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唐凯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唐凯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 属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唐凯先生辞职后,仍在公 司任职。 唐凯先生原定任期为2021年1月29日至2024年1月28日。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唐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90,000股,持股比例为0.54%。唐凯先生配偶 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唐凯先生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同时,严格遵守其在《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等相关承诺。在其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特此说明。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