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MSCI质量A : 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4号)
原标题:中金MSCI质量A : 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4号) 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4 号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1 重要提示 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申请于2018年5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8〕894号《关于准予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并于2018年11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 构监管部机构部函〔2018〕2701号《关于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1月22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及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及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及期货市场波动等 因素产生波动,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及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 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 操作及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其他风 险等。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科创板股票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 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监管规则及政策变化风 险等。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 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以及其他未能遇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 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 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可以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2 等。本基金可以投资股指期货,投资股指期货的主要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期货 基差风险、期货合约展期风险、期货交割风险、期货保证金不足风险、衍生品杠 杆风险、对手方风险、平仓风险、无法平仓风险等。本基金可以投资流通受限证 券,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面临与其他投资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共 同的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 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 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 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 揭示”章节。指数编制方案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附件,投资者可通过以下路径查 询指数信息:https://www.msci.com/zh/msci 指数信息。 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 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 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 不确定性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 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 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 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C两类,其中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申购费,不计提 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A、C两类基 金份额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3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 日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4 目 录 重要提示 ................................ ................................ ................................ ........................... 1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 管人 ................................ ................................ ................................ .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26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27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28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41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5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58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59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65 第十 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6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7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72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 80 第十八部分 侧袋机制 ................................ ................................ ................................ . 90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 93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5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96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97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99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04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 ........................... 105 附件 1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06 附件 2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23 附件 3 :标的指数编制方案 ................................ ................................ ........................ 143 5 第一部分 绪言 《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 下简称 “ 招募说明书 ” 或 “ 本招募说明书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 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 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 《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 —— 指数基 金指引》(以下简称 “ 《指数基金指引》 ” )以及《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质量指 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基金 ” 或 “ 本基金 ” )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 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 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的基金合同。 6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金 MSCI 中 国 A 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金 MSCI 中国 A 股 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 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7 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 月 2 2 日颁布、同年 2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 —— 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 23、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 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24、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5、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8 资人 26、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7、销售机构:指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8、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的基金 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标的指数: 指 MSCI 中国 A 股国际质量指数 3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4、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5、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6、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7、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 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39、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40、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9 41、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业务规则》:指《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0、元:指人民币元 5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 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 用的节约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基金份额 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10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6、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 回时收取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 57、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9、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各类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 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 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和指 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61、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 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 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 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2、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的资产 63、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 服的客 观事件 11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6 层 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B 座 43 层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成立时间: 2014 年 2 月 10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张显 联系电话: 010 - 63211122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0% 二、主要成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胡长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 1998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2 月就职于中国 证监会,历任政策研究室综合处副处长、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正处级)、机构 监管部调研员、深圳专员办处长; 2005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1 月就职于中央汇金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资本市场部副主任、主任,非银行部资深业务主管及资 本市场处主任; 2011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1 月就职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原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董事长、总裁、 执行委员会副主任、 执行委员会主任。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 。 黄劲峰先生,董事,机械工程专业学士。历任英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英国及香港)审计、核算见习生、副经理、经理等职务;香港汇丰银行资本 12 市场财务经理、货币及外汇市场财务经理职务;高盛(亚洲),高盛集团(日本 东京)固定收益外汇及大宗商品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权益类产品财务控制负 责人、日本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香港财务控制负责人、执行董事等职务;北 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后台协调、风险管理岗位;高盛(亚洲)有限责任 公司资产管理部亚太区首席营运 官、亚太(除日本)首席营运官、产品研发主 管和董事总经理职务。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管理委员 会成员;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 司董事、 CIC of OMO ;中国国际金融(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际金融 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MIC of OMO;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CICC Capital ( Cayman ) Limited 董事; Krane Funds Advisors,LLC 董事; Gobe Wealth Management, LLC 董事; 中国国际金融日本株式会社取缔役、代表取缔 役 。 徐翌成先生,董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 行部收购兼并和财务顾问组负责人;总裁助理、战略发展部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综合办公室、战略发展部负责人。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 理、资产管理板块负责人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CICC Investment Management ( USA ) , Inc. 