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优势产业混合A : 兴业优势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2号)

时间:2021年12月02日 01:52:28 中财网

原标题:兴业优势产业混合A : 兴业优势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2号)










兴业优势产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21

2

)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20

8

2
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2020]1945

文准予募集注册
,
基金合同于
2020

10

28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值和

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金合同

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
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
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
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
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
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



风险点。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
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
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投资科创板上市股票
的特有风险,
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将不晚于
2
020

9

1
日起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对基金经理
、主要人员
等基金管理人信息及

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1

11

29
日。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
核。除非另有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2

28
日,有
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
20

12

3
1
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
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绪言
................................
................................
................................
................................
...........
5
二、释义
................................
................................
................................
................................
...........
6
三、基金管理人
................................
................................
................................
..............................
11
四、基金托管人
................................
................................
................................
..........................
20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5
26
六、基金的募集
................................
................................
................................
..........................
39
4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1
42
八、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
................................
................................
.......
41
42
九、基金的投资
................................
................................
................................
..........................
54
55
十、基金的业绩
................................
................................
................................
..............................
68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69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70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77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79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82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3
十七、
侧袋机制
................................
................................
................................
..............................
90
十八、风险揭示
................................
................................
................................
..............................
93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
................................
.......
100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102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18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39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41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42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
........................
143



一、绪言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0

8

2
5

证监许可
[
2020]1945
号文
准予募集
注册
,
基金合同于
2020

10

28
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
(更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
风险管理
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兴业优势产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
合同
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兴业优势产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兴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兴业优势产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






5
、托管
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
签订
之《
兴业优势产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
》及
对该
托管
协议
的任何有效修






6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兴业优势产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7
、招募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兴业优势产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及其更新


8
、基金份
额发
售公告:指《
兴业优势产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
售公告》


9
、法律法

:指中国

行有效并公布

施的法律、行政法



范性文件、
司法解

、行政

章以及其他

基金合同当事人有

束力的决定、决

、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会第五次会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会第三十次会



,自
2013

6

1



施,
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的《中

人民共和


券投

基金法》及

布机关

其不

做出的修



11
、《



法》:指中国
证监

2013

3

15


布、同年
6

1



的《

券投

基金

售管理

法》及

布机关

其不

做出的修



12
、《信息披露

法》:指中国
证监

2019

7

26


布、同年
9

1


施的,并经
2020

3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定》修正的《公开募集

券投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法》及

布机关

其不


出的修




13
、《运作

法》:指中国
证监

2014

7

7


布、同年
8

8



的《公开募集

券投

基金运作管理

法》及

布机关

其不

做出的修



14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
证监
会:指中国



督管理委




16



业监
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

行和
/
或中国


保险

督管理委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

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

持有人


18
、个人投

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规
定可投



券投

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

者:指依法可以投
资证
券投

基金的、在中

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

并存



有关政府部

批准

立并存

的企

法人、事

法人、社会

体或其他
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

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

者境内

券投

管理

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
定可以投

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券投

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




21
、人民

合格境外机构投

者:指按照《人民

合格境外机构投

者境内

券投
资试


法》(包括其不



)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
定,运用来自境外的
人民
币资


行境内

券投

的境外法人


22
、投

人、
投资者
:指个人投

者、机构投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者和
人民

合格境外机构投

者以及法律法

或中国
证监
会允
许购买证
券投

基金
的其他投

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

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



合法取得基金份

的投




24
、基金


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

售机构宣

推介基金,

售基金份



理基金份

的申



回、
转换


托管及定期定




业务


25


售机构:指兴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



法》和中国
证监


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业务资
格并与基金管理人
签订
了基金

售服




协议


理基金


业务
的机构


26
、登
记业务
:指基金登

、存管、
过户
、清算和


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


人基金
账户
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



、基金


业务
的确

、清算和

算、代理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

持有人名册和

理非交易
过户



27
、登

机构:指

理登
记业务
的机构。基金的登

机构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兴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
为办
理登
记业务
的机构


28
、基金
账户
:指登

机构



人开立的、
记录
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



及其
变动
情况的
账户


29
、基金交易
账户
:指

售机构



人开立的、
记录


人通
过该销
售机


理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


余情
况的
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
规规
定及基金合同

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
证监


理基金

案手



,并

得中国
证监


面确


日期


31
、基金合同

止日:指基金合同

定的基金合同

止事由出

后,基金


清算完

,清算



中国
证监


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
额发
售之日起至



束之日止的期

,最

不得超

3
个月


33
、存

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

止之

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

券交易所、深圳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T
日:指

售机构在


时间
受理投

人申



回或其他
业务



开放日


36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自然数


37
、开放日:指





理基金份





回或其他
业务
的工作日


38
、开放
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



回或其他交易的
时间



39
、《
业务规则
》:指《兴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
业务规则
》,是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

