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睿和定开 : 东方红睿和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02日 23:56:21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红睿和定开 : 东方红睿和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东方红睿和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睿和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睿和三年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169109

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是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每满三
年开放一次,开放期内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者其他业务。本基
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但投资
者可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2月0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东方红
睿和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东方红睿和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红睿和三年定开混合A

东方红睿和三年定开混合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169109

012439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1]1224号

基金募集期间

从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
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户)

31,089

份额类别

东方红睿和三年定开
混合A

东方红睿和三年定
开混合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2,749,059,968.74


68,264,466.37


2,817,324,435.11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
息(单位:人民币元)

905,979.08

18,262.74

924,241.82




募集份额
(单位:
份)

有效认购份额

2,749,059,968.74

68,264,466.37

2,817,324,435.11

利息结转的份额

905,979.08

18,262.74

924,241.82

合计

2,749,965,947.82

68,282,729.11

2,818,248,676.93

其中:募集
期间基金
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
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0

0

0

占基金总份额比


0%

0%

0%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

-

-

其中:募集
期间基金
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
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28,615,215.59

77,156.21

28,692,371.80

占基金总份额比


1.0406%

0.1130%

1.018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1年12月02日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
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
100万份以上。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50万份至100万份(含)。


(4)对下属分类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
分母为各自类别的份额,对合计数,分母采用下属分类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基金整体的份额总
额。


(5)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场内认购利息折算份额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场内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为4,629.74元,对场内每位持有人认
购利息折算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后,场内利息折算份额数合计为4,090.00份,差额539.74元归入
基金财产所有。


(6)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2,769,794,586.93份,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
48,454,090.00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运作本基金。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三
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日次日,结束日为第二个封闭
期起始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
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
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即每个开放期首日为每个封闭期起始
日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包括该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
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
束前公告说明。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
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及相
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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