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冯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披 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公司董事冯军先 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2,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104%)。 截止目前,冯军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成,公司收到冯军先生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冯军 集中竞价交易 2021/11/9~2021/11/30 13.941 2,900,000 0.41%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冯军 合计持有股份 18,531,804 2.62% 15,631,804 2.2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32,951 0.66% 1,732,951 0.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898,853 1.97% 13,898,853 1.97%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冯军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冯军先生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成。 3、冯军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冯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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