券投

基金登

方面的
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

人共同遵守


40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

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





定申
请购买
基金份

的行




41
、申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





定申
请购买
基金份

的行



42


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

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


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
额兑换为现
金的行



43
、基金
转换
:指基金份

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

有效公告

定的条件,申

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
额转换为
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

的行



44


托管:指基金份

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

售机构之
间实
施的

更所
持基金份
额销
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定


资计
划:指投

人通

有关

售机构提出申



定每期申

日、扣
款金

及扣款方式,由

售机构于每期

定扣款日在投

人指定




内自

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



的一种投

方式


46
、巨
额赎
回:指本基金

个开放日,基金
净赎
回申

(

回申


额总

加上基金
转换


出申


额总
数后扣除申




额总
数及基金
转换






额总
数后的余

)


上一开放日基金




10%


47
、元:指人民




4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

所得

利、股息、

券利息、
买卖证
券价差、

行存款利息、已
实现
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
财产带
来的成本和

用的
节约


49
、基金
资产总值
:指基金

有的各类有价

券、

行存款本息、基金




款及其他
资产
的价
值总



50
、基金
资产净值
:指基金
资产总值
减去基金
负债
后的价



51
、基金份
额净值
:指

算日基金
资产净值
除以

算日基金份
额总



52
、基金
资产


:指



估基金
资产

负债
的价

,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

和基金份
额净值





53
、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
证监
会规定条件的用以

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

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
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5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6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
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
7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5
8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5
9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
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60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1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费用、申购费用,
并不再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
2

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再收取认购
费用、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25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13

14



法定代表人:
官恒秋


设立日期:
2013

4

17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288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21
-
22211888


联系人:郭玲燕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


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官恒秋先生,董事长,硕士学位,高
级经济师。曾任兴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
总经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



明东先生,董事,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先后在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及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资产经营中心、总裁事务部、资本运营部工作,
历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中国远洋
运输(集团)总公司
/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经理。现任中远



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集团投
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斌先生,董事,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曾任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委员、
行长助理,兴业银行总行企业金融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等职务。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代任督察长,兼任兴业
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春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长江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上海量鼎资本管理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保险交易所
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委员会主任
等职。现任杭州华智融科股
权投资公司总裁。



徐剑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学系副
教授、系副主任,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评审专家,上海期货交易所
第三届理事会监察委员会委员。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兼任上海市
数量经济学会副理事长。



杨振宇先生,独立董事,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华星科技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
上海置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创始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上海东方飞
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等职。

现任上海菡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投资决策委
员会主席,上海东方飞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谦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上海东方飞马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教育
发展基金会理事。



2
、监事会成员


林榕辉先生,监事会主席,博士学位。曾任兴业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
理、信用审查部总经理、漳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同业业务部总经理、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研究规划部总经理、企业金融总部副总裁、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等
职务。现任兴业银行总行同业金融部总经理。



杜海英女士,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中海(海南)海盛船务
股份有限公司发
展部科长、发展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发展部主任,中共中国海运(集团)总
公司党校副校长,集团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河南远海中原物流产业发
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郎振宇先生,职工监事,本科学历。曾任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总经理助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资产管理部综合处副处长、兴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楼怡斐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学
位。曾任鞍山证券上海管理总部宏观研究员、
富国基金交易部交易员、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交易总监。现任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官恒秋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胡斌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鹭
江支行行长、集美支行行长,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公司业务部兼同业部、国际业务
部总经理,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兴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
总经理,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
委员、副总
经理。



张顺国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历任泰阳证券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
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商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深圳发展银
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漕河泾支行行长、静安支行行长、
上海分行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分公司总
经理,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兴投(平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钱睿南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就职于中矿机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
司从事会计工作、中国华融信托投资
公司从事外汇信托业务、中国银河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从事国际业务;曾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主管、基金经理、股票
投资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玲菡女士,副总经理,本科学历。历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
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渠道部副总经理、营



销管理部总经理、市场总监,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兴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庄孝强先生,首席信息官,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计划财会部副
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审计部福州分部业务
二处副处长、上海分部业务二处副处
长,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
信息官。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徐玉良先生,德克萨斯农工大学统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0
年证券从业经
验。

