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03日 18:02:14 中财网
原标题: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3297
证券简称:
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
202
1
-
0
82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加茂资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茂资讯”)共持
有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
4
79,423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
339
%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加茂资讯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5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3
%
(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
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加茂资讯技术有
限公司


5%以下股东

1,4
79,423


1.
339
%


IPO前取得:1,138,018


其他方式取得:341,405
股(为通过公司2018年
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
/
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加茂资讯技术有
限公司


0


0.
000
%


2020/10/9

2021/4/7


0
-
0


2020

9

25



加茂资讯技术有
限公司


500,000


0.
453
%


2021/6/4

2021/11/22


60.80
-
81.84


202
1

5

2
9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
持数量
(股)

计划减持
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加茂资讯技
术有限公司

不超过:
500,000



不超过:
0.453
%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500,000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500,000



2021/12/
9~
2022/6/9

按市场
价格

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
前发行的
股份及上
市后资本
公积转增
股份


自身资
金需求



说明:


1、加茂资讯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5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53%。


2、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相关股东及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加茂资讯承诺,股东加茂资讯
就股份锁定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若减
持股份,将于减持
前三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
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加茂资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加茂资
讯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加茂资讯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
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1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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