将
继续扩大研发投入,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研发出性能更好的玻纤产品,以
满足客户需求。



4、区位优势

公司地处沿海地区,且公司的下游客户大部分位于华东、华北、华中等地势
平坦、陆路物流较发达地区,物流费用较低增强了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公司靠近
日照、青岛、烟台、张家港等港口,水运运输成本较低,并且方便快速发货,为
公司未来扩大产品出口规模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
、发行数量:
60
,000
万元(
60
0
万张,
60
万手)


2
、发行价格:
100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
100



4
、募
集资金总额:
60
,000
万元


5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山玻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
的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发售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60
,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6
、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387,595
手,即
387,595,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4.60%
,配售比例为
100%




7

网上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山玻转债为
212,405,000
元(
212,405
手),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
35.40
%
,网上中签率为
0.00208862
%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207,546
手,即
207,546,000
元,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
3
4.59
%
;主承销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4,859
手,即
4,859,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81%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

认购数量(手)

认购金额(元)

放弃认购数
(手)

放弃认购金额
(元)

原股东


387,595


387,595,000


-


-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207,546


207,546,
0
00


4
,859


4
,859,00
0


主承销商包销


4,859


4,859,000


-


-


合计


6
00
,00
0


6
00
,00
0
,0
00


-


-




8
、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
(手)


占总发行量
比例(
%



1


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16,442


52.74


2


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黄河三
角洲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821


0.97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59


0.81


4


西安自来水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960


0.16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中证
100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719


0.12


6


蔡晓珊


683


0.11


7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九零二组合


629


0.10


8


深圳市凤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凤翔智恒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586


0.10


9


深圳市凤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凤翔指数增强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442


0.07


10


崔钧


409


0.07


合计


331,550


55.25




9
、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
5
,
250
,
000.0
0
元,其他费用不含税金额
1
,
734
,
905.6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593,015,094.33
元。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其中: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5,565,000.00


5,250,000.00


律师费用


500,000.00


471,698.11


会计师费用


600,000.00


566,037.74


资信评级费用


250,000.00


235,849.06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
费等


489,000.00


461,320.76


合计

7,404,000.00


6,98
4,905.67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60
,000
万元
,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
387,595
手,即
387,595,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4.6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
者实际认购
207,546
手,即
207,546,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
4.59
%
;主承销
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4,859
手,即
4,859,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
.81%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525.00
万元后的余额
59,475
万元已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于
202
1

11

1
2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
和信验字(
2021
)第
000047
号《验证报告》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
、本次发行可转债已经公司
202
1

2

8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1

5

24

召开的
2
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于
2
02
1

9

28

经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1]
3144
号)核准。



202
1

2

8
日,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可转
债上市的议案。



2
、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
、发行规模:
60
,000
万元。



4
、发行数量:
60
0
万张(
60
万手)。



5
、发行价格:
100

/
张。



6
、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60
0
,
00
0,000

(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593,015,094.33





7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60
,000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年产10万吨玻璃纤维高端制造项目

62,065.31

42,5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7,500.00

17,500.00



合计

79,565.31

6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
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
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


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之后予以置换。


8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

633681569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1、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亿元,即600万张债券。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3、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权。本次发行的
山玻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




1
)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


①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21

1
1

5
日,
T
-
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
.2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
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
,
00
0

/
手转换成手数,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即每股配售
0
.0012
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
认购的可转
债数量。



山东玻纤现有
A
股总股本
500
,
000
,
000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
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6
00
,0
00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1
00
%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山玻配
债”,配售代码为“
71
5006
”。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



法取整。




A
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2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
申购代码为

713006
”,申购简称为“山玻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
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
10
张,
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
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
千手(
1
万张,
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
笔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
模。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
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
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
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
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11月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
东。(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
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1

11

8
日至
2027

11

7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利率:第一年
0.30%
、第二年
0.50%
、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0%
、第六年
2.30%




6、利息支付


1
)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
)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
2021

