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丰淳混合A : 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12月02日 01:46:23 中财网

原标题:南华丰淳混合A : 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南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
2
1


3





















基金管理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

十一









重要提示





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以下
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9

30
日证监
许可【
2017

1786
号文
注册
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12

26
日正式生
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等信息披露文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认
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

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
其他
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
(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
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
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权证、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以
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
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
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
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
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
50%
的除外。



本基金的目标客户不包括特定的机构投资者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对“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经理等相关信息进
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1

11

3
0
日,具体内容请见招募说明书正文“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
“主要人员情况”。

除另有说明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6

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1

3

31
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
料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绪言
................................
................................
................................
................................
...
1
第二部分释义
................................
................................
................................
................................
...
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
................................
.......................
6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
................................
.....................
14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
................................
.................
17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
................................
................................
.....................
33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
35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
................................
................................
.....................
46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
................................
................................
.....................
57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
................................
................................
.................
59
第十二部分基
金资产估值
................................
................................
................................
.............
60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66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68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0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1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风险揭示
................................
................................
................................
.........
77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81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83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83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84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85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85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
................................
................................
................................
.................
87
附件一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88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
102

第一部分
绪言



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
”或“招募说
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

《运作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
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


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
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
:指《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并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

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
金份额的投资者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指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
非交易过户等


2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
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36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
、《业务规则》:指《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
同遵守


3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
、元:指人民币元



4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
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4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2

规定媒介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
(以下简
称“规定报刊”)
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
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
(以下简称“规定网站”)
等媒介


53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4
、基金
份额类别:指根据
认购、
申购费用、
赎回
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

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
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55

A
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
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


56

C
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
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7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58


动性
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9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
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0层1002-1003单元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朱坚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371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吴海燕

联系电话:4008105599

股权结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叶柯先生:董事长,博士。1992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中国证监
会稽查二局、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二部和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6年12月加入南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朱坚先生:董事,硕士。

1993

7
月至
1996

7
月先后任职于浙江新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浙江远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浙江汇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996

7
月至
2002

6
月任浙江金
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
2002

6
月至
2004

11
月任浙江新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
2004

11
月至
2008

7
月在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业务管理工作,自
2008

7
月起任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8

8
月加入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南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马易升先生:董事,博士。2010年参加工作,任职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担任企业
运营分析部部长。


陈松男先生:独立董事,博士。1978年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马里兰大学、台湾政治大
学,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历任马里兰大学教授、台湾政治大学教授兼系主任、上海
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教授。


王艳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学士。1998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荣诚律师事务所工作。历任
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律师、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律师、北京市荣诚律师事务所工作主任律师。


朱国华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1983年参加工作,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曾兼任
上海金鹏期货经纪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2、监事会成员

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执行监事,执行监事由职
工代表连省
担任。


连省
先生:执行监事,
大专,
2000

7
月至
2005

10
月就职于
中国工商银行
资产

管部

2005

11


2006

10
月就职于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营运总部
担任基金会
计,
2006

11


2016

12
月就职于
工银瑞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部
从事注册登记。

2016

12

加入南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高级管理人员

叶柯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朱坚先生:总经理,
简历同上。


路秀妍女士: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学位,现任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1992年
参加工作,先后在北京建行信托投资公司、浙江钱塘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7年6月29日至2018年12月3日担任南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


王明德先生:硕士,现任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0年任职于北
京中怡康经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研究员。2000年至2002年任职于北京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担任研究员。2002年至2011年任职于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研究所副所长、
所长。2011年至2015年任职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究所所长。2015年至2017


年任职于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兼投研总监。2017年4月加入南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4月
10日起任职)、南华瑞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4

11

起任职)
、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6月3日起任职)。


曾媛:硕士,现任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7月至2006年12月于招
商银行深圳上步支行,任客户经理;2007年1月至2010年7月于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高级渠道经理。2010年8月至2013年6月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华南区
域中心代销总监。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于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全国渠道总
监兼华南区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9年9月于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销售总
监。2019年9月加入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蔡晓永先生:大专,现任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2006年8月至2019年7
月,在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工程部工作,2009年7月起先后任该部门副经理、经理
职务。2019年8月入职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明德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


朱坚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成员:

王明德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何林泽:硕士,现任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2011年6
月28日至2020年11月9日,先后在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担任固定收益研究
员、投资主办和副总经理职务;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4月14日在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业务部担任负责人。2021年4月15日入职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南华瑞泰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4月28日起任职)、南华瑞泽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6月3日起任职)、南华瑞盈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21年8月17日起任职)、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9月8
日起任职)。


莫志刚先生:硕士,
2013
年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职信息技术部系统工程
师、量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参与多只指数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

2018

9
月加入南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南华中证杭州湾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1

18
日起任职)

南华中证杭州湾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
20
20

4

23
日起任职)。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
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
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
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
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
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
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
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进行运作,不需
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须提前公告。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其它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
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
负责审查公司监察稽核、风险管理工作情况,负责对公司合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对重
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和评价。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
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经理层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基金
投资和风险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合
理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
范和化解风险。



1)董事会下属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估;


2)公司经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所涉及的各类重大风险,对



重大事件、重大决策和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


3)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产
分离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控制活动体现为: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

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授权制度、资产分离制度等,在相关部门和相
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
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和监察
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
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
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
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了清
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等部门在各自
的职权范围内开展。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
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
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69.79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010-68857221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
业务。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2007年3月6日)于2012年1月21日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
产、负债、机构、业务和人员,依法承担和履行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有关具
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大型零售商业银
行定位,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强化内部控制,合规稳健经营,为广大城乡居民及企业提供优
质金融服务,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资产托管处、产品管理处、风
险管理处、运营管理处等处室。现有员工30人,全部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基金从
业资格,具备丰富的托管服务经验。