董事、 President ; Krane Funds Advisors,LLC 董事; Gobe Wealth Management, LL C 董事 。 孙菁女士,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 部副总经理、公司管理部副总经理、运营支持部执行总经理及负责人等职务。 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汤琰女士,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高级理财经 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邱延冰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 战略研究处研究员,投资一处投资经理,投资二处副处长、处长(期间外派中 国华安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部总监);丝路基金有限责 任公司投 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研究部副总监(主持工作);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基金经理。 13 冒大卫先生,独立董事,哲学博士。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团委书 记、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北京大学医学部副主任、财务部部长,北京大学 副总会计师等职务。 现任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鼎富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神州泰岳智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 新媒传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泰岳天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 壳木软件有 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安徽臻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北京启天同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三亚 迈普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星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 江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银行部执行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顾问董事。现任中国 国际金融美国证券有限公司外部管理顾问。 杨毓莹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部经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现任 北京和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经理;北京和颐居民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 、基金管理人监事 白娜女士,执行监事,管理学硕士。历任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审 计主管;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 理部高级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负责人。 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胡长生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孙菁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汤琰女士,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邱延冰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赵璧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 行部经理;上海磐信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董事、创新投资管理部负责人。 夏静女士,理学硕士。历任普华永道(深圳)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风 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服务部经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稽核部高级经 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14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耿帅军先生,理学硕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 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裁、金融工程分析师,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执行总经理、金融工程分析师。 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量 化指数部基金经理 。管理的公募基金包括: 2020 年 10 月 22 日至今担任中 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今担任中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金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金中 证优选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 2021年1月21日至今担任中金 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重晋先生,理学博士。历任松河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量化研究 员。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指数部基金经理。管理的公募基 金包括: 2017 年 8 月 2 日至今担任中金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20 年 10 月 22 日至今担任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11 月 6 日至今担任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价值指数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红利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21 年 2 月 4 日至今担任中金衡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21 年 7 月 28 日至今担任中金中证沪港深优选消费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2021 年 9 月 13 日至今担任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金瑞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 11 月 4 日至今担任中金绝对收益策略定 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金金序量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 2017 年 8 月 2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3 日担任中金丰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8 月 2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担任中金丰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11 月 6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7 日担任中金 MSCI 中 国 A 股国际低波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理 。 本基金离任基金经理情况:朱宝臣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邱延冰先生,经济学博士。简历同上。 15 石玉女士,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职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分析师、固定收益研究 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 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董珊珊女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 定收益部 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 部基 金经理。 耿帅军先生,理学硕士。简历同上。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 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6 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 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内部风险控制,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控制 17 体系,从制度上保障本基金的规范运作。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 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 营管理效率,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守以下原则 ( 1 )首要性原则:公司将内部控制工作作为公司经营中的首要任务,以保 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 2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工作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岗位,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项经营业务流程与环节; ( 3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 4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 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 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 5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 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 6 )防火墙原则: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 实行独立运作,严格分离,分别核算; ( 7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控效果,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和 基金投资运作符合行业最佳操守; ( 8 )合法合规性 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 项规定; ( 9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 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 10 )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 为出发点; ( 11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 18 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 善。 3 、公司内部控制的体系 ( 1 )组织架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建立以客户服务为核心的业务组 织架构,依据战略规划和公司发展需要,对 各部门进行创设与调整,强调各部 门之间合理分工、互相衔接、互相监督。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 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 险管理委员会、产品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基金投资、风险管理、产 品相关的重大决策。 公司根据独立性与相互制约、相互衔接原则,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满足公 司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各部门必须在分工合作的基础 上,明确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 作关系。通过制定规范的岗 位责任制、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使 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有效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 2 )内控流程 内部控制流程分为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与事后完善三个步骤。 1 )事前防范主要是指内部控制的相关责任部门与责任人依照内部控制的原 则,针对本部门和岗位可能发生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 2 )事中监控主要指内部控制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适用的制度和防范措施进 行全面的监督与检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事中监控的重点在于实施例行 和突击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以及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等; 3 )事后完善主要通 过风险事件的分析与总结,使相关部门和岗位对自身的 业务流程进行完善。 4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对各环节的经营行为采取一定的控 制措施,充分控制相应业务风险。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 1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 2 )市场推广及销售业务控制; 19 ( 3 )信息披露控制; ( 4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 5 )会计系统控制; ( 6 )监察稽核控制等。 5 、内部控制的监督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执行过程、效果以及适时性等进行持续的监督。 监察稽核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价, 出具监察稽 核报告,报告报公司督察长、总经理。 必要时,公司股东、董事会、执行监事、总经理和督察长均可要求公司聘 请外部专家就公司内控方面的问题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出具专题报告。外部专 家可以是律师、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士。 在出现新的市场情况、新的金融工具、新技术、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有 可能影响到公司基金投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时,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对 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的检查,审查其合法、合规和有效性。如果需要做出 一定的调整,则按规定的程序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 6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 1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 2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成立时间: 1993 年 8 月 1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86.97 亿元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 [2014]78 号 联系人:韩鑫普 联系电话: 0755 - 26951111 招商证券是具有百年历史的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传承了招商局集 团长期积淀的创新精神、市场化管理理念、国际化运营模式及稳健经营的风 格,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评定为 A 类 AA 级券商。招商证券具有稳定持续的 盈利能力、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架构、全面专业的服务能力。拥有多层次客户 服务渠道,在国内设有 258 家营业部,同时在香港、新加坡、英国 、韩国设有子 公司;全资持股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招商期货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股博时 基金管理公司、招商基金管理公司,构建起国内国际业务一体化的综合证券服 务平台。招商证券的战略远景是 “ 以客户为中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最 佳投资银行 ” 。公司将以卓越的金融服务实现客户价值增长,推动证券行业进 步,立志打造产品丰富、服务一流、能力突出、品牌卓越的国际化金融机构, 成为客户信赖、社会尊重、股东满意、员工自豪的优秀企业。 