1
1

8
日(
T
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
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负担。在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到期日之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
一年利息。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7、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8、转股期

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



结束之日(
2021

1
1

1
2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
6
个月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
2

5

1
2
日至
2027

1
1

7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息))。



9、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91

/
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
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
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10、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
情况
(
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
)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
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
P1=(P+A×k)/(1+n+k)



派息:
P1=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

(P

D

A×k)/(1+n+k)




其中:
P
为调整前转股价,
n
为送股率,
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
新股价或配股价,
D
为每股派息,
P1
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当本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
/
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
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
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本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
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
/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



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可
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
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方案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
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
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
值。




2
)修正程序


如本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
股价格时,本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
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
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2、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
方式为
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
:指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可转债持有人经申请转股



后,对所剩可转债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
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
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元。



13、赎回条款


1
)到期赎回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8%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
)有
条件赎回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
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计算。



14、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
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
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按证监会、交易所的规定认为是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被证监会、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
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
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15、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②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③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
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⑦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
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③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除外)、合并、分
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⑤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本次可转债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年产10万吨玻璃纤维高端制造项目

62,065.31

42,5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7,500.00

17,500.00



合计

79,565.31

60,0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可根据项目
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
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18、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
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


19、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


2
022

5

2
3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
联合资信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的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
,评级展望为稳
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
联合资信
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
评级。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内容


根据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等主要规则如下: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

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
)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
本息;(
3
)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除外)、合
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
)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6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本次可转债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
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出席人员及其权利

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
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公司及其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
出临时议案。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3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
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公司董事会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担任会议主持人。

如公司董事会未能履行职责时,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
(
或债券持有人代理

)
以所代表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50%
以上多数(不含
50%
)选举产生一名债
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4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及会议记录


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
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拥有一票表决
权。



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
题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下述债券持有人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在会议上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
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所代表的本次可转债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
席张数:(
1
)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权的公司股东;(
2
)上述公司
股东、公司及担保人(如有)的关联方。



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包括现
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
或债券持有
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
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和本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
具有法律约束力。



任何与本次可转债有关的决议如果导致变更公司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
义务关系的,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明确规定债券持
有人作出的决议对公司有约束力外:(
1
)如该决议
是根据债券持有人的提议作
出的,该决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对公司和全体债
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公司的提议作出的,经债券
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对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
知债券持有人。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



议内容与有关主体进行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



公司聘请
联合资信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的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
,评级展望为稳
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
联合资信
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
评级。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三、最近三年
及一期
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一)最近三年
及一期
发行的债券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
及一期
无发行债券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
额将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40%
,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
四条
第二项的相关规定。



(二)相关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利息保障倍数(倍)


8.31


2.51


2.24


2.77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四、本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
与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
象。




第八节 偿债措施

公司聘请
联合资信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的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
,评级展望为稳
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
联合资信
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
评级。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1
、流动比率(倍)


0.77


0.63


0.49


0.47


2
、速动比率(倍)


0.71


0.55


0.42


0.40


3
、资产负债率(
%
)(母公司)


36.34%


40.84%


54.76%


54.37%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3,562.07


65,225.53


59,212.29


56,326.88


2
、利息保障倍数(倍)


8.31


2.51


2.24


2.7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54.37%、54.76%、40.84%
和36.34%,整体保持稳定,并处于较低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47倍、0.49倍、0.63和0.77倍,速
动比率分别为0.40倍、0.42倍、0.55倍和0.71倍,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
动比率总体水平
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是:一、玻璃纤维行业及热电行
业均属于重资产行业,公司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长期资产购置,
流动资产占比较
低;二、公司较多依赖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融资,流动负债金额较高;三、
公司报告期内投资建设玻璃纤维纱产线、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等,采购工程设备、
建设厂房设施等形成较大的应付账款。



报告期前三年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值,主要原因是公司所
处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厂房、设备等资产投入金额较大。公司为满足投资需
求,主要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债务融资补充公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使
得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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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已与同行业平均水平持平。(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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