2008

6
月至
2009

9
月,在美国咨询公司
Welch Consulting
担任助理经
济师;
2009

10
月至
2010

10
月在美国软件公司
Stata Corp
担任软件工程师;
2011

2
月至
2014

6
月,在江苏瑞华
投资控股集团战略投资部任项目经理。

2014

7
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10

28
日起任兴业优势产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
)历任基金经理


冯烜
,于
2020

10

28


2021

11

29
日担任
兴业优势产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5
、投资
策略
委员会成员


胡斌
先生,总经理。



钱睿南先生,副总经理。



冯烜
先生,
权益投资
总监




刘方旭
先生,
权益投资副总监




邹慧先生,研究部
副总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
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
报告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
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
健全的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
或者职务之便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

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故意损害投资人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
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
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
2
)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
3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

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
》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
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
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
活动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制度


投资业务风险可以分为基本风险和操作风险。基本风险包括投资对象的市场
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包括交易过程风险和投资纪律执行风险等。



本公司
建立健全了的风险管理体系,针对基金运作各个环节构建了相应的风
险管理方法,并加以有效执行。



1
、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的风险
管理
体系包括风险控制决策体系、风险控制监控体系、风险控
制执行体系、风险控制保障体系及自律体系。

其中,
风险控制执行
体系
是在风险
控制决策、监控、保障和自律体系共同支持下完成的,
各个风险控制环节的
关系
如图
1
所示







1

风险控制体系
示意图





风险控制决策由
投资策略委员会
负责,风险控制监控由
风险管理部
负责,风



险控制执行由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
制保障包括财务保障、屏蔽保
障和技术保障,自律体系包括法制教育和道德培养等。



督察长全面介入各个风险控制环节之中




2
、投资风险管理


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控制
包括
事前风险控制、事中风险控制和事后风险控制。

事前风险控制主要

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
控制
;事中风险控制主要


易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事后风险控制主要
指投资
组合

建之后的风险评估与
跟踪





投资分析的风险控制


投资分析风险
主要

投资
研究人员在收集信息、处理信息过程中可能存在的
致使基金份额持有人
遭受损失的风险因素。

对此,本公司
建立了从研究初选库到
投资备选
库的严格研究流程和制度
,并有效执行,
以防范投资分析风险。




投资决策

风险控制


投资决策风险主要是指因投资决策失误所导致的可能使投资遭受损失的风
险。

对此,本公司
制定了详细的投资决策流程和制度,以防范投资决策风险。


建立严格的
投资备选库
制度

严格的投资
权限
审批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绩效和风

评估等。




基金交易

风险控制


交易风险是指
基金投资
交易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

本公司
严格执行集
中交易制度,确保交易执行过程的公平独立。为了确保交易过程的独立性
与公平


交易部
独立于
基金管理
部门,以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投资
风险的事后控制


本公司
对基金投资
进行
实时监控
,并按月、按季进行风险定期评估,以
加强
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

风险管理

每月对
基金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
提交
投资策略委员会
讨论
和审议;每季度分析市场环境变化和重大事件影响,报
告面临的各项风险暴露情况,
对基金投资风险提出建议和警告

根据
投资策略委
员会
或投资
主管
的要求

不定期对基金
投资

特定
风险进行评估,并提交相关报
告。



(七)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渗透到决
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②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
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③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
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④重要性原则


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
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①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
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评
价与完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
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
投资策略
委员会

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委员会
等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
风险管理的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
生重大风险事
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风险评估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
标、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
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估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和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委员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
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
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监督与内部
稽核


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
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监察稽核报告提
交全体董事审阅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9.3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400680000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
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
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信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
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
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为中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7年4月,中信银
行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A+H股同步上市。


中信银行以建设最佳综合金融服务企业为发展愿景,充分发挥中信集团金融
与实业并举的独特竞争优势,坚持“以客为尊”,秉承“平安中信、合规经营、
科技立行、服务实体、市场导向、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向企业客户和机构客
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
理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信用卡、消
费金融、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出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
全方位满足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截至2020年6月末,中信银行在国内151个大中城市设有1,397家营业网


点,同时在境内外下设6家附属机构,包括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银(香
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阿尔金银行。其中,中信国际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澳门、纽约、洛杉矶、
新加坡和中国内地设有35家营业网点和2家商务中心;信银(香港)投资有限
公司在香港和境内设有3家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中信银行与百
度公司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销银行;阿尔金银行在哈萨克
斯坦设有7家营业网点和1个私人银行中心。


中信银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稳健经营,与时俱进。经过30余年的发展,中
信银行已成为一家总资产规模超6万亿元、员工人数近6万名,具有强大综合实力
和品牌竞争力的金融集团。2020年,中信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
品牌500强排行榜”中排名第21位;中信银行一级资本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
界1000家银行排名”中排名第24位。