3、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年7月2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我国第16家托管银行。2012年7月19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得保险资金托管资格。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基础的经营理念,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灵活的托
管业务系统、规范的托管管理制度、健全的内控体系、运作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为广大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务,并获得了合作
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190只。至今,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
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等多种资产类
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模达42612.04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
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
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
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内部风险控制处室,配备专职内
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
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


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
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员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
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严格按
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
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要求其限期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
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
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
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
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
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要求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

直销
机构


名称: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
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
商务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
康国际大厦
10

1002
-
10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
朱坚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8105599


传真:
010
-
5896590
5


联系人:
张艳梅


电话:
010
-
58965981


公司网站

www.nanhuafunds.com


个人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trade.nanhuafunds.com/etrading/




2

其他
代销
机构



1
)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联系人:王琪


电话:
010
-
665954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618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8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
020
-
875558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
www.gf.com.cn



4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层(邮编
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服电话:
95523

4008895523


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swhysc.com


联系人:陈宇


联系电话:
021
-
33388214



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2

2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11
层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
11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朱睿


电话:
021
-
20691942


传真:
021
-
206918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何薇


电话:
021
-
54509998


传真:
021
-
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95021/400
-
181
-
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7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2005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法定代表人:李琦


传真:
0991
-
23019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网址:
www.hysec.com


联系人:陈宇


联系电话:
021
-
33388214



8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
193
号二层、三层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
193
号二层、三层


法定代表人:罗旭峰


联系人:胡霞


电话:
0574
-
87280438


传真:
0574
-
8797385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910


网址:
www.nanhua.net



9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55
号岗厦皇庭中心
8

E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付燚杰


电话:
0755
-
8365551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4
-
8688


网址:
https://www.keynesasset.com/



10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
-
24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法定代表人:张军


联系人:王茜蕊


电话:
010
-
59013842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59013895


网址:
http://www.wanjiawealth.com/



1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办公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
028
-
86690057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12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5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5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电话:
029
-
63387256


客户服务电话:
95325/400
-
860
-
8866



13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法定代表人:姚杨


联系人:孟召社


电话:
021
-
203241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28
-
2266




公司自
2019

1

29
日起暂停该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认购、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1
4
)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广东省
深圳市福田区
中心
三路
8
号卓越
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


办公
地址:
北京市
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
代表人:

佑君


联系人

秦夏


电话

0
10
-
60838614


客户
服务电话:
95548



1
5
)中信
证券
(山东)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
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1
号楼
2001


办公
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法定
代表人:

晓林


联系人


秋月


电话:
0532
-
85022026


客户
服务电话:
95548



1
6
)中信期货
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办公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法定
代表人:




联系人


宏莹


电话:
010
-
60833754


客户
服务电话:
400
-
990
-
8826



1
7
)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深圳市
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
46



办公
地址: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0



法定
代表人:
霍达


联系人

黄婵君


电话:
0755
-
82960167


客户
服务电话:
95565



1
8
)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上海市
广东路
689



办公
地址:
上海市
广东路
689



法定
代表人:
周杰


联系人

徐步夷


电话:
021
-
23154405


客户
服务电话:
95553/400
-
8888001



19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
0755
-
83331195


客户服务电话:
95564


公司网址:
http://www.ykzq.com



20
)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北京市
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
地址:
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凯恒中心
B

18



法定
代表人:

常青


联系人

刘芸


电话:
010
-
85156310


客户
服务电话:
400
-
888
-
8108



21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
徐江


电话:
0411
-
88891212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411
-
001


网址:
www.haojiyoujijin.com


注:公司自
20
20

3

20
日起暂
停该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认购、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及赎回业务。




2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2
-
6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
010
-
8357450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888

95551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2
3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德胜尚城
E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德胜尚城
E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刘宇


电话:
010
-
59366070


客户服务电话:
4
00
-
620
-
0620


网址:
http://www.sczq.com.cn/



2
4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11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11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江恩前


电话:
021
-
38784580



客户服务电话:
95351


网址:
http://www.xcsc.com/



25
)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十道
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
11

A

3608



法定代表人:杨艳平


联系人:胡馨宁


电话:
0755
-
226760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28
-
6800


网址:
www.caiho.cn



26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所: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付佳


电话:
021
-
23586603


客服电话:
95357


公司网址:
http://www.18.cn



27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3

310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8

3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电话:
021
-
52822063


客服电话:
400
-
166
-
6788


公司网址:
http://www.66liantai.com/



28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电话:
021
-
65370077


客服电话:
400
-
820
-
5369


公司网址:
https://www.jiyufund.com.cn/



29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号苏宁总部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电话:
025
-
66996699
-
882796


客服电话:
95177


公司网址:
www.snjijin.com



3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
021
-
20333333


传真:
021
-
50498825


客服电话:
95531

400
-
888
-
8588


公司网址:
www.longone.com.cn



31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9

3724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9

3724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
021
-
80358749


客服电话:
400
-
821
-
5599



公司网址:
www.noah
-
fund.com



3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联系人:汪绪恒


联系电话:
0571
-
87094708


客服电话:
95398


网址:
www.hzbank.com.cn



3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26
号楼
2

41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
-
70
0
-
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34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B1201
-
1203


法人:肖雯


联系人:熊艳芳


联系电话:
020
-
89629099


客服电话:
020
-
89629066


传真:
020
-
89629011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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