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中证1000指数增强A :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发售机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自2021年12月3日起,投资者可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 券” )办理华夏稳鑫增利8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稳 鑫增利80天债券,A类基金份额代码:013459,C类基金份额代码:013460) 的认购 业务。 自2021年12月3日起,投资者可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 行” )办理华夏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1000指 数增强,A类基金份额代码:014125,C类基金份额代码:014126)的认购业务。 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 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上述基 金的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代销机构咨询渠道如下: 销售机构名称网址客户服务电话 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jzq.com.cn 95310 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ofchangsha.com 0731-96511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华夏稳鑫增利80天债券目前仅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含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销售。如后续对发售对象的范 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 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 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 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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