(二)主要人员情况


方合英先生,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兼财务总监。方先生于
2018

9
月加
入中信银行董事会。方先生自
2014

8
月起任中信银行党委委员,
2014

11
月起
任中信银行副行长,
2017

1
月起兼任中信银行财务总监,
2019

2
月起任中信银
行党委副书记。方先生现同时担任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
有限公司及中信国际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此前,方先生于
2013

5
月至
2015

1
月任中信银行金融市场业务总监,
2014

5
月至
2014

9
月兼任中信银行杭州
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7

3
月至
2013

5
月任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
长;
2003

9
月至
2007

3
月历任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
1996

12
月至
2003

9
月在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工作,历任信贷部科长、副总经理,
富阳支行行长、党组书记,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营业部
总经理;
1996

7
月至
1996

12
月任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城东办事
处副主任;
1992

12
月至
1996

7
月在浙江银行学校实验城市信用社信贷部工作,历任信贷员、
经理、总经理助理;
1991

7
月至
1992

12
月在浙江银行学校任教师。方先生为
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二十余
年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




谢志斌先生,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谢先生自
2019

6
月起担任
中信银行副行长,自
2019

2
月起担任中信银行党委委员。此前,谢先生于
2015

7
月至
2019

1
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2012

3
月至
2015

7
月任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经理助理,期间于
2014

1
月至
2015

7

挂职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

3
月至
2012

3
月任中国
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2001

10
月至
2011

3
月历任中国出
口信用保险公司人力资源部职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组织部
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深圳分公司党委书记,河北省分公司负责人、党委
书记、总经理。

1991

7
月至
2001

10
月历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科员、主任科员、
副处长。谢先生为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杨璋琪先生,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杨先生
2018

1
月至
2019

3
月,任中信银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
2015

5
月至
2018

1
月,任中信银行长春分行副行长;
2013

4
月至
2015

5
月,任中信银行
机构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1996

7
月至
2013

4
月,就职于中信银行北京分行
(原总行营业部),历任支行行长、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贸易金融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年8 月18 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2020年年末,中信银行托管186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基金
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等其他
托管资产,托管总规模达到10.33万亿元人民币。



(

)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基金托管业
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基金托管
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加强稽核监察,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及时有效地发
现、分析、控制和避
免风险,确保基金财产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中信银行总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的



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工作;托管部内设内控合规岗,专门负责托管部内部风险控
制,对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工作环节和业务流程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稽核监
察。



3
、内部控制制度。中信银行严格按照《基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
的规定,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了《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
务管理办法》、《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和《中信银行托管业
务内控检查实施细则》等一整套规章制度,
涵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环
节,保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法、合规、持续、稳健发展。



4
、内部控制措施。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岗位职责、行为规范
等,从制度上、人员上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发展;建立了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
物质条件,对业务运行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要害部门和岗位设立了安全保密区,
安装了录像、录音监控系统,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防线和
业务授权管理等制度,确保所托管的基金财产独立运行;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
境,开展多种形式的持续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
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的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查。



如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
纠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
正。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或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
的,基金托管人将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名称:
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25



法定代表人:
官恒秋


办公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银城路
167

13

14



联系人:

聆枫


电话:
021
-
22211
885


传真:
021
-
22211997


网址:
www.cib
-
fund.com.cn



2
)名称: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
https://trade.cib
-
fund.com.cn/etrading/



3
)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兴业基金”或者“
cibfund



2
、其他销售机构


1)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
-
30
层、
32
-
42



法定代表人
:
李庆萍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
门北大街
9



邮政编码:
100010


联系人:王晓琳


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citicbank.com/


2)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福州市湖东路
154



法定代表人
:
高建平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人:孙琪虹


电话:
021
-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法定代表人:其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邮政编码:
200030


联系人:王维


电话:
4001818188


网站:
www.1234567.com.cn


4)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3

5

599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邮政编码:
310000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
400
-
0766
-
123


网址:
www.fund123.cn


5)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
lufunds.com


6)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4

401
-
15



法定代表人:江卉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
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
A

4



邮政编码:
100176


联系人:李丹


电话:
400
-
098
-
8511


网址:
kenterui.jd.com


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吴强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同花顺大楼


邮政编码:
310000


联系人:董一锋


电话:
952555


网址:
www
.5ifund.com


8)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HALO
广场一期四层
12
-
13



法定代表人:薛峰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HALO
广场一期四层
12
-
13



邮政编码:
518028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
4006
-
788
-
887


网站:
www.zlfund.cn
/ www.jjmmw.com


9)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
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邮政编码:
510308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
020
-
89629066


网站:
www.yingmi.cn


10)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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