2 、主要人员情况 招商证券托管部员 工多人拥有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运作经验、会计师事务所 21 审计经验,以及大型 IT 公司的软件设计与开发经验,人员专业背景覆盖了金 融、会计、经济、计算机等各领域,其中本科以上人员占比 100% ,高级管理人 员均拥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招商证券是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证券公司,可为各类公 开募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托管部拥有独立的安全监控设 施,稳定、高效的托管业务系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招商证券托管部本着 “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除 此之外,招商证券于2014年1月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成为业内首批可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的券商之一,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截至2021年三季度,招商证券 共托管48只公募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 ( 1 )托管业务的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 2 )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 内部控制制度健 全、执行有效。 ( 3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使托管业务稳健运行和受 托资产安全完整,实现托管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4 )不断改进和完善内控机制、体制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提高业务运 作效率和效果。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面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内 部最高风险决策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政策、风险偏 好、容忍度和经济资本等风险限额配置方案,拥有公司重大风险业务和创新业 务项目的最终裁量权。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及稽核部为公司的风险管理职 能部门 。 22 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工作的内控稽核岗,配备专职稽核人员,依 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招商证券托管部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 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健全、有效执行;安全保管基 金财产,保持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实行经营场所封闭式管理,并配备录音和录 像监控系统;有独立的综合托管服务系统;业务管理实行复核和检查机制,建 立了严格有效的操作制约体系;托管部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的理念,培养 部门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和保密意识 。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 资限制等进行监督,并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2 、监督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 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限期内及时核对并以 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 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 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 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 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直销柜台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68 - 1166 网站: www.ciccfund.com ( 2 )网上直销 交易系统:中金基金网上交易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 https://trade.ciccfund.com/etrade 2 、其他销售机构 序号 销售商名称 销售机构网址 销售机构电话 1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cbhb.com.cn/ 400-888-8811 2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danjuanapp.com/ 400-159-9288 3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xzsec.com/ 95357 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cebbank.com/ 95595 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howbuy.com/ 400-700-9665 6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hongdianfund.com/ 400-618-0707 7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jigoutong.com/ 021-6537-0077 8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kenterui.jd.com/ 95118 9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66zichan.com/ 400-118-1188 10 洪泰财富 ( 青岛 ) 基金销售有限责任 公司 https://www.hongtaiwealth.com/ 400-818-9598 11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lu.com/ 400-866-6618 12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fund123.cn/ 400-076-6123 1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tps://bank.pingan.com/ 95511-3 1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s://stock.pingan.com/ 95511转8 15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520fund.com.cn/ 400-821-0203 16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snjijin.com/ 95177 17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tdyhfund.com/ 400-819-1958 18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https://www.txfund.com/ 95017 19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fund.eastmoney.com/ 95021 20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tonghuafund.com/ 400-101-9301 24 2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5ifund.com/ 952555 22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acaijijin.com/ 021-50810673 23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sinosig.com/ 95510 2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chinastock.com.cn/ 95551 25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yingmi.cn/ 020-89629066 26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myfund.com/ 400-818-8000 27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http://www.erichfund.com/ 400-820-2899 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cmschina.com/ 95565 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cicc.com/ 400-910-1166 30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http://www.ciccwm.com/ 95532 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csc108.com/ 400-888-8108 3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http://sd.citics.com/ 95548 3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cs.ecitic.com/newsite/ 95548 34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bocichina.com/ 400-620-8888 35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http://www.citicsf.com/ 400-990-8826 36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http://www.wanjiawealth.com/ 010-59013895 3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https://www.shzq.com/ 400-891-8918 38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jianfortune.com/ 400-673-7010 39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gzs.com.cn/ 95548 40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hcjijin.com/ 400-619-9059 4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essence.com.cn/ 95517 42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huilinbd.com/ 025-66046166 4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nbcb.com.cn/ 95574 44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cnpsec.com.cn/ 400-888-8005 45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duxiaoman.com/ 95055 4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htsec.com/ 95553 4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htsc.com.cn/ 95597 48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cfsc.com.cn/ 95323 4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cmbchina.com/ 95555 50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taixincf.com/ 400-004-8821 5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nesc.cn/ 95360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6 层 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B 座 43 层 25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电话: 010 - 6 3211122 传真: 010 - 66155573 联系人:白娜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 021 - 31358666 传真: 021 - 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办公楼 8 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办公楼 8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电话: 010 - 85085000 传真: 010 - 85185111 签章注册会计师:张君一,丁时杰 联系人:程海良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 2018 〕 894 号《关于准予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并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机构部函 〔 2018 〕 2701 号《关于 中金 MSCI 中国 A 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备案。 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8 年 9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6 日止,共募集 11,386,974.86 份,有效认购户数 99 户。 本基金的基金类型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 续期限为不定期。 2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 同自动终止并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不得通过 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 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 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不超过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 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时,从其规定。 2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人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 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 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或 相关销售机构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 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 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 2018 年 12 月 3 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 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 “ 未知价 ”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 “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29 3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 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 、赎回遵循 “ 先进先出 ”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5 、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 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 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 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 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 不成立。 2 、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 时,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 + 7 日 ( 包 括该日 ) 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 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证券 / 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 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 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3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30 或赎回申请日 ( T 日 )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 ( 包括该日 ) 及时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 购未 生效,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或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或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 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